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大兴安岭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导致193人死亡,226人受伤,生态环境也遭遇严重危害。
在“文革”结束前,灾难事故经常隐而不彰。比如1975年的驻马店垮坝,大片农村成为泽国,当时的新闻媒体只字未提。1976年唐山大地震,公众直到1979年才得知高达24万同胞遇难。
到了改革开放时代,政府对灾难事故的应急管理理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79年“渤海二号”沉船事件,工人日报、人民日报相继尖锐批评了用救灾中的好人好事掩盖事故责任、丧事当成喜事办的恶习。
在大兴安岭火灾中,人民日报从5月9日第一篇火灾报道起,至6月7日刊登国务院问责消息,连续发表64篇新闻和评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有22天火灾消息上了人民日报头版。
大兴安岭一些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5月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后面的天气预报播发了美国泰勒斯气象卫星的云图,云图上黑龙江省境内亮着两处红色火区。据人民日报后来报道,国务院领导同志通过电视台播映的卫星云图,发现了大兴安岭有个异乎寻常的区域,向有关部门询问,才得知大兴安岭起火。当时的国务院总理一天之内六次询问火情、灾情。
人民日报的第一篇报道迟了2天,但如实写出了灾情的严重:塔河县城上空一片烟雾,飞机无法降落。有二万多居民的西林吉镇大部分建筑物被烧;西林吉、图强、阿尔木三个火车站也被烧。5月12日,人民日报第一次提到人员伤亡情况:火灾已烧毁民房60多万平方米,死亡142人,伤88人。
此后的灾情报道波澜起伏:大兴安岭森林大火有所控制,西线四个火头被扑灭东线火势已不再蔓延(5月13日);虽局部控制但不容乐观,大兴安岭林火仍有扩展之势(5月14日);东西两片火区在逐渐靠近(5月15日);西线扑灭几十公里火线,东线七个火头仍在蔓延(5月16日);大兴安岭森林火情依然严重,部分火头死灰复燃塔河再次受到威胁(5月18日);大兴安岭东部火情基本得到控制,东西线部分地段大火已连成一片(5月20日);大兴安岭林火东部火势有所控制,西部火势凶猛朝内蒙古方向扩展(5月21日);西线火势乘狂风迅猛扩展,各地正增派人员全力扑救(5月22日)……
28年前的人民日报,也已采用了今天都市报的手法,聚焦于灾难中的人情、人性。1987年7月12日本报记者魏亚南的报告文学《“五·七”:炼狱之夜》,描写了漠河县看守所犯人的经历:
外部世界逃难的人声、汽车鸣叫声,也包围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孤岛”。
“大火来了!”心里一清二楚的囚徒们,在恐慌中骚动起来,有的哭,有的闹:
“放我们出去!”
“不能把我们烧死在里头呀!”
“娘在家没人管,让我回家!”
看守所管教严厉制止了犯人的乱喊乱动,同时也展现了大难临头的人文关怀。犯人们被告知:“有什么与本人案情无关的话,这里或家里藏有什么贵重物品,如果信得过,可以个别告诉管教。”指导员承诺:“不论情况怎样,管教和武警人员是会对你们负责的。有我们在,你们就烧不着。”
话音刚落,有犯人恳求在大灾中带罪立功。看守所批准几个轻刑犯人参加灭火。
一团烈火直朝关所长头上飞来,眼看他就要成为一个“火人”。只听一声喊:“所长,火!”车中一个犯人呼地站起来,把披在自己身上的被子蒙到所长头上。等关所长明白过来,火团已飞过头顶。关所长把被子还给这名犯人,感情复杂地问了一句:“你没被烧着吧?”
车开到西山根儿下,犯人们下了地,武警匆匆地拉起一根草绳把他们围在一起,说道:“这就是警戒线,不许越过!”
