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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昱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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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子
社长说
近期“南方日报记者诱奸女实习生”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公众对于强奸、性侵等话题的探讨。这里分享了一个观点:大多数强奸案发生在熟人之间。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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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强奸频频发生在熟人身上?
你意想不到的强奸
近日,爆出南方日报记者涉嫌诱奸实习生的丑闻。网友痛斥加害者、声援受害者的同时,也对女生如何在社交中加强自我保护表示担忧。
现实生活中,强奸加害方和受害方的性别已不仅限于女,还有女男,甚至同性。国外较多国家的刑法中对强奸的加害方和受害方的性别不再界定。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是强奸罪,强奸罪所保护的是妇女的性选择权或性自由权。男性强奸女性仍然是大多数情况,本文只对这种主要情况作探讨,其他情况不做讨论。
提到“强奸”,大多数人脑海中出现的画面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埋伏已久的变态强奸犯从暗处突袭独行的柔弱妙龄女子......女青年通常被亲友提醒独自走夜路要小心,事实上,大多数强奸案发生在熟人之间。
熟人犯罪是强奸的主要方式
1982年《妇女》(M. S)杂志提出了一个关于强奸犯罪行为的全新概念—约会强奸(date rape) 。起初,国外学者把“约会强奸”定义在男女之间具有亲密人际关系的范畴内,随着对该犯罪现象的深入讨论,学界逐渐地将“约会强奸”概念逐渐扩展为“熟人强奸”(acquaintance rape)即熟人之间在约会或聚会时发生的性侵害。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又将他们的视线投射到了非约会或非聚会的熟人之间的性侵害现象上。“熟人强奸”较之“约会强奸”,它的概念涵义及所涉及的外延更加广泛。
熟人强奸往往分四种:一是双向互动强奸,即受害人与施害者本身就有互动关系;二是非互动强奸,即双方关系中,主要是男方主动寻求与女方互动;三是约会强奸,指双方认识,并以开始约会作为开展互动条件;四是聚会强奸,与约会相对应。
美国NCVS(全国犯罪被害调查)的数据显示,71%的性侵犯是由被害女子认识的男子实施的。其中47%是朋友、熟人,22%是伴侣,2%是其他亲戚,只有28%是陌生人。据我国司法部调查,62.9%的强奸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从地点上说,发生在被害人家中或单位的强奸占36.4%,发生在犯罪人家中的占25.3%,发生在室外的仅占14.1%,强奸主要发生在室内也证明了熟人犯罪是强奸的主要方式。
强奸为什么频频发生在熟人之间呢?这与社会性别文化、性文化、性安全教育、亲密关系特点有很大关系。
“女人是用来被男人征服的”:社会建构的性别文化
社会性别指自身所在的生存环境对其性别的认定。实则超出了仅仅靠自身生理决定的范围,更多地是在社会化中形成、被社会文化建构的。
在男性主导的社会性别文化的大环境下,男性从小被鼓励和引导要有“男子气概”、勇于“挑战”和“征服”、具有“攻击性”和“主动性”。女性则被教导和设定为“自重”、“顺从”和“被动”的形象,在两性交往中被看作是男人的“猎物”。
男性主导的社交生活中,男性对认识女性有意无意地勾肩搭背可能仅仅会引起被触碰者的不适,反过来,女性如果这么对男性,就被说成“不检点”;不少夫妻和情侣关系中,只要男方不使用较为过分的暴力而不顾女方的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男方往往是被社会包容的,而女方则被指责“不够体贴”,被劝导要接受男方的性要求。
《男孩不哭》是1999年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美国电影。女主角Teena想变成男孩而易装成男生,搬到小镇居住,被平日里称兄道弟的男性友人识破女儿身后,非但没有被包容,反遭强奸和虐杀。形成反差的是,女主的女友Lana得知“男友”的真实性别后虽然动摇过,但还是接纳了她。最终“男友”在她的怀中死去。

电影已超越了电影本身,不少观众难以理解的暴力行为实则隐含着加害人对于自身“男性身份”受到挑衅的恐惧,以及通过施加暴力的极端方式来证明自己男子气概、“合理化”受害者“女性身份”的欲望。与其说是加害人的性欲宣泄,不如说是自身男性权力的宣扬。
犯罪心理学专家汉斯·格罗斯对强奸犯类型进行了划分,权力型强奸犯占一半以上,此类强奸犯的动机不仅是单纯的性欲发泄,更是由于自卑、生活不顺而渴望得到支配权和控制感。熟人强奸中,这类特征较多。
“我分不清这是暧昧、示爱还是性侵犯”:熟人交往的尺度把握
