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环球新闻消息,加拿大外交部长克里斯蒂亚·弗里兰德周三表示,又有一名加拿大人在接受中国当局询问后不久在中国失踪。
第二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国被拒
弗里兰德对记者表示,“有一位加拿大人与我们取得联系,因为他被中国当局询问。自从他提出这些担忧以来,我们就联系不到他了。”
据悉,加拿大官员相信此人是加拿大人,但不清楚他的具体身份,也不清楚此人为何前往中国。
对于他目前是否已被中国拘留,加拿大官员持谨慎态度,因为有多种解释能说明为何加拿大当局无法与此人重新建立联系。同时,尚不清楚他的情况是否与之前在温哥华被拘留的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有关。
弗里兰德说,政府正与失踪人员家属保持联系,但拒绝透露关于此案的更多信息。弗里兰德还敦促加拿大人“在中国保持高度警惕”,并留意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指示。
《环球邮报》披露,此人名叫迈克尔·斯帕弗(Michael Spavor)。他的公司此前刚刚将一些游客和冰球运动员送往朝鲜。
《环球邮报》称,迈克尔•斯帕弗经营着一家名为“长白山文化交流”的公司,他本人也因帮助前NBA球星罗德曼访问朝鲜而闻名,在罗德曼的访问活动中,他还见过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
据环球新闻表示,该男子失联的消息是在周一晚上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被拘留之后发布的。环球新闻称,据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康明凯因涉嫌从事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而被捕。
▲康明凯(Michael Kovrig)
总部位于比利时的国际危机组织声明称,正寻求获得更多有关康明凯的信息,并希望他能尽快并安全获释。
据路透社报道,中国外交部和公安部尚未对事件作出回应,康明凯被拘留的原因也尚不得知,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拒绝评论事件。
资料显示,康明凯曾任加拿大驻北京和驻香港的外交官,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担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战略通讯专家,能说普通话。
他于去年加入国际危机组织,担任东北亚高级顾问,研究分析中国、日本和朝鲜半岛的外交事务和全球安全问题等。多次批评中国,并主张对华采取强硬态度。
国际危机组织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成立于1995年,末代港督彭定康曾是该组织的联合主席之一,澳大利亚前外长加雷思·埃文斯曾担任该组织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关于康明凯,中方连答20问

加拿大公民康明凯,英文名:Michael John Kovrig,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于2018年12月10日,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审查。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昨天(12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有报道称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Michael Kovrig)近日被中国政府拘留一事,发言人陆慷连答20问。
以下是外交部记者会实录:
问: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在北京被捕。这是否是对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被加方逮捕一事的报复?康明凯被指控的罪名是什么?有批评称这是与美方谈判中的某种“绑架”或“劫持人质”行为。你对此有何回应?
► 答:你实际上问了两个问题。关于孟晚舟女士一案,我们既向加拿大政府、也向美国政府,并且在这里公开表明了立场,那就是加拿大政府应当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切实保障她的合法、正当权益。
至于你问到的加拿大公民在北京被扣押问题,我在这儿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的事情,也请你放心,中方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处理。
问:加拿大领事官员是否被允许对康明凯进行探视?
► 答:刚才我说过了,关于这件事,我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中加之间是保持着正常的领事沟通的。
问:“国际危机组织”(ICG)声明称中国国家安全机关拘留了康明凯。这是否意味着他面临着与间谍罪相关的指控?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拘捕他的是安全机关而不是公安机关?
► 答:首先我要重申,关于报道中提到的事情,我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况。
另外,如果ICG称此人在中国代表该组织从事活动,那么我要提醒你,或者通过你提醒这个组织,据我了解,ICG在中国境内并没有依法登记备案。如果没有登记备案,它的人员仍在中国境内从事有关活动,就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问:你的意思是ICG没有在中国作为非政府组织备案?
