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10月,大温地区各地市选的投票阶段将陆续开始。在华人比例最高的列治文地区,正式投票将在10月20日进行,将选出1名市长,8名市议员和7名学校董事,当选者的任职期为4年。随着投票阶段的临近,各位候选人也都开始了最后的拉票活动。但参选的多位华人候选人却被曝出集体涉嫌“贿选”。
近日,一张加拿大温州商会帮列治文华裔候选人拉票的微信群聊天截图流出,截图显示:温州商会为帮助多位华人候选人拉票,专门通知称将给予投票的华人每位20元的交通补助。
如果网传截图内容是真实的话,那么就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目前,列治文市表示已开始对此进行调查。温州商会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已经纠正了这种行为。
网传华人团体花钱拉票
这则网传的通知是这么说的:
各位老乡:大家好!今天市选开始了,请有选举权的老乡及您们朋友邻居积极参与投票,温州同乡总会为了鼓励大家踊跃参与市选投票活动,凡是参加本届(10月6日~10月20日)投票的每人补助公共交通费20元(凭投票资料),请大家踊跃参加投票,支持华人参政议政。
通知还在文末附上了华裔候选人的名字,并号召华人为他们投票。
根据网传内容,通知发布方是加拿大温州同乡会。该组织成立于2001年12月,总部设在温哥华,一般吸纳的会员是原籍浙江温州地区,但是现在旅居加拿大的各界人士极其家属。目前会长是游兆丰,前一任会长是很有名的“侨领”潘妙飞。
潘妙飞之所以“有名”,是因为2016年年底的时候,中国国内温州一家报社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到温籍侨领潘妙飞家做客”为题,刊发了整版报道。但事后证实,那其实是一场加拿大常见的政治筹款活动。只要捐款达到1500加币,任何人都可以过来与特鲁多一起吃饭。
除了这次“陪国家领导人吃饭”的事情,潘妙飞还曾与加拿大华裔媒体人高冰尘就《涉债上亿手下被抓出境遭阻:“爱国侨领”潘妙飞成“老赖”往返大陆或遇大麻烦 》、《猜猜潘妙飞同志三个侨领“官帽”共花了多少钱》等多篇报道打官司。
关于潘妙飞最新的“故事”是他前不久被温哥华市政府告上了法庭,被告的原因很有意思。他在温哥华有一栋价值1400万加币的豪宅,可豪宅于2017年10月发生火灾,火灾之后他一直没有进行维修。该豪宅超过百年历史,属于温哥华城市遗产标准附例保护范围。处于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温哥华市政府将其告上法庭,希望他能对房子进行主动维修。
温州在大家心中一直属于国内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所以这些原籍在温州,后来移民到加拿大的各界人士实力不容小觑。2016年的时候,有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加拿大温州同乡会副会长金平亮就曾花费6000万巨资买下了大温哥华动物园,该动物园始建于1970年,是BC省最大的动物园,也是大温哥华地区唯一一座动物园。
作为华人组织,他们一直在帮助华人候选人竞选。今年7月该会就为华裔候选人发起了募捐,一共募集到26000元,并在8月26日将这笔资金交给了7位华裔候选人,由他们自行分配如何使用。温州同乡会会长游兆丰表示,这些资金来自同乡会成员。
一个月后的9月23号晚上,在温州同乡会举办的中秋茶话会上,游兆丰再次呼吁,乡亲为华裔候选人投票。
而在此次通知被曝光的同时,网传列治文市长候选人郭红也在一个微信群中拉票,她还表示在选举日请选民吃早餐。
郭红是温哥华地区一名华人律师,但她开办的律所曾发生过离奇的信托账户资金被盗事件。根据媒体报道,当时是在2016年的4月,郭红律所的前会计和前台接待员一起以伪造支票签名的方式从银行内提取了758万加币的巨款后潜逃。后来中国珠海警方成功将两人抓获,但中国国内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证据不足,将两人释放。
在今年BC省的市选中,参与的华人人数多达62名,创下历史之最,比2014年的55名参选候选人还多出7名,竞争的职位从市长、市议员、学务委员到公园局委员都有。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华人群体在加拿大参政议政热情高涨。在以往加拿大的各级选举中,愿意出面帮助华人候选人鼓励华人参与投票的团体与活动都很多。2015年,在加拿大联邦选举开始之前,加拿大中国工商联合会举办了一场发布会,“为华人参政保驾护航”,呼吁华裔公民积极参选和投票,改变华裔投票率较低的现状。
但积极鼓励华人参加投票与投给某些候选人就能拿钱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前者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前者都是被积极鼓励的合理行为,后者都会被认定为“贿选”。
给选民现金补助涉嫌违法
