武汉疫情复盘:谁该喊出新冠病毒肺炎“人传人”?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当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肆虐全国,最初的知情人,你们每一位都需要面对良心的拷问。
感谢《新英格兰医学杂志》1月24日和1月29日两篇文章,这是中国疾控系统的大佬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其可信度毋庸置疑。也正是这两篇文章,揭开了发端于武汉、震惊世界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其最初的火种是怎样燃烧起来。那些负有职责的官员、知情的参与者,是如何完美错过最佳处置时间窗口,导致如今无可挽回的惨烈局面。
感谢2003年的非典SARS,让我们见识了冠状病毒是怎样的凶残,倒逼中国搭建缜密的防控体系,据此严防死守。随后的2003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后来,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经历了非典的中国,在这个领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而,为何在2020年1月20日,大批感染者已经流向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的熊熊烈火已然腾空而起,才由83岁的钟南山院士肯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传人”?
一切为时已晚,大家都很无辜。
新冠病毒肺炎是否“人传人”?
为什么要死磕“新型冠状病毒是不是传染病、是否人传人”,因为这决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级别与性质,决定了我国呕心沥血打造的防范体系是否如期启动,这是是一切关键的关键。所以,不难理解,钟南山院士1月20日的表态,成为了新冠病毒大战的转折点。
首先有请武汉市卫健委,上台走两步。
武汉市卫健委官方网站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通报,最早发于2019年12月31日,这份《武汉市卫健委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说:
“近期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的多例肺炎病例与华南海鲜城有关联,市卫健委接到报告后,立即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与华南海鲜城有关联的病例搜索和回顾性调查,目前已发现27例病例,其中7例病情严重,其余病例病情稳定可控,有2例病情好转拟于近期出院。病例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少数病人呼吸困难,胸片呈双肺浸润性病灶。目前,所有病例均已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和医学观察正在进行中,对华南海鲜城的卫生学调查和环境卫生处置正在进行中。
武汉市组织同济医院、省疾控中心、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及武汉市疾控中心等单位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病毒学专家进行会诊,专家从病情、治疗转归、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初步检测等方面情况分析认为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目前对病原的检测及感染原因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请注意这份《情况通报》最核心内容: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
我们解读这份通报,同样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一、对病例的搜索与回顾性调查已经展开(谁得病了、怎么得的)。二、所有病例均已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和医学观察正在进行中。三、武汉市组织同济医院、省疾控中心、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及武汉市疾控中心等单位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病毒学专家进行会诊。(相关领导和专家信息共享)
截至这份情况通报发出之时,武汉市卫健委所采取的措施,完全就是对人传人疫情的应对措施,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医学观察。
近日疯传的微信文章《记录一下首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经历》,一位检测机构的科研人员(这种复杂的文章,非专业人员造假不来)详细描述了他们参与检测病毒的经过。
作者说,12月27日检测机构人员已认为:“分析至此已经基本可以确认这个患者的样本里面确实有一个病毒,但这个病毒与所有已知基因组信息的病毒都不太像,可能是一种跟Bat SARSlike coronavirus类似的新型病毒。”他们的内部讨论记录显示:“可能比鼠疫还严重;搞不好又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12月27日中午之前,他们和医生沟通:“沟通了冠状病毒,患者采取了隔离措施。”
“27号、28号公司领导也在跟医院和疾控的人电话沟通这个事,29号、30号还亲自去武汉跟医院、疾控中心的领导当面汇报交流这个事情,包括所有我们的分析结果以及医学科学院病原所的分析结果。一切都在紧张、保密、严格的调查中(此时医院和疾控的人早已经知道有多名类似患者,我们沟通了检测结果之后已经开始了应急处理,但我不知道而已)”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高福院士团队于2020年1月24日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论文《中国肺炎患者的新冠病毒》的描述:2019年12月3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快速反应小组,陪同湖北省和武汉市卫生当局进行流行病学和病原学调查。我们报告了这次调查的结果,确定了肺炎群集的来源,并描述了在肺炎患者中检测到的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这些患者的标本在疫情早期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检测。我们还描述了其中两例肺炎的临床特征。
看到这里,你还认为武汉卫健委与国家疾控中心的专家,不知道这是一个人传人的冠状病毒吗?而武汉市的领导,以及前述参与会诊的专家和领导,不掌握情况吗?
