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到户资金,顾名思义,是国家对于贫困户生产过程中的一种资金支持方式,是否是贫困户,则是这笔资金下发与否的关键所在。而在仪陇县双庆乡大堰村,这笔原本应该给予贫困户帮助的资金却被当地村干部故意打进了非贫困户的账户中。日前,该村三名当事村干部被仪陇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

麻木不仁、欺上瞒下,这是大堰村原党支部书记方昌华、原村委会主任陈良清、原村委会副主任陈太禄服务贫困户的真实心态。从2015年该村作为贫困村并被下达计划出列的任务后,三人想的就不是如何帮助贫困户真脱贫,而是如何应对上级部门的检查。因此,在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到户资金的使用上,三人就上演了“狸猫换太子”的荒唐闹剧。
仪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大堰村每户贫困户都会领取到1000元的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到户资金用于生产。方昌华等三人在走访中发现,村里有3名贫困户常年在外,1名贫困户年老体弱,前者不方便联络,后者不具备独立发展产业能力,于是方昌华三人“灵机一动”,私自将本应这4户贫困户领取的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到户资金打入了村里产业发展较好的唐某等4名非贫困户账户中,还要求在上级部门检查时,4人以贫困户的身份加入抽查行列。


方昌华等三人的行为遭到唐某等非贫困户的坚决抵制。在多次与方昌华等人协商无果后,唐某等人主动找到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仪陇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调查组深入当地调查。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4000元钱看似数额不大,村干部也没有据为己有,也不存在优亲厚友行为,但却是在使用扶贫资金上的一次严重违规,暴露出的是个别基层干部在对待扶贫领域工作中的麻木不仁,性质极其恶劣,这种扶贫领域的乱作为,也是一种腐败行为。”仪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邓步林说。

此外,方昌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最终,方昌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陈良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太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月28日,方昌华三人的行为被仪陇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下一步,我们将组成多支督查组,专项对扶贫资金使用到户情况进行全覆盖摸排,一旦发现还存在类似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仪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一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仪陇县纪委监委就扶贫领域问题开展全覆盖巡回督查6次,发现问题线索149个,查处61人,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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