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无奇不有,新任证监会主席很快遭遇了第一奇案,这个案子的荒诞不经,让凌通社觉得有一点喜感。

而上交所煞有介事的问询更让凌通社想到那个故事,一个阿婆拿一张中共中央办公厅落款的纸头去银行要求支付10万元买好吃的,去建设银行柜台,主管说:我们这是建设银行,取的钱只能用来盖房子,你要买吃的得去农业银行,买穿的得去工商银行。(故事全文附后)
煞有介事的搞笑公告
蓝田股份作为中国股市第一烂股不死鸟的代表在中国股市历史上有很重要的一笔,东方金钰也是一个烂公司,而现在这2个烂公司居然要重组了,不过蓝田股份换成中国蓝田了。凌通社相信所有的当事方东方金钰、中国蓝田、上交所都心知肚明,但各方还是煞有介事地走了很规范的流程。凌通社看着上交所的询问,心里冒出一点喜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很罪恶啊。
1第一步:东方金钰公告卖身假国企中国蓝田
东方金钰披露称,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于2019年1月31日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公司31.42%的股权,成为公司实控人。
这一步中,凌通社关心的是中国蓝田、农业部主管全民所有制企业、瞿兆玉这个几个关键词。因为人人都知道中国股市历史上有一只造假的不死鸟蓝田股份,当年刘姝威600字《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短文让其一举成名,中国蓝田包括多名高管锒铛入狱,蓝田股份亦于2010年破产。而瞿兆玉因为造假以及行贿农业部官员而二次入监。
而现在,白纸黑字,瞿兆玉还是中国蓝田的法人代表,而且这个公司还是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2第二步:上交所明知故问的询问
凌通社估计上交所拿到东方金钰和中国蓝田的交易公告的时候也有些头大,从程序上看,这个似乎没有问题,虽然中国蓝田和已经半死的蓝田股份有二个字是不同的,但也有二个字是相同的啊。虽然从基本常识看农业部不可能有直属的公司,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所有部委不准办公司早就是所有领导公开说的事情。一个二次坐牢的人担任一个部委的国企的老总,也是当所有人为白痴了。凌通社查了一下农业农村部的网站,这么牛逼的一个直属公司,居然没有命中一条信息。
怎么办呢。上交所发了一个明知故问的公告。凌通社估计东方金钰后面也就不回复了,这样的重组就是胎死腹中,浪费所有人的资源,某报收广告费。
2月10日,上交所向东方金钰下发了问询函上交所表示,公告披露,中国蓝田总公司为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代表为瞿兆玉。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以及中国蓝田明确说明中国蓝田的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构成情况,并提供有效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目前中国蓝田与农业农村部的关系;此外,瞿兆玉与中国蓝田和已退市公司蓝田股份的关系,其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人或其他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3中国蓝田假国企假到不能更假
所有公开资料都显示中国蓝田是一家假到不能再假的假国企。左安农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蓝田股份曾经创造了中国股市长盛不衰的绩优神话,这只传奇性的股票,在股市创造了很多不可能,而在这些不可能的背后隐藏的却是一个又一个的谎言与欺骗。回头看来,这些骗术十分荒唐,经不起任何推敲,甚至可笑,但在当时很多人深信不疑。
而中国蓝田之假也完全有同样的DNA.而随便看一下中国蓝田的企业网站,仿佛一个农村网站,看到凌通社笑得肚子痛,敢这样的造假的蓝田精神,真的值得我们学习致敬!
1
一个全民所有制中央大型国企居然

是国家工商局批准的
中国蓝田的企业简介说,中国蓝田总公司于1989年03月06日成立,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中央大型企业,是农业部投资的直属单位,是以服务三农、资产经营、科技开发等为主的大型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试点单位,是中国农业农村领域唯一的一家中央级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
事实上,早在1993年,中央主管机构就要求所有党政机关企业和企业实体脱勾,而一个企业的批准一定不是工商局而是主管的上级机构。
2
工商注册的公开信息也可能是假的
前几天,凌通社在说到工商资料失真的时候,曾经说到过,其实虽然你看到的工商资料是巴拉巴拉,但你也必须想一下,工商资料也可能是假的。凌通社从公开的工商资料中查询,发现中国蓝田的信息白纸黑字还是农业部是大股东。农业部(现在的农业农村部)是不是应该出来走一遭呢?你们没想到外面还有这么大一块资产把。
3
中国蓝田的组织架构特别像政府设置。造假一定要有政工人才啊
一个公司居然有办公厅、机关事务部。。。。党群工作部。。。
4
这几个英文翻译让我国的国企丢脸!造假一定要英文人才啊
5
中国蓝田原来2018年7月才通过阿里巴巴注册域民,这真让我国的国企信息化丢脸啊。造假一定要IT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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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国企中国蓝田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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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肯定很多人替凌通社捏一把汗,开门见山说人家是假国企难道不怕又当被告啊,你小子已经被张一鸣告得很悲催了,还不吸取教训吗?
