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德国优才计划
ID:ToGermany
一位真英雄…
从转基因,到阴阳合同,再到农业部、国家高院……

崔永元一个人像一支队伍,手持达摩克里斯之剑,遇妖除妖,见魔斩魔。
这种只能出现在电影里的英雄,却横空出世在华夏大地上。
我们普通老百姓时常渴望英雄,希望英雄们能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然而在这个“法治”的社会,这种渴望莫不是一种悲哀。
崔永元“找茬”高院,看似即将掀起一道波澜壮阔的“大戏”。结果如何,让我们等待
12月26日,有媒体刊报发报道《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报道指出,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确实曾发生卷宗丢失情况:在作出判决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在丢失前的20多天,赵发琦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主要领导干预该案,并指责此前有司枉法裁判。
最近,崔永元发微博连续抨击此事称,“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盗两年至今无下落,并@最高人民法院,引发关注。近日最高法也回应称情况属实将持续调查。
8张微博截图带你了解崔永元爆料的全过程↓↓
昨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有关内容相同,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提供情况。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情况通报

2018年12月29日13时32分,微博账号“崔永元”发博文并附四张图片。经核实,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2011)民一终字第81号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其他两张为媒体报道截图)。
我们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向我们提供情况。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系统,电话010-67556131。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2018年12月29日
此前,最高法院曾回应称,经核查,上述报道和言论所涉案件为: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12月21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于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随后,崔永元也更新微博,对最高法的通报做出回应。此后也多次跟进最新进展。
据《华夏时报》深度调查部报道,记者收到一段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视频,王在视频中讲述,他曾作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诉西安地质勘察院案件承办人,在准备写判决书前发现原存在自己办公室的案卷离奇被盗。
《人民法院报》2013年3月曾刊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林清》的文章并配有王的照片,对比视频人物可知,二者相似度极高。
公开信息显示,王林清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
以下是视频自述实录:
我想通过这个视频的目的,就是要给自己、为保护自己,免遭不测,留下一些证据。
我想先说的第一个案件,就是在2018年2月份被中央电视台两次报道过的,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和西安地质勘察院的合作勘查合同纠纷。
这个案件发生在2003年,当我写判决书的时候,我打开工作柜,准备拿出一审卷、二审卷的时候,要写判决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厚厚一摞子的一审案卷都在,而二审的一本正卷和一本副卷竟然不翼而飞了这个案件多么的重大,如果这个案卷一丢,我可能就会被开除了。所以当时,我当时就懵了。我赶紧把办公室的边边角角、犄角旮旯全部找了好几遍,根本就没有见到这两本卷的下落。
我又赶紧跑去向程庭长报告,程庭长倒是表现得相当的镇静,说让我回去再好好找找。回来以后,我又找了办公室十几遍,还是没找到。我想到了我们院在我们的办公区的每一层都安装了若干个摄像头,而我办公室门口外正好有一个,在我办公室的走廊尽头还有一个监控,等于有两个监控。于是我赶紧找到程庭长,要求调取监控摄像,查看我丢卷的那几天到底有没有什么人到我办公室把卷宗拿走了。
程庭长让我和保卫处联系好了以后,程庭长中午就自己一个人去调取了监控录像,我就焦急地等在程庭长办公室门口。
下午2点多,程庭长调取监控回来以后,我赶紧问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线索。程庭长说,监控录像能够显示出我那天第三次汇报以后,带着卷宗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我把卷宗放到办公室以后,一会我就空着手走出了办公室,进了一个同……第二天监控就坏了,我一听就感觉这个事情非常蹊跷,监控怎么可能说坏就坏,而且是安装不久的监控,并且我的办公室门口有两个监控,坏一个也不可能两个都坏呀。
事情起源于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关于一起煤矿所有权的纠纷。2003年双方曾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之后探出的煤矿蕴含20亿吨储量的优质煤矿资源,估值高达千亿元。按照合同,凯奇莱公司享有煤矿收益,但西勘院毁约,想将该煤矿转交其他公司开发。于是凯奇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发琦展开了一场持续十余年的“夺矿之战”。
在经历陕西省高院一审胜诉,重审败诉后,2017年12月21日最高院做出判决,赵发琦胜诉。“丢失卷宗”一说,就是发生在最高法院做出判决约一年前。另据了解,该判决至今没有得到执行。
2017年2月至4月,十八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陕西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巡视组曾对陕西矿产资源领域的腐败专门提出过意见,指出矿产资源探矿、开釆、经营及国有公司增资扩股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还没有揭开盖子”。
央视新闻报道称,这起纠纷此前由于政府无形之手的介入,导致双方缠斗多年,陕西省部分领导甚至参与其中。
据新京报,曾经有12年法官职业经历的律师常亮表示,在他从业过程中,案卷丢失事件虽然极少,但也曾有发生,为了防止卷宗丢失,下级法院的案件被上级法院审理或者跨级提审时,承办法官应该主动要求上级法院出具交接证明或者接收凭条,以防卷宗发生丢失。一旦出现此类事件,法官被认定需承担责任,就会对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
常亮分析说,由于案件卷宗记录着案件从一审开始的全过程,一旦有丢失,可能无法回溯案件的整个裁判过程,当事人也很难主张去向哪一级法院进行维权。因此,引入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诉讼的效率和透明度(包括案卷的同步电子化),应该会对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有帮助。
光明网发表时评称:
卷宗“丢失”成为高院判决无法执行的梗阻,算是“顺理成章”。这等奇葩之事,用“丢失”来形容,实际上是对来自任何方面、任何人的疑问的公然蔑视,是对所有提出疑问的人的智力的嘲弄,也是对基本逻辑的践踏。
有这种国家司法机关的终审判决被视为无物,包含关键证据的卷宗丢失不察不问的情况,才有法律界人士的喟叹:“在地方上,什么法大?领导的说法最大。”
民事(诉讼)不行走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行走刑事(案件)的套路,是许多涉产权冤错案件形成的基本路数。在这些案件中,来自官方的不当干预甚或违规违法行政,是铸成冤错案件,并使这些案件难以结案、不能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的重要和主要原因。有必要反复重申这样的常识:干预司法,实际上就是极其严重的腐败行为,其行为者必定违反政纪和法律。
来源:凤凰网财经、光明网、新京报、
华夏时报、21财闻汇
大家都在看
  •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十点文摘

  • 关于我们
    加拿大之声是汉加风平台之子品牌,聚焦于加国政治、财经资讯、社区动态。致力揭示事件背后的深度、温度;传递正义、担当;体现社会责任。旗下品牌栏目:《加拿大骗子曝光台》揭露各类大小骗子、骗术;《汉加风系列》为时事评论;传递百姓之声,为华裔融入加国社会而奔走努力。
    新闻线索:[email protected]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