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张炜  著名作家;1956年11月生于山东龙口,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出版有长篇小说20部、散文20卷、中短篇小说集8卷、诗集2卷;2014年,作家出版社出版《张炜文集(48卷)》;作品获茅盾文学奖、全国短篇小说奖、庄重文文学奖、南方传媒文学大奖杰出作家奖等;《古船》1993年开始被法国巴黎科学中心确定为全法高等考试教材;作品被译成韩、英、法、德、日、瑞典、土耳其、俄等数十种文字在海外出版。
“兴”而有诗
——读《诗经》之四
成康盛世的激情
周公辅佐侄子成王,后来成王又传位于康王,此二世被称为古今之盛期。所谓“大矣盛矣”,“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司马迁《史记·周本传》),就是指“成康之际”周王朝繁荣昌明的盛况。到了昭王和穆王,就出现了由盛而衰之相。“诗三百”中那些昂扬的歌唱,那些洋溢着健康和生长的咏唱,许多就来自“成康盛世”,或对那个时期的追忆和想念。这些美好想象的余绪很长,以至于“诗三百”成书之后很久,人们还满怀自豪地收拾散落在民间的这一类诗句。
秦代焚书坑儒之火烧掉了“诗”与“书”,等于焚毁了一个时代的繁华记录和文明档案。这是人类潜在深处的某种特异的嫉恨和阴暗在作祟,像这一类恶性事件在历史上永远都得不到原谅。关于一代文明记录的中断和毁灭,是人类繁衍发展史上最痛恨最屈辱的事件,古今中外任何民族莫不如此。究竟怀着怎样的一种垂死心理,才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举,人们不得而知。至于后来有人对这一残酷和耻辱的印记给予肯定和倡扬,又究竟出于一种什么心态,人们同样不得而知。至恶是无法想象的。
对于文明和记录的怀疑时时皆可发生,这本可以理解,但却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彻底毁灭这些文明以及记录。在咬牙切齿的嫉恨后面,应该有另一种声音,那就是恐惧的声音。一边恐惧莫名之力的惩罚、报应,一边制造无边的黑夜,这正是施暴者的怯懦与卑劣。实际上历史总是一再地出现这种环环相报的结果,因为冥冥中那种平衡与反击的力量是存在的。暴虐和残酷使秦王朝格外短命,巨大的物质力量,粗野的蛮横,金属的锋利,铁腕的寒冷,严刑的威慑,这一切相加一起,都没有使它的寿命维持下去,而且灭亡得如此迅速。一个与仁善和文明作对的帝国,一个与“诗”对立的体制,委实没有理由长存于天地之间。
对比之下,“成康盛世”的绵绵延续倒可以期待,它的繁盛和激情在《诗经》中得到了真实的记录和追忆。这种追忆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是太重要了,实在可以称得上一个漫长的中华之梦。当一朝醒来梦境消失时,便会响起丝丝缕缕的“诗乐”之声。关于西周的强盛,它的健康和茁壮,我们不需要从《大雅》和《颂》中寻觅,因为那些源自宫廷的文字或不足取信。还是让我们更多地从《国风》中去鉴赏和印证:汪洋恣肆的民间,复杂曲折的民间,一些野性的歌咏响彻在各个角落,正是它们才无所顾忌地唱出了心中的喜悦和悲愤。这些狂野豪放的咏唱构成了《诗经》的主体,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时代的真实。这种生命的激情无所不在,从男女之爱到田间劳作,从狩猎伐木到饮酒欢歌,从嘲讽贵族到感时伤世,可以说无所不包。
孔子大半生都在遥望西周,这可能并非是一个简单的迷茫和失意者的梦想,而是一个睿智清晰的思想者的理性。他在“订乐”、编撰“诗三百”的时候,等于再次温习了一遍周朝的盛况。孔子晚年曾经感叹:已经许久没有梦见周公了。这个经常出现在梦中的周公,是一个中华历史上备受尊崇的政治和道德人物。这个伟岸的身影在这三百首宝贵的歌咏中时有闪现,不过无论他是否在场,孔子都能够从字里行间感知。这位周公品德高尚,足智多谋,在建立和维持西周礼乐制度方面,可谓功劳盖世。这确是一位在历史上备受颂扬的了不起的人物。他辅佐自己的侄子,摄政七年后还政于成王,其过程可视为完美成就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最大礼法。国家无动荡,民众免战乱,避免了因政体内部权力更迭而带来的无边苦难。这既是政体之仁善,又是人性之慈悲。周公是周代长达八百年盛世的一个重要理由和根据,也是一位伟大的创造者,一位足以令后人缅怀的人物。以他为代表的西周王朝,其强大的创造力和开拓力,其总体精神风貌,当与《诗经》是一致的。
