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发生的事情很多。”
他声音沙哑,手里的香烟半明半暗,吐出烟圈。
惯性看我一眼,见我略皱眉头,于是偏了偏脸。
微弱的火光在他鼻子上跳动。
若不是他身上的抢眼正式的制服和常年工作留下的手指污迹,我真的有种掉进了90年代香港江湖的感觉。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真的“入过江湖”。
犯了事,在监狱里出来,惊觉已跟不上时代潮流,社工帮他打点,安排他当了一名清洁工。
除了做“城市的美容师”之外,他还喜欢看书读报,说话文绉绉,自嘲“我的凌晨四点,在几十年前也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
他是特别的,观察力依旧敏锐,知道的事情特别多,想的也特别深。
可能唯有继续思考,才能让他有种“依旧入世”的真实感。
讲的东西倒是吸引我,故事里,脱离了阳光的城市,依旧有色彩,只是没有了温度。
他又吸一口烟,故事引人入胜。
凌晨的四点是没有温度的红
天未亮他就要出发,穿过不复吵闹的烧烤摊档和麻将馆,骑着自行车往城中村外奔走。
他说,即使每天要和垃圾打交道,也还是厌恶上班经过的路。
各种味道夹杂在一起:久不散去的烧烤肉味;呕吐物的味道;啤酒的味道;公共卫生间的味道;垃圾堆放在一起的味道……
混杂在一起,特别难闻。
但他最讨厌的,是时有时无的血腥味。
一旦空气中有这样的味道,就说明又有人受伤了,而大部分情况下,是由于前一天打架斗殴引起的。
年少气盛的时候,他亲自参与过不少暴力事件,说自己永远不会忘记空气中的那股血腥的味道。
现在每逢遇见,他总经受不住良心的诱惑,在各种旮旯角落里面找到受伤甚至没有意识的小年青,帮他们打120。
他称这样的事情为“捡尸。”
“你们可以去调查一下,发现伤者、死者的第一个人,通常都会是清洁工。
可能因为罪恶总出现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而清洁工也总在差不多的时间出动。”
捡尸的经历不少,很多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在江湖电影的熏陶之下,总想占领城中村的一二领地。
小小一个地方,光是帮派就几十个,名字基本都照搬港片社团。
成员全是一些不好好读书只想当老大的初高中生,辍学的偷盗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每天晚上就在烧烤店摔酒瓶子,摔碟子,继而闹哄哄的动武,又闹哄哄的解散。
有没有人受伤,受伤的人是谁,为什么受伤,没多少人过问。
印象最深的一次“捡尸”,他捡到了一个重伤的女孩儿,比他女儿还要年轻几岁,整张脸都是血混着花掉的妆,连五官都不太分辨得清楚,头上身上都插着玻璃碎片,歪歪扭扭毫无意识的倒在垃圾桶旁边。
后来警察来了,靠着女孩脖子上的一大块纹身认出她身份,也很惊讶为啥刚从少管所出来,就又得见到她。
“唉,想起那个女孩的样子,垃圾都可能比她好一点。”
凌晨的四点是没有温度的黄
这种黄色,曾经是不少人口中向往的暖黄灯光,连电视剧都喜欢强调晚上回家有人给你留着一盏灯,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但是凌晨四点仍在亮着的灯,背后也有可能是家里某一个人的彻夜未归。
他负责打扫的小区,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
住的基本都是城市里的中高层人士,精英级别。
楼盘人口不算密集,楼与楼之间距离得当。
毕竟有时候人的隐私被暴露,就是因为没有了空间。
不似喧闹的城中村,这里的住客都不太爱讲别家的八卦,早上见到彼此,是客客气气的样子,晚上回来门一关,自己的世界就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
可是不爱讲八卦,不等于没有八卦。
他还是靠着自己的观察,发现了端倪。
比如,在有一家人的灯彻夜亮着的情况出现了一年之后,这家人两夫妇闹离婚了。
闹得特别凶,女人把男人的行李从5楼往外扔,吵架吵得特别厉害。
夜深人静,大家都熟睡了,她们的吵闹声很明显。
印象中一直温和有礼的女人骂骂咧咧,一句粗口一句粗口往外蹦,“出轨……”“你居然……”“给我滚……”之类的话夹杂着孩子的哭声断断续续。
