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推荐的书籍是《沃顿商学院最受欢迎的思维课》,书名起的太差了,书中的观点很有启发性。
简单来说大多数人能被划为三类:付出者、互利者和获取者。获取者只关注谋求利益,互利者愿意等价交换可预期的好处,而付出者则是不同寻常的一类人 。
对于付出者来说,学会选择有效的付出方式,能实现可持续的成功。
有一种付出方式可以称之为:利他自利 ,就是在帮助别人的同意,自己也会有好处。在以前写过一篇 只要你做事靠谱,坚持的时间足够长,总有一天你会获得额外的收获 描述的就是这样现象。实际上我自己也体验过利他自利,因为写Blog、知乎和公众号帮助了成千上万的人,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建立了知名度和影响力,过上理想中的生活。
“衡量一个人的真正标准,是他如何对待那些完全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人。”
--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

正文

不要无私付出

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心理学家维基·赫尔格森(Vicki Helgeson)发现,当人们奋不顾身地持续无私付出时,他们就面临着使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欠佳的风险。但是,当他们用一种更加利他且自利的方式付出,对于自己和他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时,就不用付出损害健康的代价。研究表明,如果人们在让自己获益和让他人获益之间维持平衡,就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中,提升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

集中付出

在心理学家索尼娅·柳博米尔斯基(Sonja Lyubomirsky)开展的一项研究中,需要人们在6个星期的时间里,每周完成5种随机的善举。他们被随机分成两组:一组把他们的付出行为集中到每周中的同一天,另一组则将付出行为分散到一周的5天。在6周结束之后,尽管完成了同样数量的善举,但只有一组人感到更加快乐。集中者获得了更多的快乐,分散者则没有。当人们将所有5种付出行为集中到同一天施行时,与每天做一种善举相比,快乐程度会上升。柳博米尔斯基和同事推测:“将善举分散到一周里,可能会削弱它们的突显性或效力,或者使它们更不容易与受试者的习惯性行为区别开。”
无私的付出者更愿意把他们的付出行为分散到不同的日子里,只要人们需要,就会提供帮助。这很容易让无私的付出者分心和疲惫,消磨掉他们的注意力和能量,而这些东西对于完成他们自己的工作是必需的。
集中的付出行为是一种利他且自利的策略。
这个策略可以应用在工作中。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跟同事或不同部门协作的情况。有些人总是在回应其它人的请求,发现自己付出更多的时间,也不一定取得进展,同时会对自己的工作有所影响。
而一旦应用集中付出的策略,对原有的方式进行下调整。每周的安静时间设定为三天,从早上持续到中午。在安静时间,独自工作,他们的同事被告知不要打断他们。在剩下的时间,同事们可以自由地寻求帮助和建议。
用这种方式工作。通过将他们的帮助时间集中到一起,工程师们得以节省下时间和能量,来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从无私的付出转向了利他且自利的付出。

100小时

在付出方面,100似乎是一个神奇的数字。有一项研究调查了超过两千名60多岁的澳大利亚人,在他们当中,那些每年志愿服务100~800小时的人,其快乐和生活满意度超过了志愿服务少于100小时和多于800小时的人。在另一项研究中,1998年至少参加了100小时志愿服务的美国成年人,在2000年时更有可能仍然在世。志愿服务超过100小时没有任何好处。这就是志愿服务的100小时原则(100–hour rule)。似乎在这个范围内,付出行为能带给人最大限度的活力,同时消耗最少。
每年100小时,分开计算每周只有两个小时。研究表明,如果人们开始每周志愿服务两个小时,他们的快乐度、满意度和自尊心在一年后都会提升。每周花两个小时在新的领域,似乎是最佳的时间长度,可以给人们带来有意义的改变,同时又不会让人感到难以应付或是牺牲其他的优先事物。此外,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的志愿服务也更容易达成一种健康的平衡,对于志愿者和接受者都有好处。
在一项全国性的研究中,几千名加拿大人报告了每年投入志愿服务的小时数,以及他们是否从志愿服务中获得了新的技术性、社会性或组织性的知识和技能。在每周的最初几个小时中,志愿者以稳定的速率获取知识和技能。到了一周5个小时后,志愿服务的边际效益出现了下降趋势:每增加一个小时,人们学到的东西越来越少。超过一周11个小时之后,额外的志愿服务时间就不会再带来新的知识和技能了。
在做志愿者、参加社团或者学习新技能时,都可以用100小时作为一个衡量标准,用这个标准付出时能在付出和收益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同时在进行100小时之后进行总结和回顾,也能比较真实、客观的看待问题。
100天行动读者反馈
Seya
坚持背单词的第63天。每天背30个再加上复习。其实每天坚持形成习惯以后还是很容易完成的。加入学习小组也有利于习惯养成,每天大家相互加油打气,相互督促。初级阶段不求数量,只求先养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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