我们可以认为,在许多方面,《诗经》的激情就来自西周的奋发向上,来自一个茁旺民族的生长之期。这种强盛理所当然地得到诗咏、庆祝和享用。那一场场关于君王祭祀、宴饮的歌唱,那一曲曲优雅闲适的流连和赞叹,都是一个兴盛的王朝才能具备的气象。大气象永远不只是严厉和冷峻,还有雍容、和缓、悠远,体现在诗中的,既有礼敬山川诸神的祝祷,又有《考槃》这样奇妙的旁逸斜出:“考槃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矢弗谖。”有《鹤鸣》这样的清丽奇异:“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他山之石,可以为错。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贵族对于隐逸生活及园林之梦的追求和向往,现代人虽然毫不陌生,却早已千篇一律地概念化模式化,但在远古,竟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新奇和奢望。
在未加雕琢的大自然面前,歌者希望“考槃在涧”“独寐寤言”,梦想着“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萚”,要伴鹤鸣、游鱼、檀树、玉石,独自享受一种幽静安逸的时光。他们这时需要的音乐是“考槃”之歌,是天籁之音,远比钟罄丝竹要珍贵得多。他们想让自己的生活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这在我们印象中的上古蛮荒中,是多么超越的人生设计和大胆开创。我们难以设想一个冷酷、凋敝、贫瘠的王朝和氏族统治,会产生这样的一些咏唱。是的,它只有生长在西周,这是一个罕有的天人和谐之期。
一个民族经历了艰辛的奋进和开辟,而后就是休憩。于是我们看到一场场宴饮、诸多怀念和梦境。那么多情爱欢畅,那么多悲喜交加。从贵族到平民,谁都不愿辜负自己的时光。
顾左右而言他
有时候阅读《诗经》,我们觉得特别有趣的,就是它的那种走神、不够专注和言不及义:咏唱者常有一种笑吟吟的张望感。实际上这是使用所谓的“比”“兴”艺术手法所致。与“比”和“兴”这二法相比,“赋”的作用就直接多了,它要陈述生活的具体性。整个故事的路径都要通过“赋”得以实现。虽然“比(喻)”在叙述中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可是由于它常常和“兴”的手法揉合在一起,有时又是这样地难以拆解,所以就难免变得迷离恍惚起来。叙事的过程中,“比(喻)”与“赋”合作紧密时,故事的呈现就会极清晰,而一旦与“兴”纠缠一体,就显得十分繁复,头绪多端了。这是一个美学和诗学的问题,也是叙述策略和写作学的问题。
歌咏者有时并不直说眼前,不直接将他要讲述的意思和故事道出,而是天真烂漫或童言无忌地先说其他,比如要说一个异性,却先要说起一叶柏舟、一只鱼鹰、一棵大树、一条竹竿、一捆荆条、一片大水、一地露珠、一朵荷花。他由此开言,并且很快兴奋起来,以至于让这种活跃昂奋的情绪一直带动和催促,不断地说下去:表面上看有点胡言乱语,却也大半是话中有话。他那貌似轻松和超脱的言说,到后来总是被认为具有微言大义。许多时候歌者藏住了一个炽热的内核,那种温文和冷静只是一种表相。如果说风度是一种奇怪的、古人常常拥有的修养,那么这种修养化为艺术风格又将怎样?它的深层因由又在哪里?这一切都值得我们深长思之。
也许是一种物极必反的原因,当特别强烈的攫取欲和获取心袭来,也可以让他们暂时将急切的目光掩饰一下,或转向其他,这也是一种猎取的技艺和本能。这种猎获有时并非用于两性之间,而是指所有人类取得自然生存所需要的拼争与奋斗,可以视为广义的猎取。人类或许在这个过程中养成了一种狩猎的习惯:迂回曲折地接近猎物,以至于演变而成为基本的技能。当然,有时候这种悠闲松弛的性格,也来自未加改造和雕琢的自然,在这个开阔的天地里,他们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由,少有拘束和羁绊。这种自由舒展的性情在吟唱中得到了自然的流露:放歌不在斗室,不在人头攒动的大厅,也不在人流涌动的露天广场,而是在旷野天地之间,视野中尽是蓬勃万物,是一望无际的辽阔。这种情与境必然影响到他们的歌唱,使之从内容到气质都发生了变化。此刻或许需要表达的东西太多了,一时无从说起,于是就化繁为简,从切近的周边说起:将最先落入视野中的事物脱口而呼。这样做的结果常常是以少胜多。环绕某件事物不停地言说,竟然会形成一种奇特的旋转力,一种向心力而不是离心力。这种力量可以将歌咏者的心中意旨强化到出乎意料的程度。