且慢,这是因为凌通社查到了公开的新闻资料,证明中国蓝田就是一个假国企。
01
1、其前身是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个中蓝田总公司的劳动争议的纠纷案中,这样描述“1998年3月,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变更注册登记为蓝田公司”
02
人民网2002年就揭露了其假国企的本质
在中国蓝田总公司与农业部的关系上,中国证券报记者查询国家工商局资料,证明“中国蓝田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3月6日(但核准日期是2001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4亿元,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投资人为农业部,法人代表为瞿兆玉,在全国设有27家分支机构。” 为此记者提问说“蓝田总公司既是农业部的全资公司,性质是全民所有,而法人代表是瞿兆玉,难道瞿兆玉在农业部有一官半职?”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在此后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农业部官员时,农业部官员一口否认,并称农业部与蓝田“根本就没有一点关系”,事情至此就越发令人感到蓝田案迷雾重重。

为了搞清这个问题,也正是沿着这条思路,记者先后与多方面数次接触,得到了一系列的一手材料,根据这些材料最终得出的结论令人豁然开朗,同时也令人吃惊,因为推断出的谜底是,中国蓝田总公司这一名称直至1998年才注册,而且是在将农业部下属的一家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兼并后,由这家国字号公司变更名称后注册而来。
03
中国蓝田总公司的由来
根据记者调查的材料,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最早起源,仍是与上市的蓝田股份紧密相关。1996年,沈阳市政府将蓝田股份公司1828万国家股划转给农业部,农业部给蓝田股份公司3000万股上市配额指标。当年5月,蓝田股份以每股8.38元向社会发行3000万股公众股,农业部持有蓝田股份1828万的国家股的经营管理权又委托给蓝田代理。
事情的波澜起于1997年,1997年蓝田股份上市后获得配股权,按10:3比例,1828万股国家股拥有548.4万配股权,作为拥有配股权的农业部决定以其下属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的净资产认购其配股。
1997年6月30日,沈阳中沈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物资公司(含天津、郑州、大连子公司)的资产与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的结果是该公司资产是1.5亿多元人民币,而负债也有9000多万元,净资产为5306.9万元人民币,这一结果最终获得国家国资局的认可。
1997年10月20日,农业部最终下达了兼并通知,在其农财发(1997)10号文件:“经部研究决定,将物资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划转给了蓝田总公司,法定出资人变更为蓝田股份公司,划转后物资公司为蓝天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后不久,由农业部财务司、人事司负责人召开物资公司职工大会,宣布自此物资公司与农业部脱钩,据当事人回忆,瞿兆玉也参加了此次大会。
事情到此,一切似乎尚在合理之中,不掏钱而掏实物资产折现参与配股是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上市公司的一种普遍手法,随着配股物资公司并入蓝田也顺理成章。但这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在一系列公告中,都没有声明物资公司从此不再存在,而是以子公司形式存在。
04
怪事发生怪胎出世
怪事发生在兼并之后,这就是继而发生的物资公司名称变革事件,中国蓝田总公司也由此出世。
记者调查获得的资料显示,1998年1月9日,由瞿兆玉签字向国家行政管理局递交了“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该申请上清楚地显示出企业法人名称由“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变更为“中国蓝田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仲铭”申请变更为“瞿兆玉”,此外,除经营范围有所变化外,一律不变。与此同时,农业部在这份变更书上出具了“同意变更”的字样,并盖有部印章。
值得注意的是,在变更所需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中,改为自1997年起瞿兆玉即担任物资公司总经理,变更之前的1998年1月9日,瞿兆玉也以物资公司法人名义签字,这一切都得到了农业部有关部门签字通过。相信1998年1月时的瞿兆玉肯定感到一帆风顺,元月23日,农业部致函国家工商局称“请协助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此后,中国蓝田总公司问世。中国蓝田总公司成为了1989年注册成立的公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按申请变更时提交的瞿兆玉简历看,1989年时,他还在沈阳行政学院当副院长呢,哪来的什么蓝田总公司总裁呢?
