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风闻社区 智齿不能再疼了
现在的热搜第一是叶璇限制消费令。
查了一下这种限制消费令是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
叶璇是卷进了啥官司了?
让我们回到遥远的3年前。
当时叶璇与小默先生公开恋情,高调秀恩爱,小默先生的前女友吕某写了一篇《珍爱生命,远离渣男》的文章。
叶璇站出来替小默先生说话,并状告吕某造谣。
后来叶璇与小默先生分分合合,感情状态不明。
但是法院判决很清楚,叶璇最终败诉。不仅需要停止在微博上的语言攻击,还需要向吕某赔偿相关费用。
最近,吕某多次在微博指责叶璇,称8月6日判决书就生效了,但她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并没有删除那些诽谤自己的微博和评论,也没有书面道歉。同时@叶璇表示,难道你想变成老赖进入失信名单吗?但叶璇并未理睬。
直到10月18日晚,吕某又在微博发布长文,并置顶,公开指责叶璇当年对她人身攻击,到现在未履行法院判决。也附上法院对叶璇的限制消费令。希望大家对叶璇的消费进行监督。
按照限制消费令的内容,目前,叶璇不能乘坐飞机,卧铺,不能住星级以上的酒店,不能购房产、不能出去旅游度假等……
不过,叶璇仍未对此进行回应。最新微博内容为看电影,打球,玩猫……
公众人物都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了?
看了一眼热评,感觉最大的意义是普法了。
最后再看一眼法律条文: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希望限制消费令能有用吧。
叶璇正在拍的新戏里可是个警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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