这些简洁单纯的咏唱循环往复,甚至“言不及义”,却能让听者沉浸到一种气氛之中,渐渐感受歌者所要强调和阐明的主题,故事和心曲变得越来越清晰。不知不觉中,歌咏就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这真是一种高妙的手法。这样的咏唱不仅使整个诗篇变得极有韵致,而且还显示出另一种机智和灵动。仿佛一个满脸微笑的歌者,闪烁着单纯明朗的眸子,心中的蕴藏则远比说出来的更为宏富和繁杂。这的确是一个思路清新灵捷、心智极为丰富的歌者,当他言说外物时,心中的情意和专注的思想正弥漫起来,在一个内部空间里生长和蔓延,变得无比浓盛和壮硕。
他与更大的一片世界连接一体,产生出迷人的魅力,令人不可抵御。此刻的听者同歌者一起“兴”、一起“比”,也一起“赋”。
这个过程开始时,“兴”才是最主要的,是一切情感与思想奔涌的源头。“兴”感染和笼罩了这个世界,让人暂时忘却了许多。在冲动和昂扬中,歌者与听者正一起完成这场叙述。听者要在旋律里接受清新的吟唱,要在似叹似诉中沉湎和回想,仿佛由歌者引领进入一条偏僻的路径,这儿曲折回环,似乎是一种偏执的行走:还来不及醒神,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抵达。
那首有名的迎宾曲《终南》,开始并未描写客人如何高贵,而是设问终南山上有何?“终南何有?有条有梅。”“终南何有?有纪有堂。”回答是有一些高大而珍贵的楠木和山楸。从山中高贵的植物引出一位神秘的客人,这显然是尊贵之人:衣着华丽,气度非凡,举止优雅,世上罕见。可是歌咏马上又转述终南山上的杞树和甘棠,它们仿佛正与这位贵人比肩而立,一样茂盛、挺拔和英俊。人与树同样风姿,都属于终南山。客人从神秘的大山而来,与神秘的大山同在,都是山中茁壮珍贵的生命。人山一体,伟岸神秘而又高贵。终南山是一个永恒的存在,它的宝藏永远吸引着世人,而从它们当中暂时游离出来的这个生命,此刻就在我们的面前。歌者因此而自豪而感激,情不自禁地向世人炫耀起来。“兴”与“比”在这里运用得水乳交融,巧妙之极。
《淇奥》开篇就写淇水,写水边那片碧绿茂盛的竹林,而后才牵出令诗人耿耿于怀的那位“君子”。“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说君子的文采风流,用了“如切如磋”和“如琢如磨”:“切磋”指加工象牙,“琢磨”指雕刻美玉,象牙和美玉究竟是一种曲折的影射,指君子的气质与风貌,还是直言君子肌肤的细腻光色,还需要我们慎断。不难看出,歌者以女性的口吻,直接谈论男性肌肤,远不如谈论其温文的风采更为含蓄。然而象牙坚硬光洁的质地,玉石温润高贵的光泽,恰恰又是君子心灵质地的写照。如果我们从君子内心联想到他的外表,这种由内向外的想象就变得更为炽热,比喻也更为撩人。
《桃夭》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是一种“比”,它意味着诗人马上就要描述光彩艳丽的新娘;可我们觉得这分明又是一种“兴”,因为这株灿烂夺目、繁花似锦的桃树,是那样绚丽美好,芬芳四溢,它本身就代表了整个烂漫的春天。春光惹人,光色逼人,只歌唱这棵桃树就够了。当然,接上还是要说一件马上就要发生的大事,这才是全诗讲述的主体:一位女子要出嫁。只由这棵桃树的烂漫春花说下去,或许还有许多内容、许多感慨,如感叹风雨之后的落英缤纷。可是歌者再无其他渲染,只停留在春天的一个美妙时刻。
整首《桃夭》三组十二句,可几乎使用了一半的篇幅唱这棵桃树,反复咏叹它的妩媚多姿、婀娜艳丽,它的累累果实和茂密枝叶。歌者从来没有说这棵桃树就像那位即将出嫁的女子,可女子一直伫立在这棵光华四射的树下,被其芬芳笼罩,与馥郁混为一体。此时此刻,我们在内心里已经将树与人合为一体了。
