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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州的Affirmative Action支持者希望通过I-1000法案推翻20年前的I-200 AA禁令,从而允许学校招生、公司招聘和政府合同在筛选中考虑种族、性别、年龄、性取向、残疾人、原籍国等因素。
I-1000在今年四月底已经在州立法院通过了,但是华盛顿州的华人新移民带头筹集了100万美元,征集了20多万签名,把I-1000送上了选票,于11月5日让华州选民决定I-1000的去留。
我天天刷选举结果,等了整整一周。昨晚,I-1000支持方发公告宣告失败。这篇文章是分析I-1000背后的利益,政治,和谎言
先自报家门。我是多元化和包容性(Diversity and Inclusion)的支持者,甚至可以算是业内人员,住在东部一个深蓝州。我“自带干粮”地搞多元,做了很多义务工作。
在读博士的时候,我校是深蓝中的深蓝,校训就是“社会公正(Social Justice)”。我们学校三年前成立了多元、平等和包容性(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 DEI) 的领导岗位。我是负责DEI招聘的代表之一(Representative on Search Committee)。
我们这个委员会的成员是竞选上去的,每个候选人都要交diversity statement,谈自己对多元文化的理解。我和一个“尊重非裔生命(Black Life Matters, BLM)”组织的学生领袖竞选胜出,同进入委员会。
这个招聘过程持续了一年。我们招聘做了反偏见的培训(anti-bias training),读了几十份简历,八场电话面试,四次校园(campus visit)现场面试。来校面试的四个候选人都是少数族裔,背景非常多元。之后,我们开大会小会给候选人打分排序,投票讨论,写推荐陈述,和学校的教务长汇报推荐结果。
后来我们选中的人入职了,招聘委员会的成员继续担任她的顾问(advisor)。学校的DEI的每次进展报告我都会看。这些报告都会写新招本科生、教师、职员的种族、性别比例。还有各个学生群体对校园包容性的满意度等。
我会给学校负责多元的主管(Chief Diversity Officer)写信评价他们的工作。最近,我又被任命到我们镇上的人权委员会(human right commission)继续做多元(diversity)方面的工作。  
我想说的是,怎么推行DEI,我是身体力行过的
我反对“色盲(colorblind,不看肤色)”。在美国社会,一个人的肤色对职业发展其实依然有非常大的影响。举个例子,公司最常用的招聘方法就是内部推荐。在现今社会的现实是,白人的朋友基本都是白人,华人新移民的朋友是华人新移民,美国亚裔的朋友还是亚裔。和我一起做招聘的黑人同学,她毕业典礼的时候邀请我去参加,去了30多个人,只有3个不是黑人。我一看我们这3个人还都是和学校抗议对弱势群体不友好时候认识的。
美国虽然早已废除了隔离法,但是社会的隐形“种族隔离”还是存在的。在招聘的时候,如果只靠员工内部推荐,很多黑人西裔亚裔,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些机会存在。所以公司要花钱做“目标外联(target outreach)”。而且招聘中很多偏见(bias)都会影响录取。
用性别偏见举例,女性申请者在确定自己100%符合岗位要求以后,才会考虑申请。而男性觉得自己达到了70%的要求就会申请。女性写的简历和求职信都往往更加含蓄,把自己做的领导工作描述成“帮忙”。结果女性申请者在简历上看起来往往不够给人印象深刻(impressive)。
这些问题都需要投入时间和金钱来长期培训,改变公司文化。多元化对公司和校园文化确实是有好处的。同时我们也看见了弊端,例如把族群/份政治带到学校和公司,人斗人,展开“谁更被压迫”的竞赛。这些都是需要承认也需要解决。
当I-1000横空出世以后,我马上就很好奇,我的“同行”在做什么。结果我被震惊了。一句话概括——这是个江湖郎中水准的虚假多元计划,可以称之为“莆田系的多元计划”,从头到尾充满了利益,政治和谎言。
I-1000的法律有这么几个“独特”的地方。我觉得是私货满满。应该被否决,理由如下:
1.它重新定义了优待(preference)。提出来只要两个候选人“同等符合条件”,而种族、性别等因素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那就不是优待。但是,什么是“同等符合条件”?
做过招聘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基本不存在。你总会有个排序。要“同等”符合条件,那就得把标准往下放,60分,80分,100分都当作“合格”。只要满足60分基本条件,就不再对100分,80分进行排序。这时候种族、性别等因素确实不是唯一决定因素,但是却会成为最重要的因素,重要性甚至超过了资质。
在华人中沸沸扬扬的哈佛案判决刚刚出来,哈佛说自己在100多个因素中考虑了种族,种族是数不清的因素中的一个。所以法案裁决它符合高院的判决先例(AA must be narrowly tailored)。再看I-1000,天渊之别,只要你不是唯一决定因素就行。所以,I-1000违反宪法了。但是与其劳民伤财打官司,让双方律师发家,不如直接公投否决的好。
