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守望者之声免费关注
编辑:感恩传道 | 图片:网络
微信:741815473

基督徒真的不能离婚吗?

若已经离婚了怎么办?

如今这个世代犹如挪亚的世代,人是又吃又喝,又娶又嫁,甚至是多次娶多次嫁。30年前的社会,从来见不到一个离婚的,即使婚姻遭遇问题也不会离婚,但是现在,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离婚潮流不仅在外邦人中盛行,还影响到很多基督徒,甚至在有些人的心目中离婚已经成了“先进”的体现。那么,面对世人这种堕落的婚姻观,基督徒该如何看待离婚呢?如果已经离婚了又该怎么办呢?
一、关于离婚的几句至理名言
1、死亡是解除婚约的最自然方式
夫妻中某一方离世,才意味着他们的婚约自然解除(罗7:1-3,林前7:39-40)。
2、奸淫是破坏婚约的非正常途径
夫妻某一方犯奸淫,就意味着他们的婚约已被破坏(太5:32 上/参考申22:13-27)。但是不意味着就必须离婚。
3、信仰是释放配偶唯一合理理由
不信主的配偶执意离开之情况下可以让他(她)离开(林前7:12-15)。意思是基督徒在婚姻当中只能是被离婚,而不能主动离婚。
4、凡离弃配偶再婚就是犯奸淫罪
凡是主动离婚并提前再娶的就是犯奸淫(可10:11-12)。
5、摩西准许人离婚是因人的刚硬
A.摩西准许以色列百姓写休书离婚(申24:1-2)。
B.主耶稣解释摩西准许以色列人休妻(离弃配偶),是因为知道人心刚硬,不能遵照神原初的旨意行,因此作此安排,以控制错误,避免引来更大的问题(可10:2-8/ 参考太19:3-9)。
6、神的心意是修复已破坏的婚约
离婚是一种消极的准许,并不是绝对性的要求。最可取的是以基督的饶恕和爱来积极挽回破碎的婚姻(林前7:10-11)。犹如上帝神赦免背弃盟约的以色列人,虽然审判他们,但仍盼望他们与自己和好(结16:59-60,62-63)。因此,最好是想方设法挽救婚姻,但是当一切办法都无效只得被动离婚时,并一定就叫作犯罪。
二、基督徒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在基督徒的婚姻当中,按照圣经任何时候都不能主动提出离婚,而只能被离婚。但如果出现下列四种情况,基督徒的离婚是被消极允许的:
1、信仰的缘故
即对方不信神,拒绝神,抵挡神,毁谤神、亵渎神,甚至是长久逼迫基督徒不许从事任何与信仰有关的活动的。
2、淫乱的缘故
如果有基督徒发现另一半有淫乱的情况,而且证据确凿、每况愈下,情况恶劣,死不悔改的。
3、家暴的缘故
如果有基督徒遭遇严重家暴,并有生命的危险的。
4、精神智障、生理障碍无性婚姻
指在婚姻当中基督徒被骗与精神病患者结合,又或者是非精神病但是根本无法有正常夫妻生活的。
注意以上四种原因,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虽然允许基督徒受害者提出离婚,但并不代表圣经支持或鼓励人离婚。另外也必须说明离婚并不一定是解决婚姻问题的最好方法;必须提醒打算离婚的人,离婚之后要付的代价可能会比不离婚付上的代价更大。
对于已经因为上述原因而离婚的,教会应该给与接纳,鼓励与扶持。对于发生上述四种情况而尚未离婚的,教会应该积极帮助,给与婚姻辅导,同心代祷守望,如果基督徒受害者实在无法忍受而要提出离婚,教会也不应该用律法压制,而应该存怜悯之心给予体谅与保护。因为之前就发生过姊妹因家暴而要求离婚,受到教会的严厉禁止,结果姊妹被活活打死,试问,姊妹的死难道与教会牧者没有一点关系吗?
三、从伦理学与处境化看待离婚
为何说从伦理学的角度允许(而非鼓励)基督徒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呢?试想:
我们可以勉强一位基督徒为了死守“不离婚”的规条,而继续被逼迫甚至放弃信仰吗?神会这样做吗?
我们可以勉强一位基督徒为了死守“不离婚”的规条,而强迫其接受一位死不悔改的淫乱之人继续做配偶吗?神的心意是这样吗?