在《甘棠》中,诗人反复咏唱那棵甘棠的茂盛、硕大以及浓浓的绿荫。这棵高大的杜梨树就像一个永不消逝的标志物,在那里生长繁衍,成为一座纪念碑、一个象征,或许还是一个伟人的化身。这棵大树成为歌者心中的一个依托,一个活生生的现实存在。对“甘棠”的反复咏唱,取代了一般化的对于人的直接歌颂:本来要细致而热烈地赞颂一个具体的人、一个非同一般的人,他是歌咏的核心。对于他,歌者有多少话要说,有多少感人至深的颂辞即将脱口而出。可他克制了,省略了,掩去了,只是不断地吟唱这棵大树。这种迂回之美,远胜直取。
“兴”所导致的情绪当然是复杂的,这终归由心灵的光谱所决定。它所引发的忧怨和感伤,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都是连带出来的结果。由生命之内质,渐渐演变为纯然的艺术手法,即“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朱熹《诗集传》)。这种说法,其实不过是取之技术的表相。
难以对应的“兴”
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他将“兴于诗”置于首位,并说出了诗的主要作用。这里的“兴”是指诗的审美功能,与“赋比兴”之“兴”,并非是完全一致的意涵。但它们仍有相似之处,因为都涉及到审美的本质意义。不过如果单纯将“兴”作为一种艺术手法,要简单而准确地从写作学的角度去界定,找出它的现代对应物,也许真的有点困难。“兴”可视为一个审美过程、其中的某个环节,那么它究竟发生在这个过程的末端还是开始?就一首诗而言,它是酝酿、是起式,是情感的积蓄和倾泻,还是这一切的萌发?但它一定是主观生命与客观事物的感性触点,而非一种理性的关系。“兴”是一种生命状态,而不仅是为了托物起兴,它最初好像并没有这样清晰的叙述目的和叙述策略。虽然客观上它具有引发的作用,但“兴”的本质都是情绪的昂扬勃发,是某种心情对他物的波及。
总而言之,“兴”是心底的兴奋,是触目而乐,触目而歌,触目而感,更是随手拈来,随意抛置。它击中了,牵连了,却很少事先的预设和算计。就丰富的意趣来说,它甚至可以构成自己独立的审美单元。它了不起的功能和作用恰恰就在这里。
论诗者常常将其作为一种艺术手法,所谓的“托物起兴”。但细究起来,不如说是因“兴”而“托物”。正因为有一种情绪的泛起,才会有其后的“托物”。情满青山,随意点染,皆成诗意。看山不是为了唤起激越之情,而是目光所及,情感就自然地奔涌和弥漫起来。生命在这种恣意烂漫或黯然神伤的状态下,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是激活的、跳跃的,而不是僵硬的连缀。我们很难将“兴”字与某个现代词汇加以置换,就因为它所包含的关系与层次颇复杂。在诗学研究中,我们很容易将“兴”当成一种单纯的技法,走向一种机械论、唯方法论。这种解释不仅难中要穴,而且还容易南辕北辙。
“兴”作为一种艺术技法是后来的归结,而不是产生的本源。它其实更应该视为人的一种本能。这种能力不仅古今不同,而且人与人之间也大异其趣。有的人容易激越冲动,睹物生情,容易“兴”;有的人易沮丧,易伤感;有的人则时常欢天喜地,看阳光下万物皆光彩熠熠。生命之差异,决定了在某种场景下所看到的这一切,是否足以起“兴”。“兴”不单单是兴奋,也不仅仅是喜悦,还包括阴郁懊丧在内的诸多复杂情绪。这其中有情感的活跃起伏,有联想,有催动,常常不得不发出喃喃絮语或吟咏起来。可见由“兴”而入,也就踏入了发生的轨迹。
说到自然的感奋和欣悦,我们好像觉得远古时代的人远比现代人更有这种能力。那时候的生命没有被后来的技术和物质所挤压,也没有被一些文化衍生物所污染,没有变得畸形。这种天然性格使其具备一种单纯明了的本能,悲喜自由,率性而生。说到生命之别,比如狗这种生灵,总是让人类感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激情。就天性来说,它比人类更自然更质朴,也更单纯。所以它瞬间爆发出的欢乐和感激,是被焦虑所压迫的现代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有时只能感到十分惊异和费解。美国作家海明威曾经发出感慨,说一条狗只与人分离了很短的时间,重逢时却表现出巨大的兴奋,跳跃激越久久难平。这种能够于瞬间爆发而出的爱力,真的是一种生命奇迹。海明威说他对这种现象永远难以理解。作为一种生命,能够如此率直地表达心中的欣悦、大喜过望以及热爱与感念,难道不是一个最大的奇迹?