2. 要同时考虑的因素太多,不但包括了眼睛可见的种族和性别,还加上了短期不可见也不可确认(not observational, not verifiable)的原籍国,性取向,残疾(很大一部分残疾不可见 invisible!)。而I-1000对歧视(discrimination)的定义用的是“代表性不足(underrepresentation)”。而且决定“代表性不足”的标准,是用一个“有效差异研究(valid disparity study)”。
我读过很多disparity study,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领域。发一篇文章需要期刊审稿N论,各个审稿人对研究方法的观点都不一样,做统计模型哪些因素要控制哪些不控制,说法很多。学界根本就没有任何对”valid disparity study”的明确定义。而且学界对disparity的研究每次只研究一个变量(比如,女性vs男性,黑人vs白人),到底有没有产生一个结果差异(outcome gap)。
I-1000一下子要把这么多可见和不可见的因素都加进来,这需要在方法论上创新啊。譬如,当黑人男性,亚裔LGBTQ,西裔阿根廷残疾人三个人竞争一个职位,这得用什么方法来计算?在不同的产业,各个群体的分布不一样,例如IT是白人和亚裔男性多,护理是有色人种女性多。这得多少不同模型?难不成给每个申请者打个underrepresented score? 这是华盛顿州州政府要开发新业务吗?
3. “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全州diversity进展的委员会,设定目标(goal)和时间表(time table),每年对州里的各行各业进行检查。I-1000真震惊我的,是这条。这个机构的权力实在太大了。你要是完不成它的指标,你就要被惩罚。而且它那指标,还是用”valid disparity study” 这个不清不楚的东西去决定。
什么样的goal是合理的?谁决定?你招了黑人,它可以说你女性不够;招了女性,可以说你残疾人不够;招了残疾人,可以说你LGBTQ不够;最后又招了性少数了,人家还可以说你爱尔兰人不够。这个机构权利实在太大,简直就是一个计划经济统战部,最后会导致严重的腐败,把自己的亲朋好友裙带关系强行安插。
I-1000考虑的因素太多,总可以包装包装把自己弄成它要照顾的群体其中的一个。比方说说自己是双性恋,这个谁也确认不了。我在生活中见过这样的人,他们其实是对弱势群体的身份盗窃(identity theft),在消费别人的苦难。
4. 强制申请者汇报原籍国,性取向,残疾等不可见信息。这些信息都是极为敏感的个人信息,甚至泄露有危险。少数/弱势群体的人往往非常反感被别人问到这些,小心翼翼要保护好,担心被社会偏见影响。
现在政府要考虑这些因素,它就首先要收集这些信息,这已经是对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严重的侵害了。很多人可能会说,你可以拒绝回答啊?如果这些因素不作为录取的考虑因素,大家当然可以拒绝回答。但是I-1000的委员会有goal 和time table,你要是弱势群体,招聘人绝对要给你算上,帮助完成自己的多元指标,避免被惩罚!
难道多元就在华州彻底破产,永无翻身之日?支持I-1000的华人前州长骆家辉说,I-200禁止了一切考虑种族和性别的政府行为,包括outreach。他的著名言论是,没有AA,他就不知道耶鲁大学,也就不会申请。AA禁令把和他一样的孩子的机会都剥夺了,必须通过I-1000才能开展专项的outreach。然而,他这说法不对。二十年前,在华州的AA禁令I-200通过以后,华州迅速专款专项,鼓励对少数群体的outreach。这个努力二十年没有中断过。
这是I-1000支持者在公投之后自己说的:
If R-88 fails, it will restrict agencies from using diversity information when selecting between two equally qualified candidates for a job, Plaistowe said. But it won’t restrict agencies from improving diversity training and outreach, or analyzing why candidates of color aren’t making it through various stages of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he said.
Right now, about 20% of employees in the state’s executive branch agencies identify as people of color,according to state data. By July 2020, the state has a goal of boosting the percentage of people of color and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in leadership positions from 18.6% to 21.4%.
https://crosscut.com/2019/11/if-referendum-88-fails-whats-next-affirmative-action-washington-state
很明显,华州可以继续实行outreach和其他增加多元化的努力。I-1000没有通过,他们还是可以有goal和time table。那他们要到底要通过I-1000做什么?难道不多此一举吗?

