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由作家用三个星期在一卷三十多米长的打字纸上一气呵成
我们早晨醒来,头痛欲裂,只想呕吐。迪安做的第一件事是穿过玉米地去看看那辆汽车能不能把我们载到东部。我对他说不行,他还是去了。他脸色煞白地回来。“老兄,有一辆警车,我那年偷了五百辆汽车以来,市里各个局子里都有我的指纹档案。你知道我偷汽车干什么?我只是想开开而已,老兄!我非走不可!听着,我们必须立刻离开这里,否则我们下半辈子要在监狱里过了。”
在路上(节选)
文  /  【美】杰克·凯鲁亚克
译  /  王仲年
“你说得太对啦,”说罢,我们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行李。领带和衬衣下襬还漏在手提箱子外面,我们匆忙同那份可爱的人家告别,跌跌撞撞地上了谁都不认识我们的、但能保护我们的大路。小珍妮特哭闹着要为我们,为我,或者不管为谁送行——弗兰吉彬彬有礼,我吻了她,向她表示了歉意。
“他脑子肯定有病,”她说。“让我想起我离家出走的丈夫。完全一模一样。但愿我的米吉长大后别像他那样,他们现在已经有点像了。”
取自同名电影《在路上》
我向小露西告了别,她手里捧着她的宠物甲虫,小吉米还没有醒。我们提着破烂的行李狼狈走了,这一切都在可爱的星期日清晨短短几秒钟内完成的。我们分秒必争。乡间弯道上随时随刻都可能出现一辆警车,朝我们驶来。
“万一被那个拿猎枪的妇女发现,我们就完蛋了,”迪安说。“我们必须叫一辆出租车才安全。”我们打算叫醒一户农庄人家,借用他们的电话,可是看家狗吓得我们不敢近前。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情况越来越危险;早起的庄稼人会发现那辆坏在玉米地里的双门汽车。最后,一位可爱的老太太让我们使用她的电话,我们叫了一辆丹佛市区的出租车,可是没有来。我们提着箱子吃力地上了路。清晨的交通开始了,每辆车子都像是警察的巡逻车。我们突然看到巡逻车来了,我想这下子我没命了,或者说,我的生命进入了一个可怕的铁窗生活的新阶段。不过来的却是我们叫的出租车,我们一上车就朝东部飞速驶去。
旅行社里有一个极好的机会,有人提供一辆47年的卡迪拉克高级轿车,让人开回芝加哥。车主带了家人一路开到这里,觉得累了,决定乘火车回去。他只要求看看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把车开到目的地。我的证件使他相信一切都很妥当。我让他放心。我对迪安说:“这辆车子你可别胡来。”迪安已经兴奋得跳上跳下,迫不及待地想看汽车。我们不得不躺在教堂附近的草地上等了一个小时。1947年,我陪丽塔贝当古回家后,曾在那块草地上同行乞的流浪汉待了一段时候,那天我疲倦极了,脸冲着下午的鸟居然睡着了。事实是有人在什么地方弹奏管风琴。迪安在镇上闲逛,在一家便餐馆搭上一个女侍者,约她当天下午乘坐卡迪拉克,他回来后叫醒我,告诉我经过情况。我感觉好了一些。我欢迎新的进展。
卡迪拉克来到后,迪安马上开走“去加油”,旅行社的老板看着我说:“他什么时候回来?乘客们都准备出发了。”他指着两个在等候的爱尔兰男孩说,他们是耶稣会学校的学生,来自东部,他们的手提箱搁在长椅上。
“他去加油了。很快就回来。”我跑到街角上,看见迪安坐在没有熄火的车子里等那个女侍者,女侍者在她的旅馆房间里换衣服;事实上,我从站立的地点能看到她对着镜子在整理丝袜,我希望能同他们一起去玩。她奔出来,跳进了卡迪拉克。我溜溜跶跶地步行回去,让旅行社老板和两个乘客安心。我站在门里,看到卡迪拉克一闪而过克利夫兰广场,迪安穿着短袖圆领衫,伏在方向盘上,一面驾驶,一面兴高采烈地同身边的姑娘说话,姑娘骄傲而遗憾地坐在他旁边。他们大白天开到一个停车场,把车子停在后面砖墙附近(迪安曾经在停车场干过活),据迪安说,他在那里很快就把她搞定;非但说服了她星期五一领到工资就乘公共汽车追到东部去找我们,在纽约列克星敦大道伊恩麦克阿瑟的住处和我们会合。她答应一定来;她名叫贝弗利。三十分钟后,迪安风风火火地回来了,把那姑娘送到她干活的旅馆里,经过一番亲吻、告别、承诺之后,又风风火火地开到旅行社去接乘客。
“是出发的时候了!”百老汇山姆旅行社的老板说。“我以为你们开了那辆卡迪拉克溜了呢。”
