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去年的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吗?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传出了这样的消息。
幼儿的家长报警,称怀疑其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了教师的侵害。
警方于11月25日,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的罪名刑事拘留了幼儿园教师刘亚男。
经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刘亚男被批准逮捕,今年12月28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刘亚男虐待被看护人一案做出了公开宣判。
刘亚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在刑法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以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禁止一名幼师专业的从事教育工作……相当于砸了人家饭碗呢……不过乐活君想说,砸得好!
微博网友得知这个消息,都炸了:
央视新闻的评论区里,大家都对于这个刑法的时间表达了异议,觉得判得轻了。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按照法律办事是没问题的。
嗯……道理我都懂,但是这个莫名优越的语气是什么情况?
所以更多的人赞同了下面这名网友的观点:

对比加拿大,这种事情在几十年前或许还算比较常见的。但是自从加拿大儿童保护机构CAS ( Children's Aid Society )出现后,情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在加拿大,由于疏忽所造成儿童发生意外,看护人都要被判处18个月的徒刑,更别提主观故意伤害了。
当虐童成为了重罪,当社会对儿童看护人的学历和素质有着国内所比拟不了的要求时,孩子们的生存环境,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差别。
不同的国情下,乐活君也不好讲为什么国内不借鉴加拿大的经验,但是至少,大家都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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