同一文章,作者继续写道,
“We have the legal authority right now to recruit and encourage a pipeline of more diverse candidates,” said state Sen. Joe Nguyen, D-West Seattle. “There’s just no mechanism to fund that work and hold it accountable.
Hold accountable的意思是,对于没有完成goal的人罚款。说到底,I-1000只为了一个东西,钱和罚款的权利

而推动I-1000的组织者贪婪而腐败,是个欠工人工资的老赖,给他们钱和权力真是祸国殃民。
I-1000支持方收集了40万签名,欠了帮他们收集签名的工人100万美元。这些工人今年年初冒着严寒和路人的白眼,挣个最低工资,来征集签名。
为I1000工作的工人在抗议
华州收集签名需要披露姓名,住址和出生日期,然后签字,所以很多人即使支持某个诉求也不会签名。因此被拒绝很多次,才能拿到一个签名。这些辛苦劳作的人很多是女性,黑人,西裔,LGBTQ。结果他们的辛苦劳动没有得到补偿。
I-1000支持方为了躲债,使用了金蝉脱壳的计策,成立了一个新的PAC,华州公平联盟(Washington Fairness Coalition),火速征集了100万美元为I-1000拉票打广告。我看了他们的财务披露,有人拿到$500后去报纸上发文章支持I-1000,在酒楼请客的账单($7500)算是政治开销。然而,被欠薪工人的钱他们选择不付。这笔钱签名公司在追讨,还进行了抗议,最后起诉了这个新的PAC。
报纸上发文支持I-1000作者至少会得到$500
作者的发文
在酒楼请客的账单算是政治开销

听其言,更要观其行I-1000的组织者是恶意欠薪的老赖啊,这样的人敬而远之放到黑名单都来不及,还要让他们监督全州diversity的进展,去指挥全州的招生,招聘和合同?如果他们真的在乎被边缘化的群体,那就应该给他们付薪水。
这个PAC的名字也是非常讽刺,华州公平联盟(Washington Fairness Coalition)。美国劳工运动最有名的口号是,“公平工作的合理报酬(fair pay for a fair day's work)”。真是不知道这个组织哪里fair了。理念再好,也要看看他们到底做了什么。莆田系医院也号称是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而且影响力巨大,度娘搜索的前几页都是他们的信息!