“有我负责,”我说,“不用担心”——我又补充说。迪安那幅明显的狂乱样子,谁看了都觉得他神经有问题。接着,迪安收敛了一点,帮那两个耶稣会学校的学生搬行李。他们还没有坐好,我还没有挥手向丹佛告别,他已经开动车子走了,强劲的引擎嗡嗡作响。从丹佛开出去还没有二英里,速度计就坏了,因为迪安驾驶的速度远远超出每小时一百一十英里。
“呃,没有了速度计,我不知道跑得有多快了。反正我把它忽悠到芝加哥,就算得出时间了。”我们的速度仿佛不到七十迈,但是在那条通向格里利的笔直的公路上,别的车辆像死苍蝇似的纷纷落到我们后面。“我之所以朝东北方向行驶,萨尔,是因为我们必须去斯特林看看埃德沃尔的牧场,你必须和他见见面,看看他的牧场,这辆汽车非常快,我们早在车主人乘坐的火车到达之前,就可以赶到芝加哥,时间绰绰有余。”好吧,我同意。下雨了,但是迪安的速度始终不减。那辆大车棒极了,是老式高级轿车的最新型号,车身加长,漆成黑色,轮胎侧面是白色,车窗玻璃可能是防弹的。那两个耶稣会圣博那凡图拉学校的学生坐在后排,车子在行驶就高兴,根本不知道行驶的速度有多快。他们想攀谈,可是迪安一言不发,脱掉了圆领衫,光着膀子开车。“那个贝弗利真是个可爱的姑娘——我和她约好在纽约会面——我办好同卡米尔的离婚手续后就和她结婚——一切都按快节奏进行,萨尔,我们走吧。是啊!”我们越快离开丹佛,我越觉得高兴,事实上我们确实很快。天黑下来时,我们在江克欣城拐弯,离开了公路,上了一条土路,穿过荒凉的东科罗拉多平原,前去埃德沃尔的牧场。雨还在下,土路泥泞打滑,迪安把速度放慢到每小时七十迈,我叮嘱他再慢一点,他说:“别担心,伙计,你了解我。”
“这次不行,”我说。“你确实开得太快了。”我话音未落,他在那条滑溜的泥地上飞跑时,公路上有个朝左的急转弯,迪安猛打方向盘,可是汽车在巨大的惯力下滑了出去,颤动不已。
“注意!”迪安叫了一声,他作了最后的挣扎,但是我们的车子仍旧陷进沟里,只有车头还在路上。周围一片静寂,我们听到风的哀鸣。我们处在一片荒凉的大草原中间。前面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有一幢农庄住宅。我没完没了地咒骂起来,我对迪安大为不满。他默不作声,穿了一件外套,冒雨去农庄住宅寻求帮助。
“他是你的哥哥吗?”后座的男孩问道。“他对待汽车太毒辣了,不是吗?——照他自己的说法,他喜欢同女人混。”
“不错,他是我的哥哥,”我说,“不过他脑子有病。”我看见迪安和一个农民开着拖拉机回来。他们用铁链钩住我们的汽车,从沟里拖了出来。汽车沾满污泥,一块挡泥板全部撞瘪。农民向我们收了五元钱。他的几个女儿在雨中观看。最漂亮、最害羞的一个远远地躲在田地里,她完全有理由这么做,因为她绝对是迪安和我生平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她大约十六岁,野玫瑰似的肤色像是大平原的印第安人,眼睛碧蓝,头发十分可爱,人像野羚羊似的单纯敏捷。每当我们看她一眼,她就退缩一下。她站在那儿,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刮来的大风吹起了她的卷发,拍打在她可爱的头上。她脸上一阵一阵地泛起红晕。
我们结束了同农场主的事务,朝那个草原小天使看了最后一眼便开车走了,现在速度慢了一些,直到迪安说埃德沃尔的牧场就在前面。“哦,那样的姑娘让我害怕,”我说。“我愿意放弃一切,听从她的支配,假如她不要我,我就一走了之,浪迹天涯。”耶稣会学校的两个学生吃吃发笑。他们满口粗俗的俏皮话和东部学生的用词,头脑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些牵强附会的阿奎那哲学。迪安和我根本不把他们当一回事。我们穿过泥泞的平原时,迪安谈他当初做牛仔的情况,他把整个上午骑马巡视的路段指点给我们看;我们一进入广阔的沃尔牧场的范围,他告诉我们他曾在什么地方修补栅栏,埃德的爸爸老沃尔嗷嗷地追赶小牛时,喜欢在牧场的草地上找我们聊天。“他每隔六个月要换一辆新车,”迪安说。“他根本顾不上。我们丢失一头牛时,他开了汽车去追,直到最近的水坑,然后下车跑步去追。他把挣到的每一分钱都数请楚藏在瓦罐里。这个老牧场主脑子有问题。简易宿舍附近有他遗留的破罐子。我最后一次从监狱出来,就在这里被试用。我给查德金的、你看到的那些信就是住在这里的时候写的。”
我们离开大路,想绕小道穿过冬季牧场。一群白脸的牛突然在我们前灯的照耀下打转。“就是它们!牧场的牛!我们得挤出去,把它们轰散!嘻-嘻-嘻!”
