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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当被保险经纪人推销“人寿保险具备避税功能”的时候,我们常常会有疑问:人寿保险是否完全免税?怎么理解寿险的避税功能?购买人寿保险需要考虑哪些税务风险?
今天,邀请国际税法律师曹律师做客分享,通过以下几个问题的解答,帮助大家对寿险的税务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01
问:寿险是完全免税的吗?
曹律师:人寿保险是不是免税,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能全面回答的。一般人寿保险,尤其是有现金价值的保险都会在保险合同中多次注明不会对保险是否免税作承诺。 
首先我们要理解人寿保险的实质是多方合同。投保人有义务支付约定保费,受保人是合同的标的,受保人的病发或去世是触发保险公司赔付的合同约定事件,投保人是保单的持有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因为保单是合同,所以合同双方都有可能违约,例如投保方不按时支付保费,保险公司不履行支付义务等。正因为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直到发生实质支付或赔付,投保人当然没有税收风险。
只有在保险公司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并付出资金的时候,投保人才有可能面临税收问题。美国所得税规定明确要求投保人对人寿保险的年金和分红收入如何缴税,对全部和部分退保获得的保险收益如何缴税等等。 
因此,购买有投资价值的保险和购买其他投资产品一样,获得投资收益的一方需要缴纳所得税。 这里有投资价值的保险一般指的是永久的人寿保险,不是定期的人寿保险。
02
问:寿险具有避税功能吗?
曹律师:人寿保险不仅会面临所得税的风险,还会遇到遗产税的风险,所谓的人寿保险的避税功能实际上是说保险在所得税方面具有延后缴税功能。
03
问:什么是人寿保险的延后缴税?
曹律师:投保人每年支付的保费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利率会获得利息,如果投保人退保的话,保险公司会支付积累的现金价值,因此这种永久性的寿险有类似存款的功能。另外,取决于寿险的种类,部分保费会被投入股票、债券和基金,但投资选项一般有局限性。
笼统地来说,保单中的现金价值可以分为存款部分和投资部分,其中存款部分中 有利息收益,投资部分中有投资收益。但因为保单的实质是合同,受保人的意外事件没有发生,或是投保人没有退保的话,或其他支付事件没有发生的话,保险公司没有义务支付保,因此保险内的利息和投资收益并没有兑现,不需要缴税。这就是为什么寿险有延后缴税的原理。 
04
问:是否存在不能延后缴税的情况呢?
曹律师:如果保险公司支付了现金价值或赔付了保金,那么除非法律特殊规定的因为受保人死亡或指定的意外(例如绝症)发生的情况下产生的赔付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其他情况下的支付都会面临所得税的问题。
例如保险公司支付给投保人的年金和分红,是会面临所得税的问题。投保人退保获得的现金价值,也会面临所得税的征收,当然征税对象仅限于利润部分。 
05
问:如何理解人寿保险的遗产税风险?
曹律师:除了所得税问题外,永久性的人寿保险同样会面临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税普遍存在于发达国家,征收对象是个人的净资产。由于人寿保险的赔付增加了受益人的净资产,所以如果没有税法的特殊规定,是会面临遗产税的风险的。 
遗产税规定人寿保险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会被计入个人的遗产税资产。一种是受保人本人是受益人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一般受益人是受保人的配偶或是子女。另外一种情况是受保人对保险的现金价值有实际处置权的情况。实际处置权表现在可以更改和撤销受益人,全部或部分退保等情况,而永久性的人寿保险都给予投保人这些权利,因此为了避免必然的遗产税问题,一般会用特别的人寿保险信托来购买保险。
- END -
曹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和 UCLA 法学院,持有纽约和加州律师执照。管理CAOLAW PC 国际税务和财富管理律所,专长:信托法、遗产法、公司法和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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