一个淳朴的生命,没有被文化垃圾所淹没,没有被物质枷锁所禁锢,才能具备情感的那种直接性。从这里,我们也可以感悟什么是“兴”,感受它所生发的那个时代,究竟对应了怎样的生命质地,可以由此想象和领会“兴”的全部奥秘。
面对《诗》中那些歌咏者的质朴心情,他们的天真烂漫,我们既羡慕又觉得无能为力。现代人已经回不到那种状态了,找不回“兴”之心力。那是一个生命与世间万物、与万千客观生命重合交集之间,自然产生的一种心情和意绪,是一种在太阳底下共生共长的感激之情。这种亲如手足的倾诉欲,是现代人难以体悟的。与这种退化相伴相生的就是现代生存困境,就是人类对于自然万物的残酷破坏:砍伐林木,毁坏河流,竭泽而渔,对物质的疯狂攫取。现代人有一种垂死感,有一种与万物竞争、掠夺、征战的濒临存亡的状态,似乎早已失去与自然界万物平等、共生共处的开阔空间,余下的只是拼挣、紧张和焦虑。因此我们既没有那么多的“兴”,也难以理解远古人的“兴”,甚至有时候还会觉得那种“兴”有点傻乎乎的:无缘无故地咧开大嘴笑起唱起或哀起怒起。瞧这些古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真是一些傻子。当代人的“木然”与“聪明”竟是一体两面,其实是可怜和愚昧,这颗畸形的麻木心灵实在难以矫正和激活,它已经丧失了健康的感知,没有了欣赏的能力。
正因为现代生命与古代生命无法找到深刻的对应,所以我们也难以把《诗经》的“兴”,同当代汉语里的某个词汇直接加以置换。在现代人眼中,仿佛一切都是技术,都是方法。我们只有越来越多的学术上的技术主义者和方法论者,而缺少心灵论者,于是也就无法体味另一个时空下的生命。
如果说在整个人类发展和进化的链条上,《诗经》的创作者还是天真烂漫的孩子,那么现代人类便是覆满化纤材料、被技术锁链捆绑、行路艰难的腐败老人了。在这种境况之下,我们哪里还会“兴”?哪里还懂得“兴”?这样的比较会让我们警醒许多,可要动手解除身上的披挂和束缚的时候,又有点割舍不得:我们或许不觉得这是附着在生命上的垃圾和赘物,而要当成宝贵的知识财富。这就是我们的悲剧。
现代写作中的比兴
《诗经》中广泛使用的“赋比兴”,这所谓的“三用”,曾经是研究者们反复讨论的部分。如果其中的“兴”是当时重要的“艺术手法”之一,而今看来,会发现它在现代诗中应用得越来越少了。这种演变的缘由有些复杂,由“诗三百”中的频繁出现到后来的几乎绝迹,改变实在太大。为什么会如此?细究起来,或可从许多方面找到原因。在科技主义和物质主义日益强大的情势之下,现代人在某些方面已经变得“兴意阑珊”,这是有目共睹的一个事实。再深入分析下去,又会发现无论在写作学或诗学的意义上,“兴”主要还不属于技术层面,而属于其他,属于心性的范畴。这样一来,要领悟和界定它的现代意义也就变得愈加困难了。
因为它是源于生命深处的某种神秘的能力,随着时间的延续,到了现代,这种能力终于大为减少和淡弱下来,所以变得难觅其踪。其实不仅是诗歌,就是从其它文学体裁中,我们也很难寻找“兴”的踪迹。就文学写作中的具体作用而言,若论“比”和“赋”,“兴”在谋篇布局和叙述表达中的非功利因素最大,所以也就不受待见了。于是它大可忽略,完全可以被急功近利的现代艺术家所摒弃。这也是解释它逐步消失的一个原因。
“三用”中与“兴”并列的还有“比”,“比”在后来的诗歌创作中不仅没有偃旗息鼓,反而被越来越多地使用。有些现代诗很热衷于此道,它主要就是巧妙地运用各种比喻,以取得显著的艺术效果。诗人有时费尽心机地作出各种“妙比”,简直成为手中出奇制胜的法宝。比喻总是作为一种习惯和手法被许多人采纳,我们经常说的“生花妙笔”,常常就指它的巧喻。由于好的比喻很容易获取赞扬,作者也就不再停下来,甚至离开比喻无法说话。
