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考虑购买保险的时候,要考虑究竟买香港保险还是美国保险。那究竟美国保险和香港保险有何不同、各自又有什么样的优势呢?
我们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不会只关注产品本身的特点,而是会综合参考包括其所属保险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以及该地方整体保险市场的状况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一、港美险市场
首先,带大家看一下美险市场和港险市场有何特点。
1、安全性
美国:安全性很高
1)美国保险业发展已有270余年,无论是市场、竞争、制度和法律等各个方面都已经趋于完善;
2)美国保险公司众多,且实力强劲,背景深厚,多由华尔街投行精英组成;此外,美险公司也可以全球投资,经营实力世界顶尖;
3)同时,大额保单或其他单一承保具有高风险的行为,也会有美国再保险公司的参与,提供多重保障;
4)美国保险公司受联邦和州政府保护,且美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与限制。同时,美国政府对于保险业的监管也是世界最严。
香港:安全性很高
1)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其香港保险业发展至今已有160年的历史,市场成熟,机制完善;
2)香港保险公司投资广泛,可投资全球项目,且保险公司实力雄厚,运营能力强大;
3)香港保险公司处于香港保监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并且香港有着系统性的保险法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
2、保密性
美国:美国非CRS成员,因此并不会同CRS成员产生信息交换。美国的FATCA肥咖条款,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持美国绿卡的或美国公民在海外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因此大陆居民在美投资账户信息不会被交换到中国。
香港:香港是CRS成员之一。这就意味着如果有其他CRS成员公民来香港投资,或者香港公民去其他CRS成员那里投资,双方政府将会交换投资信息,以掌握财务税收情况。因此大陆居民在港投资账户信息会被交换回中国大陆。
其实我们能看到,无论是香港保险公司还是美国保险公司,其运营和财务实力都是非常强大的。此外香港保险市场和美国保险市场都处于严格的政府监管之下。比较大的区别就是如果购买美国保险,那么这一部分的财产信息是不会被交换回中国的;但如果在香港购买保险的话,这部分财产信息是会被香港和中国大陆交换的。
二、产品特点
对比完港美险的市场背景,我们来看看美险和港险中关于产品特点的一些比较。
1、投保条件
美国:
  • 如果是美国身份,购买美国保险要求相对简单
  • 非美国身份,有无美国关联都可以购买
  • 必须要在美国境内完成体检、保单签署等,否则无效
  • 同等保额情况下美国保险保费仅为香港保险的1/3左右
香港:
  • 中国大陆居民、香港居民都可以购买香港保险
  • 须在香港签署保单,在香港以外视为非法
2、侧重产品类型
美国:美国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6.8%左右。目前美国保险市场中非常受欢迎的产品包括终身寿险Whole Life和指数型万能寿险IUL,且IUL类产品发展迅速,所占市场份额逐年上升。
香港:香港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0.86%左右。目前香港保险市场中非常受欢迎的产品包括重疾险、储蓄分红险等。
3、收益方式
这里主要用美险的指数型万能寿险和港险的储蓄分红险做对比:
(1) IUL多为“挂钩股指,追涨保底”。IUL产品会与标普500、香港恒生等国际指数挂钩,股指上涨则收益增加,但会有封顶;股指下跌还会有保证利率兜底,但一般是0%-2%。
(2) 香港保险派息方式通常为“保证收益+分红”——即无论市场如何,保险公司首先会有一个固定的保底收益。并且如果当年保险公司经营情况不错,还会有一个额外的红利给客户。但这部分的红利并非是保证的,而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分红,以及分红多少。
三、理赔问题
1、美国保险
  • 无需飞往美国办理,只需将所需材料整理完善、填好理赔申请表格,邮寄至保险公司即可;
  • 邮寄给保险公司的资料应当是英文版,若无英文版则需要翻译;
  • 保险公司核实后,将会支付理赔额。支付一般是通过邮寄支票、汇入保险公司开设的账户等方式。
特别注意:
美国关于不可抗辩条款之规定:在可争议期限届满之后,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在签发保单时存在欺诈为由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在保单生效两年之后,即使存在欺诈,保险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赔付。
但并非所有情况都会赔付:
1. 获取保单的动机是为了谋杀被保人
2. 投保人对被保人没有保险利益(比如没有亲属关系、没有利益关联等)
3. 体检时由他人代替被保险人参加体检
这三种情况是不受条款保护的。总体来说,美险公司的赔付手续还是很简单明了的。不需要赴美申请理赔算是非常便利的条件了。当然,如果是通过故意欺诈或者是隐瞒、虚假陈述等手段拿到了理赔,其个人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会受到非常大的损害。这种代价,尤其在美国这种信用社会,将是很惨重的。
2、香港保险
  • 无需专门前往香港办理,只需将所需准备的材料、理赔申请表格等填写完整准备齐全,邮寄至保险公司即可;
  • 无需专门译制英文版资料。在保险公司收到理赔资料后,一般需要14个工作日左右的处理时效;
  • 香港保险公司核实后,将会采用邮寄支票、电汇或汇入客户指定账户等方式支付理赔金额。
特别注意:
香港也有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这里有一个案例:
某女士在2016年成功投保香港公司保险。在2019年该女士接受了右侧卵巢皮囊瘤手术,申请了住院赔偿。但该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女士曾接受视网膜激光手术,并且该情况并没有向保险公司披露。于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该女士最终告到香港保险赔偿投诉局。起初,投诉委员会质疑该项没有披露的事实是否足够重要以至保险公司撤保。在委员会了解到该女士眼疾的额外资料后,得知她于2013年首次接受激光治疗,其后继续接受眼科治疗。鉴于该投保女士患眼疾多年,投诉委员会认为保险公司以她没有披露重要事实为拒绝赔偿理由是恰当的。
之所以委员会支持保险公司的抗辩,是因为“不可抗辩条款”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也就是说,投保人在购买香港保险时,应该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重要事实。
四、税务问题
1、美国 
  • 美国并非CRS成员,因此不会就客户在美资产与其他国家进行信息交换
  • 非美国身份,购买美国寿险时,不管其投保的受益人是不是美国身份,身故赔偿是免缴遗产税的
  • 如果是美国身份或持美国绿卡购买美国保险,其身故赔偿是要计算进遗产额中的。超出遗产免税额的部分要缴纳最高40%的遗产税
  • 美国政府规定,非美国身份在美留遗产,遗产税免税额仅有$6万美元;美国身份或美国绿卡在美遗产,免税额有$1140万美元
  • 通过设立不可撤销信托,可以进行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不可撤销信托+大额保单”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富规划传承方式
2、香港 
  • 香港是CRS成员,因此会就客户在港资产与其他成员进行信息交换(例如中国大陆居民购买香港保险)
  • 如果是香港居民,那么购买香港保险是免缴资本利得税、利息或增值税的;况且香港本身就没有资本利得税这一说
  • 如果是大陆居民,香港保险的分红暂时不需要缴税。因为新税法规定大陆居民在港投资的资本增值部分也需要缴税——这一部分对香港保险是否使用目前尚无定论,但有可能适用
  • 如果是美国身份或持美国绿卡,购买香港保险会被美国政府视为投资,因此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 香港已经取消了遗产税,大陆目前没有遗产税这一项。因此香港居民或中国大陆居民购买香港保险时不需要担心遗产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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