但是我们没有必要那么做,我们只要在它们中间慢慢蹭过去,牛的海洋在我们汽车周围在打转哞叫,有时候发生轻微的碰撞。我们看到远处埃德沃尔牧场住宅的灯光。那些孤独的灯光周围是方圆几百英里的平原。
降临到草原上的那种极端的黑暗对于东部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没有星星、没有月亮,除了沃尔太太厨房里的灯光之外没有任何光线。院子阴影以外是你在明天破晓之前无法看清的无边无际的大千世界。我敲了门,在暗中呼喊埃德沃尔的名字,埃德在牲口棚里挤牛奶。我小心翼翼地在暗中走了二十英尺左右,不敢再往前了。我仿佛听到了丛林狼的嚎叫。沃尔说那也许是他父亲以前一匹落荒的马在远处嘶鸣。埃德沃尔的年纪和我们不相上下,他四肢修长,尖牙齿,言语简洁。他和迪安以前常站在柯蒂斯街头,朝过路的姑娘们吹口哨。现在他彬彬有礼地把我们让进他阴暗的、褐色的客厅,找到了几盏平时不用的油灯,点亮后对迪安说:“你那个该死的大拇指是怎么一回事?”
“我揍玛丽卢的时候碰伤了,引起严重感染,不得不截掉顶端。”
“你怎么会干出那种事?”我从埃德的谈话中看得出来,他一向充当迪安大哥的脚色。他摇摇头,挤奶桶仍在他的脚边。“总而言之,你始终疯头疯脑的。”
与此同时,他年轻的妻子在宽敞的牧场厨房里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饭。她为桃子冰淇淋表示歉意:“那算不上冰淇淋,只是把桃子和奶油冰冻在一起罢了。”其实那是我生平吃过的唯一真正的冰淇淋。她开头上的菜稀稀拉拉,结束时非常丰富;我们一面吃,一面有新的东西端上桌子。她金黄头发,体格健美,但是像所有居住在广阔空间的妇女一样,为无聊的生活稍稍有点抱怨。她列举了晚上这个时候通常收听的无线电广播节目。埃德沃尔坐着看自己的手。迪安狼吞虎咽。他要我帮他圆谎,把我说成是卡迪拉克的主人,我是个很有钱的人他是我的朋友和司机。这番话没有对埃德沃尔产生任何影响。每当牲口棚里有什么响动时,他总是抬起头倾听。
“希望你们能够顺利到达纽约。”他根本不信我是卡迪拉克的主人,却坚决认为是迪安偷来的。我们在牧场上呆了一小时左右。埃德沃尔向山姆布雷迪一样对迪安失去了信心——每逢迪安抬头时,他就提防似地看着他。以前当割草翻晒的季节结束时,他们手挽着手在怀俄明拉腊米的街头喝得醉醺醺的闹闹嚷嚷,但是这一切已经事过境迁。
迪安坐立不安。“是啊,是啊!我认为我们还是快点走,因为我们明晚必须到芝加哥,而我们已经浪费了好几个小时了。”两个学生有礼貌地向沃尔道了谢,我们重新上路。我回头看厨房里的灯光在黑夜的海洋中逐渐后退。然后我向前探身。
- END -
在路上
【美】杰克·凯鲁亚克  著
李继宏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索书号:I712/1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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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被称为“垮掉的一代”文学运动的宣言书,世俗叛逆与抗争者历久弥新的圣经,“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心灵自传;《在路上》从六十年代起就轰动美国,是风靡世界各地的青年精神指引读物,也是历久弥新的美国文学经典。
《在路上》由作家用三个星期在一卷三十多米长的打字纸上一气呵成。小说主人公为了追求个性,与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寻欢作乐,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四散分离。书中体现了作者主张的即兴式自发性写作技巧——思绪的自然流动,反情节,大量使用俚语、俗语、不合评语法规范的长句,并广泛涉及美国社会及文化习俗;另一方面,美国辽阔大地上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镇,如一幅幅画卷展现在读者面前。这部作品对美国文学影响巨大,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之改变,如今每年仍以十万册的销量在美国风行;专家查特斯认为《在路上》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起,可视为“探索个人自由的主题和拷问美国梦承诺的小说”,堪称美国现代文学三大重要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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