我们熟知的一个历史典故,说的是齐国著名的论辩家和滑稽家淳于髡,这个人特别善于使用“微言隐语”向齐王进谏、与人辩论,而且常常作比。这个人是参与政治生活较多的,也是当时稷下学宫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他那些富有哲理的妙比,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曾有人向国王抱怨,说淳于髡这个人讲话总离不开比喻,不能有话直说,是个坏习惯。国王听信了这个说法,就当面埋怨起淳于髡来。淳于髡于是向国王介绍了一种动物,国王怎么也想不出这个动物是什么样子,淳于髡只好以另一种形貌相近的动物作了比喻。国王很快明白了,说:“看来没有比喻还真不行。”
生活中要阐明事物如此,表达诗意也如此。因为诗是无以言说的,硬要说出,只好使用比喻,这本无可厚非。但诗毕竟不是一般的叙述或转告,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层层比喻当中,有时也未免显得繁琐,有一种巧舌如簧的感觉。巧妙而频繁地使用比喻的人,在这个过程中时而陶醉,听者也阵阵兴奋,所以比喻也就大行其道。除了诗,现代小说中也颇多比喻,不少人尤其善于使用此法,而且许多时候是暗喻,这与自由诗的写作不谋而合。西方十九世纪的大师们,更有现代主义的作家们,他们真的有过许多巧妙的比喻,那些妙喻在他们的作品中简直俯拾皆是。说到底,比喻的实用性,比其他手法还是要强。
可见,凡一切有利于眼前之用的事物,皆能发扬光大;而那些既有难度又没有多少现实功利意义的,也就难以保存和延续了。《诗经》的“兴”就属于后者。它需要那种物我交融的强烈愉悦感、兴奋感,于是就在现代诗行中逐渐隐匿了。我们可以忧怨,可以愤恨,可以暴怒,可以质询,可是那种以“兴”相引相牵的呈现方式却越来越少了。人们对于所要获取的目标是相当专注的,简直是目不转睛,哪里还会对左右敞开视野。人面对山河大地和自然万物,缺少了一份亲切的情感,也不再那么依恋和冲动。我们很少思索来路与去路,站在天地之间,仰望闪烁的星空,那种神秘的震栗,那份莫名的感动,已经久违了。生活于高科技时代的现代人,自以为掌握了最先进的技能与工具,对客观世界知道得越来越多,甚至误以为具备了破解许多自然隐秘的能力,以为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和言说权。这种狂妄和自大,其实是一种时代盲区,是一叶障目。要具备真正的现代聪慧,就一定不能离开源头,而且要在前进中一次次追根溯源。人与过去及未来的那种神秘的连接和继续,不能中断在我们这一代手中。
我们究竟为何而来?能够给予的只是一些十分现实的回答,究竟为何,只有无知与茫然。与一些终极问题相连的痛苦忧伤,或喜乐欢欣,都在这无知中滋生和消失。偶尔出现的瞬间惊喜,远离了生命的常态,只是一闪的领悟和窥见,这或者就是诗意的光顾。“兴”还要陪伴人类往前,因为我们心中仍然有诗。当今人类的痛苦和烦恼与日俱增,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然而它们不是源于形而上,不是源于何来何去的那种惆怅和迷茫,而是物质主义的压迫,是近在眼前、锱铢必较的利害得失,是患得患失的不安和恐惧。人生正是因为附加了这些成分,生命情感的单纯与率真,也就是《诗经》中那种蓬勃旺盛的“兴”之能力,才会远远地离开我们。
