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道德,与其说有些人是坏人,毋宁说他们惯于做坏事。言下之意,只要是人,观其一生,做好事、坏事肯定兼而有之。这也是我一直认为世间无绝对的坏人,也无绝对的好人的理由。倘若像儒家对人统一的标签,君子只做好事,小人只做坏事。我相信大家扪心自问一下,大概都不能确定自己是君子,还是小人。所以,我总是提倡做人即可。


在做人的过程中,任何人可以选择做好事,抑或选择做坏事。这其中就有个人价值取向的差异,但这也仅仅是一种“自以为是”的感觉。也就是说,好与坏的差异,在个人的身上很难划出明确的界限,或者说模棱两可。所以,个人的道德标准绝不能成为一种(工具化)规则,但那些“道德家”,往往喜欢以自己的道德制定出一系列规则,然后借助犬力推而广之。
充當道德家,或者以道德的名義,蛊惑和掌控群體的人:一種是爆君,一種是牠們的幫凶。只有這兩類人,才有機會把自己的道德標準,借助犬力的霸道得以貫徹落實。
那些淪為「道德化秩序」幫凶的人,主觀上並不會覺得自己是在害人。因為,他們很大程度上並不自知他們所推崇的道德的長遠危害,或者說他們只求當下的成效,不管貽禍後世。
道德總是給人一種表面上的光鮮亮麗的蒙蔽。當道德淪為一種犬力化的標準,乃至於有人不遵從,就會以此「道德標準」論罪處置,那麼人性的虛偽、奸詐、欺騙就會不可限量的滋生。因為,人們都會在無所適從的恐懼中,壓抑個性化的道德品質,從而附庸那個「唯一」的標準,不斷的扭曲自我的自油(本真)意志。
這種源於道德的人性黑暗,不但是我們常說的「道德綁架」,而且在其基礎上,滋生著掌拳者隨心所欲的「刑罰」。而這種所謂的刑罰,僅僅是掌拳者在道德化妝的地獄中,不受約束的個人私慾——即惡。
既然「道德」如此可怕,我們到底還要不要道德?首先,必須肯定,人性的道德永遠不可缺失,也不會缺失。
道德感,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潛在能力。但是,對道德的運用,只能自我約束,即自律。每個人的道德感,或者說價值取向,必然或多或少有差異。但是人們往往有一些道德感是共同的。譬如一般情況下對弱者的同情,對老人的尊敬。這些源於個人的道德感,如果被大家共同默認,那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社會公德」,必須注意的是,社會公德絕對沒有強制性約束力。
法律的形成,正是源於「社會公德」,但是必須經過大多數人在不受壓迫、蠱惑的自油抉擇下達成共識,然後簽訂契約。才有強制性的效力。
在沒有法律的群體中,道德的面具往往最為時尚,但是那些演戲的掌拳者都是惶惶不可終日的可憐蟲。牠們在人前莊嚴的道德面具之後,除了憂慮就是算計,因為牠們都在不斷的打破道德底線,所以覺得越是殘忍無恥越是「安全」。很難說,牠們不知道自己的下場。牠們對歷史的發展方向比我們更清楚,不然就不會篡改歷史書籍了。它們戴著道德面具,遮掩著已經高度化膿的嘴臉,只想盡可能多表演一會兒罷了。我們既然不能一下子阻止牠們的滑稽,不妨一起欣賞這種荒誕,一直欣賞到牠們腐爛的軀殼被審判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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