两小时后,这些在火场流动的囚犯们,又被押回了原来的地方。看守所完好无损。犯人们也一个不少。
人民日报的报道传达了党中央的关怀,国务院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灾,人民解放军的冲锋陷阵,全国人民的支援,灾区民众的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多数青壮年上山打火。在释放正能量的同时,火灾扑灭后立即转向灾难的反思和问责。6月18日发表本报记者魏亚南、段心强、齐欣的长篇通讯《大兴安岭的搏斗与沉思——特大森林火灾的前前后后》,尖锐质疑:
“大兴安岭的火是怎样烧起来的:天灾?人祸?”
就在5月6日着火前不久,古莲林场还在全国伐区作业质量抽样评比中取得第一名,先后被评为局优秀林场和地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场长还有意无意地把一份4月20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简报》亮给记者看。上面写着:
“古莲林场、前哨林场真正地把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林场的书记、主任都非常重视防火工作。他们的防火组织机构健全、落实责任区,春防管理措施报到了护林防火指挥部,防火工作积极主动……”
这纸上的溢美之辞与眼下悲惨的火灾情景,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照、绝妙的讽刺!
许多事实说明,大火不是不可抗拒的天灾,这一场令人扼腕、令人心碎、令人痛哭的不幸,是不应该发生的;即或发生了,也不应造成如此惨重的损失。
大火照亮了人们的眼睛:是人祸引来了天灾,是天灾对人祸的报应。
人民日报记者魏亚南在《“五·七”:炼狱之夜》中谈到了西林吉一片废墟上一栋仅存的红砖房。
一个破衣烂衫的灾民见我挎着照相机,特意指点我:“拍拍那栋红砖房吧,多气派呀!”
“是呀,这房子保存得很好嘛!”我附和着。
这人古怪地笑了笑道:“说的就是,这火邪着呐,专烧我们老百姓家,不烧人家当官的。”
我听出话里有话,再三打听才知道:这栋引人瞩目的红砖房,原来是漠河县县长的家。
据民众反映,5月7日夜大火来临时,县长家周围出现三辆消防车,从始至终专门保护这栋红砖房。消防科长开着公车保护县长家,顺便也保护了自己的家,因为他是县长的邻居。火头过去后,半夜又开来一辆推土机,给县长家打隔离带,为此推倒了两间没有起火的民房。记者走进被“连累”推倒的破民房,主人们居然还呆在里面——
女主人憋着一肚子气说:“火没烧着房子,我们却无处安身,这算是什么事?”
昔日的邻居中也有不怕邪的,纷纷叩响红砖房的门:“县长,你看我们都成了穷光腚了!”
“你家没有烧着,行行好吧!”
“给我们点吃的、穿的吧!”
“对付个住处行吗?”
公安局很快就派来了佩带武器的警卫人员,以确保红砖房主人们合府安宁。
人民日报犀利地写道:
失去家园、失去亲人的灾民,隐忍着这场灾难酿造的悲痛,表现得却相当理智,已经在总结火灾的教训了。尽管此时他们的总结还难以全面和深刻,却开始触及了事情的本质——祸根在人而不在天!
大火扑灭后,黑龙江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侯捷分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书面检查。国家林业部部长杨钟因“对火灾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和重大失职错误”而被撤职。人民日报措辞严厉地写道:
从这场大火燃烧起,一直到彻底扑灭的25天内,杨钟同志没有作任何自我批评和检讨,只是在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评后,才作了表态性的检查。这种态度也是极其错误的。
杨钟被撤职的消息传到灾区图强,人民日报说,男女老少蜂拥在电视机前,七嘴八舌地谈到这一消息,语气中满含着期待。一个老工人吼道:“中央说的一点不错,不但要清理火场,还要好好清理一下起火原因。这场火不能白烧!”
一年后,7名玩忽职守者和4名火灾肇事者被判刑,包括魏亚南在《“五·七”:炼狱之夜》中提到的漠河县公安局消防科副科长秦宝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这是一个强调政治透明度、官场有担当的年代。《中国青年报》的大兴安岭火灾“三色报道”《红色的警告》、《黑色的咏叹》、《绿色的悲哀》获得1987年全国好新闻特等奖。这一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郑重提出“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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