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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陈女士在布碌仑一家中餐馆工作时遭到同事与其母亲的殴打,致全身多处青紫瘀伤,心理受创的陈女士不得不停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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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的丈夫17日前往美国福建同乡会举办的法律咨询求助,希望依循法律途径索偿。
律师表示,当事人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被打受伤,依据法律可向餐馆提出工伤赔偿。
据陈女士丈夫讲述,太太一直在中餐馆从事收银工作,因工作中的一些小摩擦与餐厅内一名女同事发生不快,二人随后也稍有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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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中旬,该名女同事竟直接带着其母亲来到餐厅,进店后就对正在上班的陈女士破口大骂,争执中母女二人还频频出手,向着陈女士肚子、手臂等部位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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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一人根本无力对抗同事母女,餐厅人员见状立即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将这对母女逮捕,关押一天后被释放。
事后陈女士前往家庭医生处检查,其身体多处出现瘀伤。被当众殴打的陈女士更遭受心理创伤,已有一个月未返工。
陈女士丈夫称,太太觉得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律师表示,陈女士是在上班时间被打伤,若两人因为私人恩怨打架,餐馆不负任何责任。
但陈女士是因工作问题被打,应可获得餐馆的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后,陈女士可获得工资损失的三分之二以及医药费赔偿,但该工资赔偿是以工友的实际报税工资为标准,以现金支付的部分不在此范畴内。
律师提醒,纽约法律规定雇员应在受伤发生后的30天之内向雇主和工伤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两年之内提出工伤保险的赔偿。
此外,当事人也可向受害者办公室申请帮助,该机构可提供6000元以下的医药费赔偿。
律师表示,在该案例中,若打人者有可执行的资产,则陈女士也可根据警方报告上庭提告对方,获得相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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