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11月21日,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思聪已于11月19日再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前,王思聪曾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10月1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在11月4日下发的被执行书中显示,王思聪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共约1.5亿元给申请执行人。11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王思聪的限制消费令取消。
普思投资声明
普思投资负责人表示,连日来普思投资正在全力解决债务纠纷,也在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对债务纠纷的不同观点,并不是对已判决的1.5亿不执行,法律问题本身就很复杂,该担的责任一定承担,而且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只是法律程序需要一些时间。
普思投资强调,熊猫互娱只是王思聪个人创业项目,目前普思投资代表王思聪正在全力应对,已有解决方案,“我们完全有能力尽快自己解决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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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商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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