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那些创业型的中小企业,他们才是航天技术民用转化的主力,没有他们的存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量航天技术民用转化,就只能是空中楼阁,无根之木。
构建中国航天技术转让机制的思考
三论航天技术民用及航天技术二次开发

文:《卫星与网络》杂志 小宇宙

了解了NASA和ESA的航天技术民用转化机制,我们不妨反观一下中国这方面的情况。
作为全球航天三个大国之一的中国,早就开展了包括航天在内的军工体系将军工技术、航天技术转移到民用领域的工作,以军转民为目的建立的机构和项目不在少数。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涉及航天技术民用的机构包括:
国家部委机构系统
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防科工局作为全国国防工业的行业管理机构,下属的综合计划司负责每年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技术和产品信息征集工作。在国家各部委中,国防科工局是对国防科技成果、包括航天科技成果管辖最为直接的一个部门,也掌握着具体航天技术成果是否可以转化的审批权。
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
这个机构的职责是“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在具体职责中,包括了“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开展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协调国防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军民结合推进司还参加每年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技术和产品信息征集工作。
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上述两家机构联合主办了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具体承办单位则是国防科工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信息中心(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企业法人可以注册为用户。
这个网站主要发布两类内容:军民融合需求和可以向社会提供的国防技术。目前共有近600项技术可以提供。每项技术都给出了技术细节、拥有单位、联系方式和转让价格。
这些技术往往来自每年出版一次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这个目录从2012年开始发布,2012、2013、2014、2015年的目录在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可以下载。
全国性协会和行业协会
目前,以军民融合发展为主旨的全国性协会或行业协会数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在这里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协会加以介绍。
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
在涉及国内军转民的非政府机构中,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可能是资格最老的一家。这家机构成立于1987年,前身是全国军工技术转民用联络组,1987年对外称呼为“中国人民和平利用军工技术促进会”,1989年更名为“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由原国防科工委主管,1991年正式申报民政部批准注册登记。
这家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发布军民两用技术及产品信息,组织技术、成果、专利、合作项目的交流与推广活动,承担会员委托的专利代理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该协会主办了《中国军转民》、《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会员通讯》和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网站等。
但是从近年来的活动看,这个机构更加注重“民参军”工作的推广与开展,在每月一期的《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会员通讯》上还专门开设了《民参军园地》栏目。在它的网站上,仅仅展示了15种军转民技术和产品。
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
国防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原军转民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归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管理的中介机构。业务范围中包括:为国防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落实企业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在国防高技术产业化方面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这个中心一方面发布民营企业入选《国防军工行业配套产品推荐目录》信息,一方面发布国防科研单位的军转民项目介绍。但到目前为止,该中心网站上的军转民项目介绍仅有13项。
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
这家机构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新技术推广研究所主办,开办有国防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网,是兵工集团的科技成果经营信息平台,但是航空、船舶和电子行业的部分大型企业也参与成为会员单位。网站上展示的技术和成果数量庞大,有数千项之多。会员单位可以在线提交自己的技术需求或者科研成果信息。
 除了上述机构,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还于2006年依托《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杂志成立了和航天军工为依托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全国理事会,力图建立一个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为目的的军民对接交流合作线下平台。
两大航天集团的军转民活动
在各大军工集团及其大型子公司的网站上,都可以发现相关的民品栏目。有的多,有的少。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特地把航天技术应用作为四大主营业务之一,与宇航系统、导弹系统、航天服务业并列。从技术本身来说,这当然可以叫做航天技术的民用,但却并不是我们所一再呼吁的航天技术转移。这是航天企业为了解决自身经济增长、人员安排等问题而采取的经营行为,是“肉烂在锅里”。急需先进技术来创业或者创新的民营中小企业,是很难介入这些技术转移和产品研发过程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还在2012年成立了军民融合科技创投基金,但到目前为止,基金官方网站上还鲜有关于投资方向和项目展示的内容。
通过上面的梳理,可以看到,我国的航天技术民用转化机制从机构配置来说是相当完备和系统的,同时,据权威统计,当前中国拥有近20万项航天和国防专利技术,可用于民用转化的技术储备是非常丰富的。因此,无论从组织机构还是技术储备而言,我国的航天技术民用转化都有着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
然而,现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乐观。不久前,在航天(国防)技术转移(蜀山)中心的成立仪式上,主办方之一的中国航天第十二研究院院长薛惠锋介绍,当前中国拥有近20万项航天和国防专利技术。计算之下,可以发现,通过现有机构和机制发布出来的专利技术,还不到实际拥有量的零头。国家耗费无数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先进技术,就这样束之高阁。
为什么会出现出现如此强烈的反差?不能不令我们深思。究其原因,大致有二。
技术保护壁垒依然牢固,溢出效应很低
国内虽然有为数不少的机构涉及军转民活动,但目前主要还停留在信息双向发布的环节。拥有技术成果的军工集团公司热衷于自行开发产品,或者直接出售专利技术,技术保护壁垒依然十分牢固,并没有类似NASA和ESA那样开放的、让利于民的转让机制。这就意味着,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要获得满意的转让技术,要不是困难重重,要不就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这对大多数创业型的中小企业而言,只能望而却步。而依靠军工集团公司自行开发民用产品,或向大型企业转让技术,无论转让规模还是受让方的积极性都非常有限。
也就是说,包括航天技术民用在内的整个军转民事业中,缺乏真正的产业推动机制,尤其是缺乏对中小型创业企业的技术、政策和资金扶植。实际上,这部分才是最需要航天技术转移的对象,或许一项技术就可以启动一家乃至一批小企业的创业之路。因而,我们不能忘记,正是那些创业型的中小企业,他们才是航天技术民用转化的主力,没有他们的存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量航天技术民用转化就只能是空中楼阁,无根之木。
国家政策层面,尚未建立真正的产业推动机制
正如前文提到的,当前中国拥有近20万项航天和国防专利技术。但通过现有机构和机制发布出来的专利技术,还不到实际拥有量的零头。如此巨大的专利技术数量,没有在国家政策层面的统筹和规范,是很难得到有序和有效转化的。但目前,航天技术民用的产业推动机制大都是零碎和局部的,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因此,国家有关部委有必要拿出有效的政策来尽快建立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推动机制,用技术和资金扶植中小企业成长。在这个问题上,不但要建立有效的专利发布和转让机制,更要组织投融资机构、特别是让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发展基金参与其中,并且应当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一些有远见的航天机构已经在航天技术民用转化中开始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16年7月4日,由中国航天第十二研究院等单位主办的航天(国防)技术转移(蜀山)中心在合肥市蜀山区成立揭牌。这是国内军工领域第一个明确冠以“技术转移”名称的机构。或许这意味着包括航天在内的军工体系开始重视将军工技术、航天技术转移到民用领域。在军民融合发展的大战略背景下,这是个积极的信号,相信这样的举措将对构建中国航天技术转让机制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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