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跨境天使开放日”,顾春晓先生和屠磊律师分别讲解了有关创投最新发布的55号公文,以及有限合伙争议解决事宜。
2014年度中国十大税务杰出人物;
立信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兼具跨国外企集团税务总监;
和事务所合伙人的经验,
 顾春晓 先生 
《创投税法解读
用一句话来简单形容,财税〔2018〕55号所要表达的观点:
“满足法律要求的创投企业、天使个人,假设每投100元,那么就可以有额外70元的额度去抵用,个人抵个人所得税;公司抵企业所得税。”
顾春晓先生在解析新出台的55号文件时,表示这部分内容,是非常独特的抵扣规章,而且70%的额度,可以说是很高了。
针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在“应纳税所得额”方面,顾先生进一步分析。如公司制的创业,需满足公司制;采取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种子期,满2年的初创公司。
创投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享有该优惠的同时,顾春晓先生也提醒道:“该税收方面的优惠,以进行相关备案作为前提,故应该严谨地对待。一定要明确自身(企业、个人)条件,再进行申请享有该条款。避免违反相关法律而不自知的情况出现。”
最后,顾春晓先生列举了需注意的几条相关事项,如:非基金向谁提交去申请;以及不可享受该优惠的有哪些。
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周立波、薛之谦等明星的律师;
主持编写《律师办理有限合伙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屠磊  律师 
有限合伙争议解决
“有限合伙”结合了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两种形式的优点。目前已成为了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行业极为青睐的企业组织形式。
然而“有限合伙”的架构中往往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之间责权失衡,引发矛盾不断。
普通合伙人(GP):通常出资额较低,掌握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权,就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LP):通常出资额较高,不掌握管理权,且不就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屠磊律师分析,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之间,以及GP与LP之间的纠纷有很多种,比如投资收益纠纷;管理权纠纷;出资瑕疵纠纷;除名纠纷;派生诉讼纠纷;违反信义义务;管理报酬纠纷等等。
屠律师着重就管理权、除名、违反信义、管理报酬、投资收益等五种纠纷结合实例为大家进行了详尽的解说。
最后,他告诫在场学员,在签订相关合同时所需注意的事项,以及作为LP或GP时所享有的权力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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