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美国又曝二起枪击案,华人圈就会有一片禁枪的声音。各种理由,以情动人,以景唬人。核心观点是,美国枪支泛滥太危险了,禁枪就安全了。本文就美国持枪权的背景、法条、案例作个简单剖析,重点理解美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
持枪权的历史背景
  四百年前,抗争国教压迫的清教徒和寻找生活出路的英国人坐五月花号来到美洲大陆,那时候环境极为险恶,不仅充斥着各种猛兽,还要面对处于原始部落状态的印第安土著。大家对土著总有浪漫主义的想象,其实都是文人的臆想和好莱坞的胡编乱造。理解土著人的生活和观念,不妨去亚马逊从林体验一下,原始部落的生活核心就是打猎和打仗,打猎是为了饱腹,打仗是为了消灭附近的其它部落。人类往往比动物还野蛮,动物只是杀死猎物,而人类会折磨虐待猎物,北美土著的风俗是抓住了俘虏割头皮。如果现在美国还都是印弟安人的天下,那大家都住在茅草房里,类似于非洲的发展水平。
  在北美这种恶劣的环境,武器成为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础装备。北美大陆没有欧洲的阶层,处于人人平等的原始状态,逐渐形成北美十三州。在这里,不存在常备的政府军,各州都依靠民兵进行自我防卫。
  那个勇敢的开拓期,是全民皆兵的时代。但神奇的是,二百多年前北美精英制定的人类第一部宪法,至今一字未改,仍然充满了活力。
如果真有战斗民族,那全民持枪的美国肯定算。
1789年通过权利法案
持枪权的宪法条款
美国权利法案第二条原文及翻译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
  宪法修正案第二条,主要是为了防止联邦政府对州权、公民权的侵犯,这体现了当时殖民地人民对大政府的极度反感,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为了逃离英国政府的宗教迫害,千辛万苦来到了美洲寻找一片自由之地。
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可以说是美国宪法第一案
持枪权的司法审查
  在“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中,智慧超群的马歇尔大法官使得美国最高法院获得了司法审查权,该案例开创了世界违宪审查的先河。其实司法审查权在宪法中并未有规定,是司法实践的结果。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也就是对宪法条款的最终解释权,都是通过判例实现。关于持枪权的二个重要判例,分别是2008年2012年
2008年 赫勒诉哥伦比亚特区案
  最高法院对第二修正案做出历史性解释:
  (1)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是个人持枪权,它与民兵服役无关。为了传统合法的目的,如在家中自卫,个人有权使用武器。
  (2)像其他多数权利一样,持枪权不是绝对的
  (3)哥伦比亚特区的手枪禁令以及要求在枪支上配备扳机扣的法律侵犯了第二修正案。
  2016年初传奇的斯卡里亚大法官突然去世。最喜欢的一段评价是曾担任他助理的阿德里安·沃缪勒(Adrian Vermeule)教授说的:
  每个人身上都有种主导性的美德(ruling virtue)。在斯卡里亚身上,最重要的不是他的聪慧和‘生之欢愉’(Joie de Vivre),而是勇气——勇于坚持自己的逻辑链之所向,而不向外界压力或‘自我审查’屈服;勇于发展出自己的一套精致的法律理论,并忠实地践行于司法审判之中,许多法官因为害怕受到批评、声誉受损而不这么做了,所以他们也无法像他那样,留下独特的智慧遗产。
  斯卡里亚大法官(这是第一位意大裔的联邦大法官,天主教徒)说明了多数意见:
  第二修正案的话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管理良好的民兵为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是导言条款,“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是操作条款。导言条款宣告了一个目的:这个权利已经法典化了,即阻止取缔民兵组织,“暴君取缔民兵组织,不是禁止这个组织的存在,而是通过剥夺人民持有武器的权利,建立特选民兵 select militia 或常备军压制政治异己。” 所以,“公民的自卫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它是第二修正案权利的核心。” 
  由于《权利法案》(美国宪法前十项修正案)传统上只能够约束联邦政府,为了将这一公民权利全国化,需要一个独特的司法过程。这就是用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来“吸纳”(incorporate)《权利法案》中的内容。第十四修正案是美国内战后通过的最著名的修正案,其主要目的就是限制各州对公民权利的损害。于是有了
2010年6月28日 麦克唐纳诉芝加哥案
  最高法院的判决解决了两个核心问题,
(1)“持有和携带武器”是一项个人基本权利;
(2)各州不得损害这个第二修正案权利
  下面谈几个持枪权的重要问题
持枪权,不是对抗美军
  有的人喜欢望文生意,认为当初宪法规定的公民持枪是为了和联邦军战斗,现在美国政府是人民选出来的,所以公民持枪毫无意义。之所以这样的想法,主要是死读书,不了解美国的政治架构。美国的政治架构的复杂性,超越所有的其它国家,联邦vs州vs县vs市,总统-法院-国会-媒体,形成了多重制衡。