其实这些华人团体组织号召华人投票,原本是团结大家的好事,但方式上已经背离初衷。
在加拿大和美国,这种选举并不是走个过场而已,而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加拿大《地方政府法》等多部法律中关于选举中的各种行为规定十分严格。
对于“买票”行为:
鼓励选民为某一特定的候选人投票或不投票,赠与选民包括金钱、礼物、点心、娱乐、就业或任何其他福利,都可以算作是买票行为,哪怕是为对方购买一杯咖啡或候选人开车带选举人到投票点以赢得对方好感获取选票,都属于买票。不仅事实这种行为人违法,接受好处赠与的选民同样违法。
对于干扰选举:
任何候选人和候选人团队不能在投票点100米的范围内进行竞选活动。同时禁止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支持某一候选人或者支持某个选民组织的活动。
对于散布虚假信息:
候选人在参与选举或者退出选举的时候不得做虚假的声明、称述。更不能提供虚假信息。
按照以上规定来看,不管是温州同乡会给出的“20元路费”还是候选人郭红提出的“请吃早餐”全都属于违反选加拿大举规定的行为。根据规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一般由最同级别的高法院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大温地区市选出现违法行为,那么在当地警方调查后会移交检查机关由当地最高法院来进行审理。
根据相关规定,违法选举规定的个人面临最高1万加币的罚款,两年的监禁和长达7年的禁止参与选举活动。加拿大也经常有对于这方面的调查和处理。
2015年,时任安省省长韦恩就曾因为涉嫌贿选指控而被安省警方调查。当时争取担任苏伯瑞选区省议会补选自由党候选人的奥利弗指控说,韦恩省长的副幕僚长索巴拉及苏伯瑞的自由党负责人洛克希德,以为他安排工作或者任命他为省府某个委员会成员作为交换条件,要求他将候选人的位置让给另一名自由党人。
不管从法规还是案例中来看,在加拿大选举中构成贿选需要明显两个条件:第一是给了好处,哪怕是隐形的好处。第二是以好处换取相关结果,不管结果是投票还是不投票。
对于这次网传涉嫌违规的拉票行为,列治文政府发言人回应媒体称,正在进行调查,不会对此发表评论。温州商会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知道这种行为违法之后便进行了纠正,相关活动已经取消,同时也在多个微信群发出了澄清信息。
华人应该如何正确拉票
不过,话说回来,作为竞选候选人,肯定需要到处去选区拉票,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竞选主张,从而获得更多的支持。无论是市选、省选还是联邦选举,也都需要候选人及其团队去到处拜票。实际上,在北美严格的规定背后,还是有很多拉票方式的。
最常规的无非是集体推荐的方式。像本次温哥华市选中,拥有超过110个团体会员的加拿大温哥华中华会馆,在9月底就迎来了多个政党代表的造访。这些政党包括温哥华联盟(Coalition Vancouver)、YES Vancouver、无党派协会(NPA)、伟景温哥华(Vision Vancouver)、绿党(Green Party)等。这些政党集中向华人团体陈述政纲和推介候选人。
针对候选人个体的宣传,最常见的无非是对话和广告。比如2015年8月的时候,联邦新民主党(NDP)温哥华东(Vancouver East)选区国会议员候选人关慧贞,联同义工团队在该选区的街道,放置竞选宣传牌,推广参选理念。她当时表示,自从正式获提名角逐温东选区议席后,她和义工团队已经准备就绪,展开选举工程,随时到各小区向居民拉票。
至于本次市选中,华人团体和候选人给钱、请吃早饭的做法能不能用呢?其实也是可以用的,但是不能表现出针对性。他们都反复强调只有投票给某些候选人才能获取的定的“报酬”,但如果去掉特定候选人,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不算违法。也就是说,如果是参与市选投票便可享受某项福利(不是现金),一般能算作“擦边球”。因为给出的特定好处并没有跟某一个候选人进行挂钩。
这种无差别“福利”现象在隔壁美国的选举中尤为突出。据纽约时报报道,在美国一般在联邦选举日的时候,一些企业为了宣传自己会为投票的选民提供赠品,前提是需要出示投票凭证。但是严格来讲,这些赠品是不应该拿的。不过这些提供赠品的企业并没有受到惩罚,所以也被默认。默认的原因是它们只是提供赠品,并不会对选民投票投给谁进行要求,其主要目的也只是为了宣传自家的商品,而不是帮哪位候选人拉票。
类似的行为还有,一些政治团体为了选民提供便利,会提供免费交通服务把选民送往投票点,这是很常见的做法。但是,他们也是面向所有选民的,不会针对某一位候选人的支持者提供差别服务,更不会直接给选民现金。所以一般不会被判定违法。
所以,对于参政议政这件事,可能加拿大华人团体还需要一段成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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