很明显的记录显示,瞿兆玉居然能够利用这次兼并的机会,为自己移花接木,凭空嫁接起来了一个国字号的脸面企业。在整个蓝田案的过程中,正是瞿兆玉有了中国蓝田总公司这面大旗,为此后许多事件的发生做了虎皮。
05
关于中国蓝田总公司
■1994年8月,沈阳市政府批准蓝田股份公司为农业企业,归农业部管理。
■1997年5月26日,农业部致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称:农业部持有蓝田股份公司1828万股国家股,拥有该公司配股认购权548.4万股。我部拟将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的净资产认购本次配售的全部股份。要求对物资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立项。
■1997年6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1997年增资配股方案为:以1996年末总股本9696.5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浮动的幅度限定为8-12元。
■1997年6月30日,沈阳中沈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物资公司(含天津、郑州、大连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结果净资产为5306.9万元人民币,此结果已取得国家国资局认可。
■1997年11月20日,农业部发出农财发[1997]10号文件:“经部研究决定,将物资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等划转蓝田股份公司,法定出资人变更为蓝田股份公司,划转后物资公司为蓝田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请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有关工作,保证物资公司的稳定和顺利移交;同时,要根据蓝田股份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结合物资公司的情况,制定和实施物资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扭亏增盈措施,妥善处理好物资公司的债权债务,不断增强物资公司的综合经济实力。”
■1998年初,瞿兆玉将物资公司的法人代表换成自己,并开始办理物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手续。此时的物资公司仍在运作。
■1998年1月23日,农业部致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称:“因工作需要,聘任瞿兆玉同志担任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解聘张仲铭同志担任的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请协助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1998年2月名称变更结束,中国蓝田总公司由此诞生。
■1999年初,农业部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政企脱勾的指示精神,决定将所持蓝田股份公司中的国家股交中水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取消蓝田的代理。但最终将股权无偿划转给湖北洪福公司。
看了不要笑:中国蓝田上市和风婆婆的故事
朋友在建设银行上班,昨天她说了一个亲身经历的事。
中午的时候银行储蓄大厅里没有顾客,
朋友正坐在存取柜台的窗口里发呆,
这时一位女顾客走进大厅,
来到朋友的窗口,
她递给朋友一张纸条,说是要取钱。
接过纸条一看,上面写着:
兹派XX同志前往贵银行提取人民币十万元。
下面落款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看着着极不规整的手写纸条,朋友立马感觉是个骗子,只是感觉这骗子也太小儿科了吧!
朋友犹豫着要不要报警,
抬头仔细观察才发现该女子神情恍惚,
穿着也很凌乱。
意识到可能是精神病患者,所以打消了报警的念头。
把她交给了大堂的保安。
保安听完朋友的介绍,就对她说:
你这张条子要取款,得先去对面的派出所,找所长盖个章。
女子听了保安的话,想都没想就奔街道对面的派出所去了。
看到这一幕,朋友是特别佩服保安的机智。
好感倍增啊!😄
过了午饭时间,大厅里开始忙碌了起来,
这时那位女子却兴冲冲的又走了进来,
朋友和保安感觉非常诧异,
要知道如今这派出所可是好进不好出啊!
那女子高兴的说,值班的警察告诉她,
如今为了方便群众,办公手续简单化了,
她这条子不用盖章就可以取钱。
一听完女子的话,朋友别提多郁闷了,
可有不得不佩服这位警察大哥,
谁说现在的警察不办事?
你看这位警察大哥手法多纯熟,一个官腔,就把麻烦又给忽悠回来了!
唉,不服不行!
这次朋友和保安没辄了,
只好把女子交给了大堂的主管,
主管听明白了之后,就问女子:你取钱干啥?
女子说:买好吃的,好穿的!
听了她的话,主管说:我们这是建设银行,取的钱只能用来盖房子,你要买吃的得去农业银行,买穿的得去工商银行。
女子一听,又兴冲冲的走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朋友把大堂主管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又过了好一会,朋友都把这事快忘了,
不曾想,那女子又回来了。
这回朋友真心想哭了😭
好神奇,她怎么又回来了?
朋友问这女子咋又回来了,
女子说农业银行的人告诉她,
只有农民才能在农业银行取钱,
她是城市户口不能取!
后来又去工商银行,人家工商更牛逼,告诉女子
我们是公行,母的不能取钱!
无奈,她只好又回来了。
这次真的不知咋办好了,
这时,行长来了,接过纸条一看,对着朋友和保安还有主管就是一顿很批。
转身,对女子说:同志,不是我们不接待你,您是中央派来的,我们级别不够,要取钱,您还是去央行吧!😁
额的神啊,原来高手不是在民间。而是在银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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