  美军是国防军,参与国内治安被严格限制,只在极其特殊的条件下才可以介入。比如1957年,阿肯色州州长命令国民警卫队到学校武力阻止黑人学生入学,当时的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警告州长不要违抗最高法院的判决,并命令第101空降师进入小石城中心中学,用军队护送黑人入学。此次军队的行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
  目前,美军在特殊情况下介入国内救灾及执法等事宜,按照“为民事当局提供防务支持”(Defense Support of Civil Authorities,简称DSCA)的规定执行,DSCA详细规定了美军人员和物资协助行政当局的步骤及原则。这些协助包括:应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协助紧急执法等。比如2005年新奥尔良地区被卡特里娜飓风严重破坏后,应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现已并入国土安全部)的请求,国防部派出美军进入该地区协助救灾及维持秩序。
持枪的目标,不是与美军战斗。
  如果有一天内战,请看下图
军人是最务实的群体
枪是工具,就象菜刀
枪支的工具性
  人们常说,枪支只是工具,枪自己不会杀人。那我们来看下统计数据,是否支持这个观点。
  根据据美国疾病控制中心2013年数据:全年美国枪支相关的死亡数据是33,366人,其中11,208凶杀,21,175自杀,786人枪支过失或意外死亡。也就是说大部分枪支相关的死亡是由于自杀,占63.5%左右,33.5%左右是凶杀。去除自杀与意外,凶杀占枪支死亡总数的三分之一。
当年全美死亡2,596,993人,其中枪支暴力死亡11,208人占0.43%,这个数字很吓人吗?作个横向比较,2013年美国:
  车祸死亡人数为30,328;
  摔倒或跌倒死亡人数为30,208;
  中毒死亡人数为38,851。
  相比之下,被车撞死的概率是开枪打死的3倍。
  继续看数字,根据美国警方的统计,在送到医院抢救的枪击受害者中,七成的人有过犯罪记录。四分之三的枪击案都是在犯罪过程(主要是贩毒)中发生的。枪击案常发生于贩毒、黑帮火拼,这跟普通人的生活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2013年枪击死亡3.3万--凶杀死亡1.1万--涉及普通人凶杀2800人,一万多起枪击凶杀只有四分之一真正跟普通人有关,真正影响普通人生活也就是这个数字,这对于三亿多人口的美国来说是很小的比例。  
  继续看数字,警方称全美每年居民开枪自卫(或者恐吓侵犯者)事后报警的案件约十多万件,也就是说,十几万人通过枪保卫了自己
  综上所述,枪支挽救的生命,远远高于枪支带来的伤害。
杀人的是人,救人的也是人,不是枪。
  就是菜刀一样,可以切菜也可以砍人。
禁枪的结果
禁枪的逻辑困境与恶果
  最严格枪支管制的地方,恰恰是治安最差的地方。而这样的地方,通常是驴党常年掌权的地方。这个不难理解,假设你是抢劫犯,面对二个法规不同的州,一个州拥枪,一个州禁枪,你会选择哪里下手?
  比如1982年,芝加哥就通过了全面禁止手枪持有的法律。但是,该市的枪支犯罪率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在全美最危险的城市排第二名。第一名是臭名昭著的巴尔的摩,现任驴党议长佩洛西父亲长期担任市长的地方。 
  如果禁枪,美国每年被车撞死的概率比开枪打死的差不多3倍,是否还要禁汽车?
  如果禁枪,美国每年的强奸案近10万起,被强奸的概率是被枪打死的10倍,是否还要禁小JJ?
再看一下美国枪支协会会员的犯罪率,极少有会员涉及到公共枪击案。那么,守法公民持枪是维护了安全,还是恶化了安全?答案很明显,如果禁枪,只能禁好人手中的枪,最后只剩下坏人有枪。
拥枪的美国不完美,但禁枪的美国肯定很烂。
开枪店的都是爱枪者

枪支种类齐全,便宜量又多
枪支大市场
有枪的生活
禁枪与限枪
  我反对禁枪,但支持限枪。
  现代自动武器的火力强精度高,限制平民持枪的火力是必需的,以确保自卫能力为限度,否则一旦有人犯神经病就可能出现巨大伤亡,使得警方的执法成本也越来越高,火力趋向于军事化。
  应当剥夺危险人物持枪权利。比如限制精神病人持枪,现在的问题是病人的隐私权超越了公共安全,人们发现异常报警后,警方却无法获得当事人精神方面问题的信息。甚至在枪击案发生后,精神病患作为免罪的条款。精神问题的司法滥用是如此普遍,不止枪击案,我们可以在大多数凶杀案中,看到这样的辩护理由。
  另外,还可以提升年龄限制,以纳税记录作为购枪依据,不纳税者无购枪权。如果提供连续三年纳税记录,方能获得购枪资格。
支持禁枪和限枪,理解人类的不完美,接受社会的不完美。
简单归纳
  理一下美国持枪权的基本逻辑
目的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自卫权
方法宪法第二修正案
 范围有条件的持枪权
  公民的持枪权,基于美国人对政府的不信任传统,为了确保对公权力的限制,保障公民的自卫权,所以必须赋予民众持有武器的权利。
  拥枪权拉平了性别的差异,也拉平了体力的差异。一个华人女店主,可以去枪击退四个歹徒;九十多岁的老太太,也可以无惧青壮年。
回顾2008年和2010年的最高法院对持枪权的二次判决,保守派大法官以5:4侥幸胜出,勉强维持了宪法的持续。要求禁枪,就是反对美国宪法,就是想推翻美国的制度。推翻制度未必不好,但是走向哪里?是更文明,还是更野蛮?比较一下禁枪州和拥枪州的治安水平,答案不言而喻。

Antifa横行
持枪权的现实意义
  这句话可以理解成:“守法华人一定要拥枪”。
  为什么用守法这个定语,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做毒品、杀人越货、收保护费生意的,无论如何都会去搞枪。这句话,是针对合法职业的华人群体。
  如果你还在彷徨,建议你先看一下前面的文章 一场美国媒体引发的暴乱,在1992年洛杉矶的黑人暴动中,大批黑人血洗韩国城,警察与国民警卫队基本上是袖手旁观,韩国人无奈组织起来用枪自卫,共击杀四十多名黑人,自身仅亡一人。假设一下如果当时韩国人没有枪没有组织,会是什么结局?