请记住,这个关键的时间点,是2019年12月31日,明天就是元旦……
8名造谣者
2020年1月1日,元旦,“平安武汉”发布《8名散布武汉肺炎谣言者被依法查处》:近期,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了多例肺炎病例,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下图的训诫书,怎么日期写的是1月3日呢?)
疫情凶猛、舆情汹涌。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文章,介绍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对解决谣言问题的法律思考。随即,“平安武汉”微博1月29日发布【情况通报】: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部门发布关于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随后,多名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传发不实信息。为查明情况,公安机关先后对8名行为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8人分别传发了“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确诊了7例SARS”、“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然后就疑似非典了”等未经核实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武汉市公安局很委屈:我是根据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和网民举报来处置的,而且,他们说是“非典”,的确不是“非典”啊!
我们有什么错?你们那么多管理部门和专家都“会诊”过的事情,公安局是履行职责啊。
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武汉市公安局铁腕查处一个特别专业领域里的“造谣者”,其中还包括医生,必有特别的理由:谁有这样的影响力呢?
什么是“明显人传人”?
按照国家疾控中心专家论文的权威划分方法,把2020年1月1日之前、2020年1月1日至11日、2020年1月12日至22日,划分为三个阶段。同时,我们梳理武汉市卫健委通告得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5日、2020年1月11日,其三次称“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
而这份国家疾控中心专家1月29日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雄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在武汉的早期传播动态》,其中表格明确记载:在2020年1月1日至11日,有7名医护人员患病。
假若认同武汉市卫健委这三次“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说法,那么这些和华南海鲜市场无关、因接触患者而染病的医护人员,其疫病难道是从天上来的吗?
在全国人民面前,请武汉市卫健委解释下:什么叫“未发现明显人传人”?而“明显人传人”的标准又是什么?
谁该挺身而出?
不说钟南山院士了,您83岁的老人家,是此次抗击新冠的大英雄,举国景仰。
在面对舆论质疑的时候,武汉市长周先旺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对于疫情披露不及时,希望大家理解,它是传染病,传染病有传染病防治法,要依法披露,作为地方政府,我获得信息之后,受权之后才能披露,这一点在当时不被理解”。
关于这一点,有网友表示:不仅当时不理解,我永远也不理解……
既然谈到传染病防治法,那我们就学一下法律。
按照2013年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该属于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都属于乙类传染病)。
“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不能说假话)。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周市长所说的依法披露和受权披露,恐怕就来源于此。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还有如下内容:
“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此外,“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请周市长对号入座。
那么2019年12月31日即赶赴武汉调查的国家疾控中心领导和专家团呢?我们看到了1月24日和29日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雄文,却没能推动在12月20日之前宣布一声:新冠病毒肺炎人传人!
难怪网友喊话国家疾控中心高福主任:你们这些主管疾控的官员、专家,难道就是为了发论文来的吗!
我们忘不了参与会诊的同济医院、省疾控中心、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及武汉市疾控中心等单位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病毒学专家……你们真的不知道么?
《记录一下首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经历》的作者感概说:知道真相的人噤如寒蝉,不知道真相的人各种“大力科普”、“深度分析”;亲身经历的公司只字不敢言,其他公司各种借势营销。
当然,我们更不会忘了那八位最先说出“这是非典”的勇士,然而,他们被训诫了。
祝福武汉,祝福中国。
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
图片:网络
长按二维码关注主编说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 管清友:从泡沫到骗局
阅读原文最新评论
推荐文章
作者最新文章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Copyright Disclaimer: The copyright of contents (including texts, images, videos and audios) posted above belong to the User who shared or the third-party website which the User shared from. If you found your copyright have been infringed, please send a DMCA takedown notice to [email protected]. For more detail of the source, please click on the button "Read Original Post" below. For other communications, please send to [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