我们可以勉强一位基督徒为了死守“不离婚”的规条,而忍受屈辱家暴甚至被打死吗?神的心意是这样吗?
我们可以勉强一位基督徒为了死守“不离婚”的规条,而忍受精神病配偶的欺骗折磨或者无性婚姻的困扰吗?神的心意会是这样的吗?
当然按照圣经的真理基督徒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当我们拿圣经的真理在要求别人的时候,请思想;如果换做我是当事人,我能忍受吗?我能做到吗?……所以我们在使用圣经真理的同时,也应该从伦理学的角度处境化看待这些敏感的事情。
这并不是说伦理学要高于神学,处境化要高于圣经真理而是说某些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考虑别人的处境。比如;保罗虽然当面责备彼得与巴拿巴装假,坚持因信称义而不需要受割礼,但是在某种处境下他还亲自带人去受割礼不是吗?保罗虽然知道女人聚会的时候可以不蒙头,只要顺服权柄即可,但是在哥林多特殊的处境下他还是吩咐他们中间的姊妹聚会蒙头不是吗?这就是处境化。
四、谨慎请勿落入成功神学的境地
有人可能认为神是权能的,只要当事人忍耐祷告等候,就一定可以过上幸福的日子,请说这种话的人不要太绝对化,否则就会沦入成功神学的地步。我们的确见过有些婚姻实在太糟糕的家庭经过长久祷告等候结果被神恢复,我们也看到同样的情况也采用同样的方法但却一直不见好转。因此,我们不能拿这个人的经验来成为那个人的必然结果。人的信心都不是一样的,有人等候坚持或许会雨过天晴,有人坚持等候或许永无宁日,因此,谁能保证一定会出现好的结果呢?
我们当然相信神是权能的,祂可以改变一切,但是当当事人经过长久祷告而情况没有好转致其信心软弱而被迫选择离婚的时候,教会就应该体恤与接纳而非当头棒喝。
声明:笔者虽然这样写,但是不代表我支持有以上四种情况的就可以用离婚来解决婚姻的痛苦,而是我们应该理解当事人的不得已与百般无奈之下所做的离婚选择我们仍然是希望当事人可以在基督里忍受婚姻当中的一切痛苦并为此祷告,求主开出路,但是我们却不能吩咐当事人必须死守“不离婚”的规条而继续过那种生不如死的日子,甚至是为此付上生命的代价。
五、关于基督徒再婚的几种情况:
1、原配偶已离世之情况下:可以再婚
配偶离世,意味着他们的婚约已解除,因此活着的一方就可以在主里面自由再婚(林前7:39)。另外,圣经也告诉我们,配偶离世后,若常守节更为有福(林前7:7-8,39中-40)。但不代表再婚就是犯罪。
2、原配偶犯奸淫而离婚之情况下:可以再婚
原配偶犯奸淫而离婚的,基督徒就可以再婚。或者原配偶已再婚(按圣经原则这等于原配偶犯淫乱的罪),基督徒就可以再婚(可10:11-12)。
3、夫妻(非因上述四种情况)离婚后都未进入新婚姻的应尽量重修原婚约而复婚。因为这是神所喜悦的(林前7:10-11)。如果原配偶已离世、有淫乱或已再婚之情况下,被离弃者才可进入新的婚约。(林前7:11;太5:32)
4、神在旧约时代曾让摩西许可被离异者再婚,是因为神知道人的软弱(林前7:8-11/提前5:11-15),也深知人心的刚硬及诡诈(太19:7-8/玛2:13-14),以及禁止再婚可能带来的更为严重的后果。许可被离异者再婚,不是出于神的本意,而是出于祂对人的怜悯。因此,在原配偶尚未离世也未再婚之情况下最好不要再婚。但是这不是辖制,而是劝勉。若要再婚,应选择与共同信仰的人再婚。
我们一起祷告
天父啊,感谢祢创造了人类,设立了婚姻,让人可以在婚姻当中享受祢所赐生命的美好与生活的甜蜜,求祢怜悯那些婚姻遭遇危机的弟兄姐妹,使他们能够在祢的恩典里面彼此饶恕、接纳与相爱,恢复婚姻的美好,也求祢保守祢儿女的婚姻,使每一个家庭都有健康、喜乐、和睦、美满的婚姻生活,让我们能够在婚姻当中彰显祢的爱与善良,活出祢的圣洁与忠贞,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感恩弟兄 2019年5月26日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