► 答:我刚才讲的非常明确,它没有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备案。
问:据我了解,康明凯居住在香港而非北京。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 答:这需要ICG自己出来澄清一下。关于这个人的情况,我刚才说了,我没有可以提供的情况。关于这个组织,我必须说清楚,它在中国境内没有合法登记备案。如果说在中国境内从事有关活动,就触犯了中国的法律。
问:你能否澄清一下有关活动指的是什么?他是否被允许与律师见面?
► 答:你可以去核实一下。2016年中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年作了修订。中国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程序和手续。
问:有很多国际组织和公司的办公机构都不设在中国,但他们的员工经常来中国。你是不是说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违反中国法律?
► 答:你不能曲解我刚才说的意思。我刚才讲得很清楚,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个境外非政府组织如果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需要履行怎样的登记、报备程序和手续。
问:据我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了解,最高可处10至15天拘留。这是否意味着该时限过后康明凯会被释放?
► 答:你是在预设前提。我刚才讲过了,关于此事本身我没有向你提供的情况。
问:此前外交部警告加方如不立即释放孟晚舟将面临严重后果。此次康明凯被拘是否正是“严重后果”的表现?
► 答:我刚才已经讲过了,关于康明凯的情况,我目前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信息。关于中方所指的严重后果指什么,我们说过,这完全取决于加拿大方面。
问:有个问题请你澄清一下,这是否意味着他在中国不是度假,而是为非政府组织工作,是他的工作违反了中国法律?
► 答:我刚才已经讲过了,关于康明凯的情况,我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信息。
问:有人说中方抓捕加拿大前外交官是对孟晚舟的保护措施,中方是否认同这种说法?
► 答:我不太明白你的逻辑。我刚才说了,如果确实有所谓拘捕加拿大公民的事,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依规办案。
问:其他非政府组织或智库派人到中国参加会议或进行例行公事时是否应该感到担忧,认为中国目前对他们来说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 答:法律的条文是非常清楚的。我们在这里也多次说过,中方奉行对外开放政策,我们也与世界各国人士保持着正常往来。每年到中国的游客也非常多,为什么这些人不担心?所有来中国的外国人士,只要他们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问:中方此前要求立即释放孟晚舟,她目前已经被保释。这是否满足了中方的要求?
► 答:我们在孟晚舟一案上的态度非常清楚。加拿大方面应该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
问:据报道,加拿大总理和外长对拘捕康明凯一事表示关注。中方是否收到加方交涉?
► 答:关于有关报道所说的情况,我目前没有向你提供的信息。刚才我已经说了,中加之间在一般情况下保持着正常的领事沟通。
问:中国批评加拿大方面没有提供拘捕孟晚舟的信息是违反中加之间的领事协定。但中方未允许加方对康明凯进行领事探视,是否意味着中方也违反了中加间领事协定?
► 答:我可以再重复一遍,关于这件事,我目前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况。中加双方都有义务严格履行两国之间的领事协定。
问:如果一个为设在香港的非政府组织工作的人来到北京,需要持有哪种签证?
► 答:那得看他(她)来的目的是什么。
问:请问康明凯被捕和孟晚舟在加拿大被保释有什么关联?
► 答:关于孟晚舟一案,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我们要求加方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关于康明凯一事,我目前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况。
问:根据你刚才的解释,ICG没有备案。根据这个逻辑,ICG的其他在华员工是否也面临同样的风险?
► 答:这要看他们来中国的目的。每年来华旅游的人很多。如果是正常旅行活动,这是没有任何风险的,我们欢迎外国朋友来华旅行。但如果从事的是一些已经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活动,那是另外一回事。
问:康明凯是否已被指控任何罪名?
► 答:我已经说过了,我目前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况。
问:中方是否认为ICG在中国登记了?
► 答:我刚才说了,它没有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备案。
ref:
https://mp.weixin.qq.com/s/dcoqUJUCQ_kuWqhxuZwV9g
https://mp.weixin.qq.com/s/mw-bAqJCGwiHxYHGHKEKxA
本文为加拿大中文报综述,欢迎分享至朋友圈,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