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特殊儿童的母亲近日仅离开孩子5分钟上街买早餐,但不巧被上门的老师发现,被举报到儿童局,她非常担心儿童局会上门把孩子带走。
大纽约地区侨界关怀救助协会、传心家长协会4日邀请纽约市政府“儿童服务局”华裔督导罗淑华在华策会皇后区社区服务中心举办讲座,教育华人家长认识市政府儿童福利保护服务及如何做好家庭亲子教育。
一名母亲反映,她的孩子是有身心障碍的特殊儿童,平时定期有老师到家中为孩子上课,但这个老师经常迟到,一天,她趁著老师没来之前去买早餐,只离家5分钟时间,没想到这时老师到了,
发现孩子独自一人在家,这个老师经过两天的“思想斗争”,但还是把这件事情报告了儿童局,认为母亲把有身心障碍的孩子单独留在家,是属于疏忽照护。
罗淑华在纽约市儿童局工作了31年,是持纽约州执照的专业社工辅导师,也是市儿童局唯一的华人社工。她表示,《儿童保护法》要求所有专业人士如果发现或怀疑儿童受虐、被疏忽照护,必须马上报告儿童局,
所以老师、医生、社工这些经常接触到儿童的专业人士,他们发现可疑情况都必须要报告给儿童局,这是他们的职责。
儿童福利局最具特色的就是“强制报告”和“终止父母权利”,儿童局可以与警察一起执法,所以儿童局有“不带枪的警察”的名声,华人家长比较害怕儿童局介入,怕“儿童局半夜上门把孩子带走”。不过,罗淑华表示,事实上很多报告是误报或谎报,经儿童局调查后是不成立的。
罗淑华说,儿童局每年收到关于华裔家庭的案件不多,全市五区每年大约有6万宗的报告,但涉及华人家庭的只占3%,而非裔、西语裔各占40%。在这6万宗报告中,有2/3是最终没有被立案的。
儿童局接到举报后,会在24小时联络涉事家庭,48小时之内上门家访,60天内判定儿童是否需要送到监护机构,问题严重的家长有可能被告。
在美国是否不能打孩子?
对于在美国是否不能打孩子、父母打孩子后会挨告的说法,罗淑华表示,“父母可以教训孩子,但不能在孩子的身体上造成任何伤害、瘀伤,或者是任何在他日后的心理上造成阴影的物体伤害。”
罗淑华举例说,“不能用皮带、扫把、鞋子等物体来打孩子,造成他肢体伤害,这是不能接受的。孩子会上学,老师看到孩子身上有伤,会报告上来。”
来源: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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