熟人之间言语或肢体上亲密、暧昧,也难以和性侵犯进行明确的区分。为了维持已有的各种关系,就算被开了略微过火的玩笑,也开导自己 不要是别人的表达方式不会把这视作性侵或性侵的前奏。熟人之间的性安全意识就这样被有意无意地疏忽了。
“半推半就”、“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听话”。在男性主导的文化中,不少文学影视作品、色情产品和传媒所传播的信息,事实上扭曲了女性的本意。在如今的性文化下,男性往往把女性的友好或尴尬的态度当做暧昧,把女性言语和身体上的拒绝反抗(普通朋友、恋人、夫妻)曲解为象征性的矜持和情趣。
“会很舒服,不要怕。”美国一位12岁遭到表哥强奸的女性仍清晰记得表哥说的话。不少男性相信“女人天生渴望被强奸”的无稽之谈,把女性当作性的容器,而不是作为人的价值看待。他们认为自己有技术和能力让女性高潮,甚至觉得自己的强奸行为是在“帮助”女性进行“性解放”,被侵犯者反而应该欣然接受。
“这是强奸吗?”:性安全教育的缺位
中国几千年文化积淀形成了一个固定观念,性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耻辱之事,谈论性更是一个禁忌。正规的性教育的缺失,不部分青少年的性教育是通过自学或许道听途说。女生从小被家长和老师教导性是低俗和肮脏的,家庭性安全教育甚至是一片空白,部分女生会乖乖拒绝排斥接收性知识,觉得性是污秽的,甚至在大学高年级的时候还以为接个吻也会怀孕
事件中有机会求救逃跑,但她“以为强奸都是在街上,黑漆漆的,跑出一个陌生人把你抓了,有暴力,对于自己当时可能遭受的强奸没有清醒预想,被侵犯后也强奸界定不很明确。
事件发生后,舆论两边倒。一边怒斥记者为衣冠禽兽,一边责备受害者的“不谙世事”。 但少有人会想到为何女孩一步步从迟疑到顺从的内在原因。从小,女孩就被教导要礼貌、顺从,而鲜少被教导遇到什么情况要明确拒绝和反抗。一味归咎于女孩个人的“”,显然是。性安全教育方面,一个家庭的父母应负主要责任。父母协商应如何清晰,准确,有力地把性安全知识教育给孩子。在这个成年人到处约炮、男生从十几岁就开始看AV的时代,依然有太多女孩子被家长保护得太""以至于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回事。结果就是被强奸了自己还不知道。到底是谁的问题?怪女孩子吗?岂不是荒谬!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不是人人自危社会。缺乏性安全意识,亦不能成为活该被侵害的理由。
“性侵了,但是不敢说”:社会舆论的压力、自身利弊的权衡
据美国医学会统计,强奸是报案率最低的犯罪行为,因为受害者们多认为强奸是件羞耻的事。
贞操观是社会大众对男女性行为的观念,会对行为的约束。但这种约束又分为双向和单向的。所谓双向,就是男女平等,都讲贞操,都受约束;所谓单向,就是要么要求女人讲贞操,要么要求男人讲贞操。但在男性主导的社会,贞操观不仅是单向的,而且是针对女性的。说到女性的贞操观,最典型的一句话莫过于“饿死事小,失节是大”,女性的贞操比生命还要重要。
在这种贞操观的浸染下,很多女性被性侵犯后会选择自杀,来保全自己的清白和名声。“女性在成婚前要保持处女之身、婚后要遵守节操”,当知道一个女性被强奸,如果社会大众不是宽容而是苛责与嫌弃,这个女性会遭受“不干净”“二手货”的社会歧视,在爱情和婚姻中增加无形的障碍。
大多数强奸发生于熟人之间,受害者们会担忧是否自己无意“勾引”了施暴者,或是自己的行为不够“检点”,怕引起指责和怀疑,会对揭发此事的后果有所顾虑,毕竟社会对强奸受害者的宽容度,曝光会使自身声誉遭受极大损害
据联合国发布的一项针对亚太地区强奸犯罪的调查显示,22.7%的中国男性承认自己强暴过女性,但在所有施暴者中,仅有24.9%的施暴者被捕,15.6%的人被判刑。而后两项在受访国家的平均数据分别为32.5%22.9%。这和受害者不愿报案、权衡得失以及现有法律存在缺陷是分不开的。
熟人强奸中,不少加害者掌握的资源、权力,都是威胁受害人发声利器社会竞争的激烈、新人机会的珍惜使不少被害人遭受侵害后为了与加害人继续进行工作或生活上的合作,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有时即使身边的人得知也不会帮助被害人把加害人绳之以法,反而劝导其隐忍,熬出头了再说。有些害怕拥有资源和权力的加害者进行报复,选择了忍气吞声。
女性,请明确说“不”
就女性自身,需要有独立意识,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不少潜在的强奸是可以避免的。当面对男性的暧昧举动,态度要明确,不要勉强接受。德国学者曾实证研究,结果表明:30%的潜在强奸犯在潜在受害人明白无误表达拒绝后会被吓住,从而打消强奸念头。
参考资料:
张思星.《熟人强奸:犯罪类型与人际关系的实证研究》
平菁.《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解读熟人强奸》.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卷第4期,200612.
李银河.《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孙立梅.《“熟人强奸”高发根源是性别文化》.新闻晚报
曹保印.中国人的贞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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