他猜到会有这么一天,因为他老看见这个家的女主人深更半夜在阳台吸烟。
好几次经过他们楼下,见到女人的样子,他吓得不轻。
只是那么久了,他都没见过男主人出现,哪怕是一次。
见过最夸张的一件事情,是他们小区里一男的,特别斯文,一看开的车就知道有钱人,一晚上出现在一个楼盘的两个房子里,这头灯刚灭,那头灯就亮。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男的把工作室开在了同一个小区,直到亲眼目睹这男的不同时间段搂着不同女人在不同房子。
不知道谁才是这男人的老婆,只知道目前为止这位可怜的女人似乎还不知道事实。
“宫斗戏你知道吧,那家人真的就跟古时候的皇上翻妃子的牌子一样,东西宫的灯,也不知道谁的会亮到最后。”
凌晨四点还是没有温度的橙
冬天的时候,他把小区负责区域打扫完毕都没能等到天亮,寒冷逼迫人寻找温暖,他会踱步进小区车库的值班房。
出狱之后他仍保持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习惯,老觉得暗处会有谁出来偷偷给他一棍子然后跑开,车库很安静,远远的总是能看到几处橙亮。
是车灯,微弱的发着光。
车库里面会有很多不想回家的中年男人,有时候是和老婆吵架,有时候是生意不顺,有时候是子女问题,原因大概有很多吧,亮起车灯的地方那么多。
可不知道有家不回呆在车里是哪个原因,他从不去探究。
中年人,有谁没有几个隐秘不可说的痛处。
车库里面的男人们倒是挺默契的,把椅子调低,自己匿起来,车灯却不关。
看车的人也大都理解这些喜欢蹲在车里面找安全感的男人,说曾经司机们也不爱开着灯,就黑乎乎的呆在车里。
但是自从一个看车员以为车里发生了什么事敲车门不小心看到一个公司老总泪流满面的样子之后,司机们都心照不宣的留着一盏橙色的车灯。
留着灯,留着面子。
于是乎,车,成为了这些人治疗心灵的安全隐秘点。
但是也有例外的存在,比如他就亲眼见到一个中年男人在黎明之际被自己的老婆发现,从车里揪出来,二话不说就扇一巴掌,猛地关上车门,半拉半拽着走了。
幸好那时候还没有人上班取车,那男人低着头不说话,走着走着,脱下眼镜揉了揉眼睛。
“我看着那男人的老婆,忽然明白了这些人躲在车里的意义。”
本应热烈的红、温暖的橙、朝气的黄,因为黑夜的滤镜,全部变成温度计上的白色。
转变为年轻人的歧路,婚姻的坟墓,中年人的难处。
白天余温褪去,夜晚尽是寂寥。
他见过凌晨四点仍在街头游荡的学生,风吹着他们的校服,吹散他们的头发,吹不走他们心中的苦恼抑郁;
他见过凌晨四点蹲在路边哭泣的路人,最开始只是低头不语,接着小声啜泣,再到哭天抢地;
他见过凌晨四点蜷缩天桥底的流浪汉,他们各自为政,疯抢地盘,为了一张被子的所有权大打出手;
他说凌晨四点这个时间之所以被人喜欢,是因为将这个时间带到大家记忆点的人最后成功了,将其部分归功于见证自己流汗的凌晨四点。
但更多的人,却无比想逃离这个时间,因为这个时间里,黑夜吞噬了白天的所有色彩以及热量,留给了人间无尽的零度冷感。
我问他:“那你呢,你喜不喜欢这个时间。”
他掐灭了烟,没说喜欢不喜欢。
“我第一次上班的那天,是冬天,非常冷,骑着自行车,风猛打我脸。
整个城中村早就熟睡了,有隐约的鼾声,虽然走惯了夜路,我还是会害怕,太寂寥。
转出大路之后,我发现路灯开着,马路上也有好几辆车不时经过,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阴森孤单。
原来好多人在这个点真的都已经开始上班了,这个城市似乎没有睡眠。
到了工作场地之后天还是黑的,我拿了工具签了到之后开始工作,没有人打扰我,还是挺好的。
我其实不太喜欢这个工作,觉得自己挺没用,扫一圈之后刚好绕到江边,远远的就见到太阳出现了,天一下子大亮。
一瞬间,空落落的心突然被填满了不少。”
就像凌晨四点之后城市总会恢复热闹,学生们也总有一天回到梦想起点,路边崩溃之后可能绝处逢生,天桥底下的被子争夺告一段落。
被打伤的小混混会有痊愈的一天,等不到归家主人的灯会有用不着的那天,就连半夜里亮着的车灯,也会驶出车库,一边难一边面对人生。
他说,见惯了黑夜,还是喜欢阳光多一点。
更多的是其实感谢黑夜。
我想我是理解他的:因为只有真正体验过黑夜的人,才会珍惜白天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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