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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当大家都还沉醉在新一年喜气洋洋的气氛中时,住在新州只有14岁的澳洲女孩Dolly Everett却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原因是她遭到了同学在网上不断地欺凌,在她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竟然做出了愚蠢的选择,这也让她家人和朋友都悲痛不已。
在Dolly 6岁时,她可爱的样子被澳大利亚著名的帽子制造商Akubra看中,Akubra选她做品牌代言人,于是就有了上面这张Dolly头戴Akubra专为儿童设计的一款遮阳帽的广告照片。也是这张照片,这个广告,当年一下在澳洲家喻户晓,她可爱形象瞬间深入人心。
Dolly的父母始终无法理解自己的女儿为何会自杀,随着警方的调查,才发现,原来多年来,Dolly一直苦苦忍受着针对她个人的实名网络霸凌,Dolly的父亲Tick Everett说,“女儿已经被网上那些恶言污语淹没了……”
在悲痛之余,Dolly的父母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掀起了一场关于法例要对于网络欺凌要做出更严厉惩罚的声讨。
根据现有联邦法例, 网上欺凌最高惩罚是监禁3年:
Criminal Code Act 1995 (Cth)
474.17 Using a carriage service to menace, harass or cause offence
  1. A person is guilty of an offence if:
  1. the person uses a carriage service; and 
  2. the person does so in a way (whether by the method of use or the content of a communication, or both) that reasonable persons would regard as being, in all the circumstances, menacing, harassing or offensive.
Penalty: Imprisonment for 3 years
刑事法 1995 (联邦法)
474.17 使用通讯服务去威胁、骚扰或攻击
  1. 一个人会被判有罪,如果:
  1. 他使用通讯服务;和
  2. 他使用时(无论是使用方法或内容,或两方面都是)会让一个合理的人认为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感到被威胁、骚扰或攻击的。
惩罚:监禁3年
什么是网上欺凌?
网上欺凌是指在网上或用手机,发出短讯、邮件、发帖等方法恐吓、骚扰、辱骂、诽谤或鼓励他人自杀等等行为。
再来看最近在美国发生的案件:
住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Michelle Carter,在2014年时发了一连串短讯给予她当时的男朋友Conrad Roy III,鼓励他自杀,并不停告诉他是废人、死了也没人同情等等诋毁的说话,导致最后Conrad在她的鼓励下一边和她讲电话一边坐在车里面吸入一氧化碳自杀而死。Michelle在今年8月时被判15个月刑期。
Dolly的家人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新洲政府最近就因为Dolly而通过了一个新的法律,并且会在这个月稍后开始实行。
新法律会包括:
  • 加害人最高会面临5年监禁;
  • 跟踪和恐吓会包括在网上和社交媒体上;
  • 新法律可以被用作申请家暴保护令的基础。
在新法例生效后受害人将会收到更全面的保障,也会更容易使用更多的证据可以在法庭上使用。安润律师行在此提醒各位,如果真的受到网上欺凌,千万不要做傻事,记得要马上报警寻求保护,并寻求专业人士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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