到底怎么搞多元化才是好的?
20年前,AA禁令I-200的通过确实是给多元计划一个打击。但是华盛顿州马上就加强了outreach和教育的力度。如果当时outreach也被禁了,那才是真是给多元文化捅了一刀。
我个人观点,弱势群体不但需要outreach,还需要专门有培训项目,帮助弱势群体增加竞争力,真正改变社区实力。这样招来的学生才能顺利毕业,招聘来的员工才能胜任业务,在职场更进一步,合同承包商才能接到下一期的合同。
我在做DEI招聘的时候,曾经面试过一个大学的临床心理系主任。临床心理领域是出了名的“白”,主要都是白人女性,所以老师也多是白人女性。少数族裔一些心理问题,这些白人医生真的搞不明白,不能感同身受。所以学校花了大力气要鼓励更多的少数族裔学生选择临床心理专业。
这个系主任专门给少数族裔的学生做辅导,鼓励他们设立更高的目标,锻炼领导力和自信。如果少数族裔学生的学习成绩比白人比要低,人数又少,很容易在班级里被孤立。这样很多人会转专业,甚至无法毕业。毕业以后往往也对自己的职业没有信心,觉得自己是个“冒牌货(imposter)”。在他的努力下,他的学生毕业以后资质很好,和白人学生相比不会输。他的学生不需要I-1000的“照顾”。我们的社会应该追求这样的多元。
这些都需要长久的投入和耐心。

I1000的“好处”是什么呢?增加“多元”速度快,不需要投入,扔到筐里就是菜。只要用它给你的工具——种族性别等不是唯一决定性因素,你就快速实现多元。这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做法。

感谢华州华人草根的付出,并打假“莆田系左派”

如果华州没有否决I-1000,我估计这个“多元监管委员会”会很快开到其他深蓝州来。说实话,作为一个DEI的支持者,我觉得这个事情实在太可怕了。
华州反I-1000的华人义工在插牌子
因为你想通过outrearch和培训项目实打实的慢慢扶持弱势群体,那估计是实现不了goal和time table,要被罚款了。
虽然我和大多数反对I-1000的草根的政治倾向很不一样,但是我非常佩服你们。我很遗憾的是,支持“多元”的人就看不出I-1000背后的问题吗?读过他们的法律条文以后,不觉得问题很明显嘛?为什么看不出呢?

华人新移民现在痛恨进步派(progressives),称之为“极左”。我想说,你可能真的恨错了人了。这些推I-1000的人,我管他们叫“莆田系左派”,拿利益集团钱的(假)进步派(Corporate Foundation Progressive)。
我看了他们PAC里面捐款的,大头是各个组织,基本没有个人捐款。那些机构背后的金主基本都是各种大基金会。那些基金会都是金融大亨,石油大亨,IT大亨,传媒大亨开的。这些基金会真是专心做慈善?当然不是,他们是捐钱出来避税,不但避税,还可以踩在道德制高点操纵政治,最终目标还是让资本赚更多的钱。都去拿他们的钱搞身份政治了,就没人和他们较劲了。
PAC捐款基本来自机构(蓝色)$1087K;总共$1105K
我和一个参与了30年LGBTQ平权运动的民主党“老革命家”聊民主党最近十年到底怎么了。他语出惊人,他说都是2010年高院对“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C,CU)判决以后出的新现象(点击前文🔗)。
CU判决以后,财团可以无限的对政治进行捐款。如果你拿不到财团的钱,你基本就会败选,所以最后大家都在争抢财团的钱来搞身份政治。拿了人家钱,就要办事。一些痛斥大资本的progressives最后和大资本走在了一起,变成莆田系左派
而且这批人喜欢给不同意他们政治观点的人扣各种道德帽子,你只要不同意他们,你就是保守派,极右,白人至上。他们在媒体上发文章的能力要比没有财团支持的人强得多。最后很多自认是“温和派”和“独立派”的民主党人,退出民主党。所以民主党看起来急速“左转”。

我经常被“极左”骂,写这篇文章也是坐等被骂是“极右白人至上伪装的左派”。揭露莆田系自然要被骂,因为”打假“和造假的没法共存。
我们必须把财团的代言人打出去,真左派们,不要退党,继续和他们斗,挨骂也要揭露I-1000这样的莆田系假货。还有把他们的钱也赶出去——推翻citizens united的判决。
欢迎请作者和小编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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