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作出宣判:被告人常仁尧以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此时,距离他被拘留在看守所已超过半年。
事件起因于2018年12月15日流传于网络的一段视频。视频中,常仁尧对他的初中老师张清林在一分钟内扇了四次巴掌,一次大力推搡头部,并不断重复大喊:“你以前咋削我,你记不记得?”。
件发生后,二十几位同学表示愿意为常仁尧出庭作证。他们中的一部分最后出现在6月的庭审中。
栾川实验中学的副校长及一位老师兼邻居作为张清林的证人出庭,前者称,张为人认真、严厉、内向,“没有发现有其他学生(受到体罚)”。检方则表示其行为只是“教育不当”。
本案面临几个关键争议:常仁尧是犯错、违法还是犯罪;为何不是公安机关以治安处罚条例处理的民事纠纷,而是由检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为何公诉依据的是“寻衅滋事”,而不是“故意伤害”;他的行为仅针对个人,还是在伤害教师群体、社会公德?
01
20年的心结
“莫欺少年穷”,视频中,常仁尧激烈地喊出这句话。
殴打事件发生前,常仁尧的生活过得不错,毕业后,他放弃了回老家当警察的机会,开始自主创业,前两年,已和妻子在杭州开起了颇有规模的淘宝店,有了自己的小型成衣加工厂。
表面上看一切如常,但“那件事”,在常仁尧心里郁结了20年,伺机爆发。
“33岁的我,要为那个13岁的我讨回公道。”在百度“栾川吧”的自述帖中,常仁尧说。
常仁尧在庭审现场
而据他的朋友说,“每年到了教师节,尧尧都要发一条微信朋友圈,说自己祝老师们教师节快乐,同时也永远不会忘记张清林对自己所做的一切。
讨回公道原先具有多种可能性,但在去年夏天和老师张清林的突然碰面中,常仁尧选择了最原始的暴力。
视频流出当月,当地警方介入此事,将常仁尧刑事拘留。之后,有二三十位邻居、亲属去派出所为他说情,并递上“雷湾村村民为常尧尧伸张xx倡议书”。倡议书末尾,附上了3页100多名村民的签名和手印。
“尧尧”“常”是同村人对常仁尧的称呼,倡议书中说:“常尧尧在我们村组是一个尊老爱幼、济困扶贫、支持公益事业,深受夸赞的好孩子”,并列举了他的事迹——“主动给67岁老人徐荣捐助现金500元”、“给患病无钱医治村民常小孬一次捐助现金1000元”。
这些事迹似乎可以在别处得到证明:在发出那封自述帖前,常仁尧的贴吧发言基本都在关心本地贫困家庭。
和常仁尧相比,张清林显得较为面目模糊。
“栾川吧”中流传着栾川实验中学“四大暴君”的故事,张清林名列其中。
有人形容其打人手力、脚力惊人,曾扇一位女生耳光致对方转学。常的父亲在《华西都市报》的采访中表示,听说过此事,那位女生就是常的同学。
另一位自称09级的学生则对张老师进行总体性的回忆:“我记得他身高很高,也是相当魁梧的,打人的时候狠的不要不要的。
这些留言构建出的形象,似乎无法在那段1分钟的视频中得到印证。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8年7月的一天,常仁尧在路边等同村的潘雷送渔具,恰好张清林路过,常想起曾被其严厉体罚,心生恼怒。把手机给潘雷让其录像,接着上前将张拦下。”
网传视频即由此处开始:常走向张,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问“还记不记得我”时,对方面带笑容,看上去老实、木讷,在接连而至的几个耳光中,没有展露明显的反抗意图。
但此事并未结束,这段视频只是完整版9分钟视频的开场。
后来,张清林伸手抚摸常仁尧的左右肩膀,让他“消消气”。常说:“这口气憋了十几年,每年想起来我都会做噩梦。”张清林又说“长大了嘛,以后会好的……我给你道歉,咱以前可能是年轻气盛……”
但“长大”这件事,并未让“那些事”消失。常仁尧情绪激动,持续回忆与控诉。体罚的细节在零散的报道和庭审自述中组合起来,包括:张清林曾让打瞌睡的他蹲在讲台下,发疯发狂用尽全力地踹他的头;曾让他双手抱头,从讲台上用脚把他从踢到后面黑板,循环了3次。
6月的庭审,他描述了一件事:
“他就用一根大概这么宽、这么长的一个木板,往我脖子里使劲插。他边插边骂,因为比较紧,他插不进去,他就使劲钻,钻下去。当时让我扒到黑板,我就感觉到像拉到车上游行的杀人犯一样。那是对我伤害最重最重的一件事。”
但时隔二十年,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如今,这位‘暴君’不管是因为年龄变大,还是因为后来的修身养性,已改变很多。无论是与张清林相熟的同事,还是他现今班里的学生都表示,张老师不打人,是个挺好的老师。”
事发后,张清林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妻子——他对她谎称自己骑自行车摔倒了。
庭审中,张的同事兼领居也表示,看到视频后,找到张询问,对方不愿意追究。该老师之后向学校汇报,校方让张陈述事件经过,最终向警方发布了控告信。
今年3月,张清林首次接受采访,表示还认常仁尧是学生,只要道歉就原谅他。但常家人也表示,曾试图与张家和解二十多次均未果,最后一次曾被对方报警驱逐。
最后的庭审和宣判,张清林均未现身法庭。
02
蝴蝶效应
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打人事件的传播、影响等方面。
检方表示,打人事件严重影响了张老师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社会影响恶劣。辩方律师则认为,最初视频仅在小范围内传播,校方发布控告信并接受国家级媒体采访后才引起舆情发酵。况且,这和寻衅滋事罪本身无关。
2018年12月16日,打人视频流出次日,栾川县实验中学向栾川乡派出所发出一封“举报控告书”,指控常仁尧是“丧失基本伦理人性,缺乏起码道德观念”的“地痞流氓、社会渣滓”,如不严惩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亵渎”,并将处理此事与打黑除恶联系。