虽然“兴”多见于远古的一部诗歌总集,但就其内在意义而言,并不总是固定在节奏分明的歌咏之中。也就是说,它的本质意义大可含纳一切的艺术体裁。让我们试着从十九世纪的小说中寻它的踪迹,看看在叙事作品中有没有它的身影。如契诃夫的名篇《草原》,作家笔下的大自然出神入化,草原的暮色和光影,高翔于空中的鹰,远处群峰的轮廓,仿佛是猛兽巨吼的山;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其中有那么多绝妙的自然描绘。这些段落是一些奇异的存在,此时的大自然似乎与故事情节和人物是无涉的,以至于成为一个相对自在的独立世界;但从另一角度看,却又是一片与作者共兴共奋、一起吟唱的自然。有关题旨在下面一一出现,故事、人物,仿佛一切都水到渠成地走到了一起。这时候我们心中会冒出一个概念:“兴”。是的,这艺术创造中微微震颤的一根弦,以难以形容的音色奏响在小说中。
雨果的《悲惨世界》《海上劳工》,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复活》,麦尔维尔的《白鲸》,都可以读到或曼妙或雄伟的大自然的片断,那是一些独立而激越的笔触。它们没有紧紧扣住思想人物及情节的直接需要,而是另一个天地的呈现。但它们又的确是某个开端,是一场叙述的开关,是往前行走的光亮。在它映照的一片光晕之下,出现了秩序井然的生长和排列。我们仿佛听到了大自然的独语,这声音与诗人心底的歌唱并行不悖。就在这种状态之下,诗人乘兴而进,深入到叙述的腹地。
十九世纪小说中出现的、类似于《诗经》的“兴”,其作用与远古的咏唱一般无二。而这种情形到了现代主义之后,也就变得极为少见了。不是戛然而止,而是稀薄和淡弱,它们只在最杰出的诗人和小说家笔下,才能得到一些呈现。创作主体不具备“兴”的品质,没有这种不可遏止、突如其来的昂奋与激越,没有对万事万物的大喜悦与大拥抱,没有置身于广漠自然中的那种松弛和辽远,也就不可能有这一部分艺术因子的活跃。
原来“兴”不仅是一种文学传统,也不仅是一种艺术手法,而是一种生命的特质。有生命就有“兴”,有“兴”就有艺术。艺术在“兴”的延续下,才会找到美好的归宿感。真正意义上的“兴”不一定要保存于合辙押韵的长短句式中,而是要弥漫或镶嵌于所有的艺术形式中,从散文到诗、到其他叙事文本,无所不在。它应该或隐或显地一直存在。
“兴”而有诗
我们常说“诗兴大发”,知道“兴”与“诗”是紧密相连的。这里的“兴”当然不是诗论中的同一个字,但仍旧有着血缘关系。因为二者都在讲活跃奔发的意绪,讲吟唱的发生和发展。显而易见,没有“兴”就没有诗,这是古今中外诗歌创造与产生的通例。如果把诗论中的“赋”“比”“兴”并列考察,会发现当一首歌咏中的“赋”与“比”逐步展开之时,一定是很快抵达诗意的高处,然后就铺开诗之余绪,走向悠长的尾音。歌者内在的强大推动力经过“兴”的阶段,才有了饱满的积蓄,然后才有奔泄和释放。这实际上是一个悄然不察的过程,是看上去相当轻松自如的发端,如《关睢》一诗好像在说那只水鸟的优雅,心里是否想到这是一只猛禽,也未可知。这野性的联想虽然隐而不露,却不能说无中生有,不能说全都了无痕迹。
在许多时候“兴”是无法言说的,所以才有深长的诗意。诗的晦涩性不在于字面,而在于内置:一切文字都不能够表达的那些元素,才更有可能接近于诗之核心。它不可以付诸理性的论说,不可以使用戏剧化的表白,也难以借助一个故事去演绎。这是一些复杂微妙的意绪和情愫,它汇集心中,渐渐像水流一样蓄满,眼看就要溢出。它终于突破一个隘口,先是急于冲决,然后是畅流,急转直下。这鸣奏的心灵之水就这样淹没而去,这就是诗。