  而现在的情况。比上世纪九十年代更加极端。参众两院,象党混日子无所作为,驴党为夺权为所欲为。小布什智力不够,穷兵黩武腐败重生。而奥巴马打着变革的旗号上台,他继承其父亲革命理想,执政八年一心想搞垮美帝。左媒CNN、MSBC、NYT、WSJ、WP已经沦为毫无底线的真理报(很多人搞不懂FakeNews的概念,高级的造假并不是制造假消息,而是通过提供局部的信息,用含糊的词汇混淆关联性与因果性,来实现暗示或误导),驴党竞选人鼓吹全民免费全民发钱,混淆合法与违法的边界,要求全面开放边境,对非法移民如同志般的温暖,对本国公民和合法移民如敌人般的无情。
  在这个政治正确泛滥的指鹿为马的时代,在这个人人噤声的白色恐怖的时代,在这个Antifa极端组织横行霸道的年代,在这个数以十万计的假选票招摇过市的时代,在这个头巾女AOC等革命小将在议会口无遮拦无所顾忌的时代,在这个希拉里等高官严重违法却依然逍遥法外的时代,面对危机,守法者唯有像二百多年前的立国者一样,坚决保持自卫反击的能力。
  有人会说这是危言耸听,我得补充说明一下,这并非指全美失序,而是特指那些驴党长期盘踞的重灾区。巴尔的摩、芝加哥的某些区域就不说了,大家一般也不去,现在说的是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这些地方。随着驴党支持者的蔓延,现在传统红州的城市,比如德州的奥斯汀等城市,也已经渐渐蓝化成为高危区域。在某个节点,上述区域很可能因突发事件爆发群体冲突。而这些地方,通常也是华人聚集区。一贯被视为安静软弱缺乏血性的华人,很可能成为群体暴力的目标和牺牲品。
  如果你还不能判断,请阅读下面的问题:
  谁成天叫嚣打打杀杀,是驴党还是象党?
  谁耍流氓公开捐款人信息毫无底线人身威胁?
  谁阻挠异见者在校园演讲,是驴党还是象党?
  谁关闭McConnel议员的Twitter?是驴党还是象党?
  谁设置特定搜索结果
误导人民?是驴党还是象党?

  谁篡改凶手的脸书信息误导人民?是驴党还是象党?
  谁成天搞种族提案,却总是骂别人种族歧视?
  谁说“911就是一些人做了一些事”这么嚣张的话?
  谁说“我们选择真理,拒绝事实”这么脑残的话?
围绕克林顿家的数十起可疑死亡,包括保镖、司机、律师、信息主管、调查记者等关键人物
Epstein案牵出数百名高官显贵,但不包括老川
Epstein成功地在纽约监狱被自杀,据说摄像头突然坏了
  就在写文章的时候,刚牵出一些高官信息的Jeffrey Epstein竟然在曼哈顿高度设防的监狱第二次成功自杀(被Deep state公开灭口),举国哗然,可见隐藏在司法部、CIA、FBI等执法机构中的Deep State有多么的气焰嚣张,多么的无所顾忌。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谁这么着急公开杀人灭口,向全社会挑战?答案不言而喻。某种程度上内战已经开始,这些都是未来动荡的信号。
  再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一听枪击案就支持禁枪,满脑子“加强管制”的条件反射式思维,那还去美国干嘛?那些华人驴党,对着西人官员满脸阳光,对着华人冷若冰霜,为“教育平权法案”百般狡辩,交流会抢你话筒,不让你说话,还能相信他们能维护华人利益、保障华人安全吗?所以,华人一定要远离驴党,保持有自卫能力。如果你在美国还没有枪,就先拥有枪;如果你已经有枪,请参加组织,定期训练。
  正如一句经济学名言所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下也没有恩赐的自由。自由与其说是权利,不如说是一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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