对于体罚,控告书则换了一种表述:“应该是对当年老师的批评不能正解(确)对待而耿耿于怀,一直心存报复”。并表示张老师受到了身体、心灵的严重伤害,“生怕稍有不慎将会再有第二个常尧出现,而心有余悸。时至今日,还常常半夜里被噩梦惊醒。”
很快,“常仁尧”接连出现,更多被体罚的人被牵扯出来。
接着网络上流出当地人大代表群中对此事的激烈评价,一位张姓代表表示“此常尧不一定涉黑,但一定属恶”、“绝对是社会恶势力代表”,“请工委、代工委敦促公安局调查,若真是存在要依法严肃处理。若是恶搞要警示教育,不要浪费社会资源。”有人回:“收到,栾川乡派出所已经立案。”
这两张截图的真实性得到常仁尧妻子的证实。在《潇湘晨报》的采访中,常仁尧的妻子说:“她都没教过常尧,以前互相都不认识啊。常尧十几年前还是个孩子,初中生,怎么就是人渣了?”
栾川县公安局对此事立案后,身在杭州的常仁尧和警方联系好回家配合调查,但在杭州东站即被抓捕。2018年12月21日,回到栾川后,他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本该移交法院的本案面临延期,案件被退回栾川县警方作补充侦查。另一方面,常家人取保候审的愿望仍然落空。
也有许多疑点尚未明了。的确打老师的视频是他请同行者潘雷拍下的,但常仁尧并未将视频上传公网,但曾传给两个同学观看。其中的“小冰”在《上游》采访中表示,自己也挨过张老师的打;他和另一位“阿耀”都表示,常嘱咐二人看完记得删除。
“阿耀”后来曾将视频传给他人,但究竟是哪一个环节上传至公网,依然没能得到明确。这也引发了疑问:此人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03
一场事后张扬的暴力
张清林本没打算起诉常仁尧。
常父和常妻提到,张清林的妻子曾表示:“我们和常仁尧没怨没仇,也不想追究他的责任,事情出来几个月我们也没有告过他,但是政府处理这个事情,我们也没有办法。” 
但这场事后张扬的报复所带来的结果,早已超出了张清林的本意,也超出了常仁尧的控制。
6月的庭审中,检方《起诉书》中写到,常仁尧“严重影响张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并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论环节,公诉机关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进行量刑。
本案最大争议在于量刑是否过重。以常仁尧的行为程度看,公安机关以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中的“殴打他人”处理似较符合惯例,最高可作出15天拘留。无法协调的,受害者可以以侵权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常的辩护律师郭京朝认为,其行为不符合“情节恶劣”的前五条定义,公诉方只能走最后一条“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该项属兜底条款,即对以上五种类型之外出现新型的恶劣情形的兜底。
按照司法实践,“其他恶劣情形”应超过已经明确规定的。而常的行为与上面的五种类型相比,明显轻微。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明确“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只有当“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文”,可以除外。
郭还提到,因张老师未达到轻伤标准,“故意伤害罪”在本案中也不适用。
但如此量刑还有另一种考虑。 
检方起诉书是这样描述视频传播过程的:“ 2018年8月24日,常仁尧截取前1分09秒内容,通过手机微信转发给初中同学杨某;同年11月15日又微信转发给同学辛某,接着辛某又通过微信转发给同学郑某,郑某又转发给同学郑某玉;同年12月10日郑某玉又转给同学申某,申某又转发给同事胡某。2018年12月15日,该视频迅速在各种微信群转发传播,随之被各大新闻媒体平台关注报道。”
很明显,这场私人的报复,已经点燃了围观暴力能产生的群体快感,它与朴素的正义感掺杂,彼此助燃。因而对常仁尧的刑事定罪是基于常的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社会影响。 
辩护人则认为,常仁尧只是拍摄视频,然后传给有限的两三个朋友,并且嘱托不要外传,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传播。 
对此,公诉人表示,常仁尧传视频给朋友,对最终造成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应属于间接犯罪故意。
6月11日,本案开庭的前一天,常父接受《新京报》采访。对于常仁尧如果真的被刑判是否接受,他说:“肯定我们要上诉。”律师郭京朝则表示:“我的建议是免予刑事处分,家属的希望是抓紧时间回来就行。我们的观点是不构成犯罪”。
7月10日,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常仁尧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审判长随后接受澎湃新闻采访,他说:“学生对老师教育方式的不同意见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报复借口。”
常仁尧方当庭表示上诉。
作者 | 罗震
排版 | GINNY
图片 |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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