欲说还休、停顿、或激昂或低沉的音乐,一丝丝接近和呈现。依靠音韵节律,超越文字所负载的明晰而单纯的语意,进入更深阔的境界。歌者开始乘“兴”而进,在一种激扬迸发的情绪推动下,飞翔和跃起,攀上那个梦幻才能达到的高度。但这并非最华丽的部分,那可能还要等到后来:从顶点回返时发生弯曲的瞬间。多么令人陶醉的时刻,这时候的吟唱才让人屏息静气,不敢有一丝错失。所有最杰出的艺术都有这样的特质,它的核心之物被称之为“诗”。而“诗三百”正是它的源头,在这里可以领受“诗”的所有光荣。
关于诗,之所以有一些神秘的理解,即因为它不能畅白地直接言说。第一部诗歌总集也许集中了这些神秘性,所以一直在等待一代一代的破解。几千年前的那片旷野作为生命的底色和土壤,洒满阳光,诗苗破土而出。土壤是肥沃的,阳光是热烈的,生命是活泼的。这三者交融到一起,演绎和创造了那样一个世界。人是这个世界的发音器官,咏唱就是这样发生的。生命之中有“兴”,而“兴”是酵母,“赋”和“比”携来粮食和水。一场酿造开始了。
如果把杰出的诗章比做酒,这种芬芳而辛辣的神奇液体,这种使一代代人沉醉的物质,可能是再贴切不过的。“兴”作为诗的酵母保存下来,酿造也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一旦失去了它,这种特别的工作就变得困难了。我们可以设想,在大自然中表情木讷的生命是难以歌唱的,因为他们丢掉了诗的酵母。最好的歌咏,撩拨人心使人垂泪或感慨或奋勇的歌咏,在几千年之后还能够保持原有的声韵和色泽,能够奇妙委婉、生鲜逼人地打动我们,皆因为这其中贮存了特异的心灵。阳光下一片鲜亮的面庞转向我们,那动人的目光竟然可以穿越深远苍茫的时空,投射到我们身上。
《诗经》的传统延至《离骚》,得到了完美而贴切的继承和发扬。纯美俊朗的歌者屈原置身于美丽的自然之中,缠绕披挂蕙兰芳草,变成一个活跃于山水之间的精灵。他食英饮露,遨游四极,飞龙驾车,凤凰举旗,与神灵对话,去琼楼玉宇。诗人在极其困窘潦倒的时刻,直到生命的最后,依然洋溢着激越饱满的情怀,与万物共生共长,共舞共吟。诗人是难以被摧毁的,生命最终融入蓬勃的天地之中,成为不息的强音。自《离骚》而降,我们可以聆听诸子百家的大声言说,可以望见孔子和孟子这样奔走于大地的先哲,耳畔回荡着稷下学宫的智者们滔滔不绝的宏辩。到了汉唐,有气势雄绝的华丽汉赋、浩瀚灿烂的唐诗,有千古不朽的“诗仙”和“诗圣”。李杜一生留下了多少感人的吟哦,他们面对这个世界,先是“兴”,而后是“赋”和“比”。“诗三百”的韵致一直笼罩在诗之长河上,滔滔不绝地流淌下去。我们的现代诗河开始显现出一片干涸的河床。荒凉地生长,野草枯黄,茂密的常绿成为记忆。没有了强旺的生命力,就不得不用芜杂的文字来编织,以遮掩苍白的面容。真正属于诗的部分,其内质可以压缩到很小,那不过是一颗炽热之心。似乎可以压缩到《诗经》那样的节俭,其它的一切都是衬托和簇拥的符号,是冲决和流泻时溅起的飞沫。在现代汉语诗歌的吟诵中,寻找一个优秀的歌者,就是寻找独属于个人的音乐调性。我们先要找到他,再由他们汇成一场瑰丽浑茫的和声。
当诗离开了旋律,离开了群声咏唱,离开了击打和吹奏,就变得孤寂乏味。这一场兴味索然的吟咏仍要艰涩地进行下去,从开端到结束,歌者们大汗淋漓。他们依赖自己的歌喉,喊到嘶哑。而当年,《诗》的歌者们一直拥有大自然的伴唱,这声音是那样率真、质朴和欢乐,却具备撼动人心的力量。
刊于《青年作家》2019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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