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Lady Gaga等女星突然在网上开喷,而diss的对象则是美国政府。
原因是美国亚拉巴马州通过反堕胎法案,禁止任何怀孕女性堕胎,包括性侵、乱伦等非自愿情况,帮助堕胎的医生将处以终身监禁。
Lady Gaga表示:“禁止堕胎是一种无耻的行为,对医生进行这些手术的惩罚要比对大多数强奸犯更高?我为所有妇女和年轻女孩祈祷。”
此前,好莱坞女星艾莉莎·米兰诺也发起了一个特别的罢工活动——性罢工。
也是为了反对美国政府之前针对禁止堕胎而出台的心跳法案。(主要检测到胎儿有心跳,堕胎则是违法的)
一般来说,6周的胎儿就已经有心跳了。女生一般的月经周期是4-5周,妹子们平时偶尔一个月没有来大姨妈,或者有延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也不会往怀孕上去想。
一般都是一个月多月没来大姨妈了,才会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怀孕。
也就是说,很多妹子可能都没发现自己怀孕,就已经不能堕胎了!
更加让大家不能理解的是,这条法案还规定哪怕你是被强奸,甚至乱伦等非自愿情况下怀孕,也不能堕胎!
更加讽刺的是,本次同意反堕胎法案的阿拉巴马州议会,清一色全是男性!
身体是女性的,子宫是女性的,生孩子的是女性,承受痛苦的也是女性,凭什么要这些男人来决定女性的身体和权力?
美国一位作家还表示:“逼迫女性生下强奸犯的孩子,一般是种族清洗中的一种做法!”
大家肯定和乐活君一眼对于此法案非常不理解,到底为啥会搞这个规定?
主要原因,在于一个人——阿拉巴马州亲生命联盟律师Eric Johnston。他认为:
在这样的理由下,他便起草了如此变态的反堕胎草案!
但是他们难道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胎儿有人权,难道活了几十年的女性没有人权么?而且被强奸都不能堕胎,也太过分了!这不是让那些女性的痛苦加倍,而且更加持续么?!
对于此法案,很多美国的女性的表示,准备要去做结扎手术,或者实在没办法就去加拿大做手术。

这样的法案虽然发生在美国,但很多国内的网友也在积极讨论,其中还有文章的老婆,女星马伊琍。
说真的,如果美国是想要控制人口,增加人口数量的话,反堕胎真不是一个好法子。
更何况还是用这么变态的法律,不管是不是出于自愿怀孕,女性都应该有权力决定自己是否要生育。
加拿大的人口和出生率都比美国低,但也没有出这么变态的反堕胎法案。引入优质的人才,用政策鼓励生育,才是更好的办法。
乐活蒙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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