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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电商君
来源:电商报(ID:kandianshang)
数百万平台卖家即将关店!
2019年1月1日起,经过多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
这是中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方面,对电子商务发展中比较典型的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根据电商法,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
《电子商务法》正式执行已经进入倒计时,一大批商家和个人已经惶惶不可终日!
4个月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致通过了《电子商务法》:从2019年1月1日起,该法将正式执行。
对有些人而言,这是一个几百万平台商家看了会流泪,几千万代购听了会沉默,2亿微商了解后只能望风而逃的法律。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该法执行后,数百万电商平台个人卖家即将关店!
此前,一些电商平台的个人店铺是不需要营业执照的,只有企业店铺才需要营业执照,但《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事实上,很多电商平台上的个人店铺是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条件的,只有个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无需取得相关资质,无需登记,而这部分人所占平台个人卖家的比例不到一成。
这也意味着,四天之后,九成以上的电商平台个人卖家没有如期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将按性质分别采取整顿、罚款(2至20万)、关店等手段。
其次,《电子商务法》规定:从明年1月1号起,在朋友圈卖东西是违法的,这对亿万微商而言简直是灭顶之灾!
别以为朋友圈真是法外之地,平时在朋友圈发再多广告也没人管:《电子商务法》说得很清楚了,从明年1月1号起,微商将正式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
何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看看官方的解释:
也就是说,不光是天猫、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卖家,包括在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平台上进行商品买卖的主体,以后,天下的王八是一家,大家都是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巨额罚款或无情的法律制裁。
最后,个人代购将挥一挥衣袖,不带着一片云彩。
对于方兴未艾但乱象丛生的跨境电商,《电子商务法》分别用了第二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多个不同的条款进行了严密的约束!
这意味着:
首先,个人代购必须办理采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其次,国内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需要主动在微信上进行身份登记、商品信息确认! 当地海关部门查出没有登记信息的代购,将直接扣押商品,并处以巨额罚款。
最后,代购过程中偷税漏税的,需承担刑事责任!想不报税就靠代购赚取差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趁着最后还有4天时间,该转型的转型,该办执照的办执照,该回家过年的买票回家,然后像思嘉丽那样睡个好觉: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微商代购野蛮生长时代结束!
新的《电子商务法》出台后,不仅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也为消费者打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对此广大消费者是举起双脚欢迎的。
首先,今后大家买到假货的机会减少了。
因为包括微商在内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必须按规定办执照,一旦商品有质量问题,就可以按图索骥,一一追责,以次充好的现象将大幅降低。
其次,出了问题后电商平台要承担最高200万的 “ 连带 ” 责任。
今后,电商平台上买的东西如果有质量问题等,按《电子商务法》的条款,电商平台也要承担责任,最高罚款可达200万元,这对于电商平台的合法、合规化经营显然是有好处的。
第三,严禁“ 刷好评 ”、“ 删差评 ”等不良现象。
《电子商务法》规定, “ 刷好评 ”、“ 删差评 ” 最高将面临 50 万元的罚款!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虚假交易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显然,《电子商务法》执行后,对于代购、微商而言,成本将大大增加,钻法律漏洞的风险也在增多。
企业做微商是大势所趋
但这也给企业做微商提供了进入的门槛,毕竟对很多企业而言,成本不是问题,他们需要的是微商这种全新的销售渠道。
比如说,早在今年年初,蒙牛就正式挥师进入微商。
不仅是蒙牛,格力、五粮液、洋河、景芝等业界大佬纷纷加入微商!
首先,微商是传统电商之外的新模式,与其拒绝,不与拥抱。
随着微信群的发展,微商已从个人走向了社群社区营销的新模式,并且使传统的实体店、电商网店、微信社群三者融合在一起,创造了很多草根创业的商业传奇。所以,一些企业看到了微商发展的趋势,并主动拥抱了这个新模式。
其次,微商是企业常备销售渠道外的另一种渠道。
微商是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开始,这些年更是成功催生了一批互联网品牌,所以,在常备销售渠道之外,企业也开始看重这个全新销售渠道,作为常备渠道的必要补充,以便做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最后,更多优质企业的加入有利于微商形象的改观。
随着蒙牛、格力等实力商家的加入,微商的操作将更规范,微商的形象也将得到改观。
相信在一批优秀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下,未来会有更多品牌和企业进军微商,微商之路也会越走越宽。
致:微商装逼的美好时代
曾经的我们,都曾生活在“微商折叠”里:一大早朋友圈里就有微商在吆喝:集合了,美好的一天从酵素片、减肥茶、壮阳丹开始!
微商们一天到晚好像是不需要叫外卖订餐厅吃豆浆油条的,而是,自产自销各种毒鸡汤:
“女人,靠父母充其量是公主,靠老公最多是王妃,靠自己你才是真的女王!”
“我已经在反哺父母了,而你还在用着他们给的钱!”
“同样是玩手机,为什么我们可以赚钱而你不行!”
而且,人类已明显跟不上微商创富的速度了:动不动年入几百万,喜提高铁,钱都是用比自己腰粗得多的菜篮装:
小编小小总结了一下,每天活跃在朋友圈的微商广告,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敢把郭美美拉下型
只要够胆做某品牌微商,航母可能暂时买不起,但挣一台宝马还是绰绰有余的:
然鹅,真相是这样的:

装逼装到天型
很多人对微商装逼早就很嫌恶,通常就一句话怼过去:你们微商这么能,咋不上天呢?
别担心,这不就来了吗?NASA发现的另一个地球:“开普勒-452b”,马上就要被微商移民填满了:
这样还不够派?把会议开到人民大会堂,主持人由“北大还行”的撒贝宁担任!够逼格了吧?
当然,撒贝宁还不算什么,撒小哥在听到马云说“我最讨厌的就是钱”时,也是一脸懵逼的,OK,让我们的微商总代带着产品会一下马云本人喽。
智商急需充值型
比如说,微商现在越做越大,已经进军银行业了,下一步马上就要收购蚂蚁金服了?就问马云你慌不慌?


而且,小编也是第一次听说,微商原来存在几百年了,张小龙也真厉害,把微信这个老古董从古代穿越到现在了:
装逼失败型
接受CCTV的专访,居然这样不严谨?
如果真的是CCTV采访我们微商总代呢?然鹅,真相是这样的:55块包邮中央电视台贴纸话筒哦!
好在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即将正式执行了。
即将,手起刀落,哗--!整个世界清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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