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刘强东事件在微博热搜榜上居高不下,带火了一个所谓的事件女主角。
之前,有网友爆料女主角是微博网红蒋娉婷,一时间很多自媒体账号跟进转发讨论,蒋娉婷的微博和私照迅速被扒。
其中,一些网友看人家姑娘身材好,莫名其妙就恶言相向;也有人对比当事人事件前后迅速的微博涨粉,认为是无聊炒作。
短时间内,与蒋娉婷相关的图文视频铺天盖地,甚至有人做了一个名为“蒋娉婷视频”的小程序,用于公号导粉(我已顺手举报
不仅如此,各种平台的高仿号也出来抢戏了。《现代快报》今日发文《刘强东身陷风波,各路营销号狂蹭热点》,提到昨天下午,新浪微博公关部回应称,目前“蒋娉婷”相关冒充账号已经处理。
虽然,有新闻媒体后来核实过蒋娉婷并非当事人,但显然,关心真相的人总是少于吃瓜群众,这大概是世道变坏的第1001个原因。
今天中午,蒋娉婷在微博发布声明,称自己与刘强东素不相识,没有任何交集,而“各大网络新闻媒体未经核实即指认涉事女主为我本人并配发个人私照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肖像权”。
蒋娉婷在声明中表示,目前已委托律师,将起诉相关涉事侵权主体,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一发,某些涉事自媒体恐怕要面临起诉。不过说到底,这背后反映的一系列自媒体用图乱象,还真不是一天两天了。
乱象一:漠视图片版权
一直以来,自媒体因图被告被投诉不在少数,最常见的是图片版权问题。
去年新榜曾发文《提醒!一批自媒体人收到律师函…如何规避图片侵权?》,其中提到林志颖因四年前的一条微博涉及图片侵权,最终被判赔偿34.5万并发微博道歉置顶,可谓一记警钟。
当时我们就相关问题咨询律师,得到的答案是“只要权利人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没有瑕疵,胜诉基本没有问题,差别就在于赔偿金额”,换言之只要图片侵权,一告一个准。
不过遗憾的是,图片版权保护机制迄今为止并不完善。2015年,微信曾内测图片原创保护功能,上千公众号被投诉侵权,但这个内测至今也未正式上线。
一边是抱着侥幸心理的侵权者,一边是只能通过起诉等方式索求赔偿的原创者,要解决问题可以说任重道远了。
乱象二:缺乏图片真实性核实
由于很多自媒体在追热点时很少对图片事实进行核实,用图侵犯当事人名誉、涉及造谣等现象也屡见不鲜。
上文提到的刘强东事件,就涉及到侵犯名誉权。
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磊之介绍,侵犯名誉权一般有几个要件,一是侮辱或诽谤,二是降低社会评价,“没有事实依据而被指认为性侵受害者大概率会导致社会评价度降低”。
因用图不当对当事人造成诽谤,助力造谣,比较典型的就是江歌案。
该打码的不打,不该打的欲盖弥彰。当时,江歌案中被恶意打码的聚会照片广为流传,事后刘鑫发布微博澄清照片中打码的人是江歌,但在此之前,已有众多自媒体跟进推文,使用未经核实的打码照片并妄加揣测,制造出一篇篇微信爆款。
也有因为缺乏考究,用错图出洋相的。比如有国内媒体在报道马航MH370时,放错了爆料者的照片,英国技术专家Ian Wilson成了美国教授Ian Wilson,更是大写的尴尬。
更甚者,有些图片即便一开始就知道图文无关,但为了配图而配图,从而出现误导读者并侵犯当事人肖像权的情况。
去年北京市网信办曾点名提及一起侵犯肖像权案例,其中提到某头条号发布文章《得知爸妈为给弟弟凑彩礼,竟然要把我卖给50岁的鳏夫,我连夜逃跑》,文中使用一个小女孩的照片做配图,虽然文末注明“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但还是“严重侵犯了图中女孩的肖像权”。
就算用者无意,读者也很难不将图片和文字做对应,总不能结尾一句图文无关就万事大吉。
乱象三:图片违规商用
此前昆山法院曾审结一起明星肖像权纠纷,某公众号发布宣传软文,未经许可擅自用了7张原告(陈乔恩)的照片作为配图。
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在微信公众号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支出3150元。
还有比如影视剧照被自媒体商用。去年10月,有33个公众号被《我的前半生》起诉,原因是在微信平台上使用了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剧照及海报。
据了解,当时某一被告公号被起诉的理由是阅读原文挂了保险产品的链接,也就是说将剧照用于商业宣传。
乱象四:朋友圈截图的模糊地带
除了网络用图,朋友圈截图也成为自媒体用图的模糊地带。
今年5月,《腾讯没有梦想》刷屏后,一张马化腾回应截图也跟着刷屏,谁知道居然是假的,让那些紧跟马总脚步发文、洋洋洒洒评论的自媒体人好生尴尬。
不过,由于当时的假截图并未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并没有被追究。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不追究,今天就有这么一个案例:
《开学第一课》片头广告被吐槽成热点后,有不少自媒体也跟着发文,其中有一个自媒体因文中使用了一张网上流传的央视娱乐制片人的朋友圈截图,今天后台收到了投诉信息。
投诉描述中称该图为私人朋友圈,未经允许和授权,而且“故意歪曲引导,误导身份信息”,“传播不实论点”。
这让运营者犯了难:“我们平时的图都是很谨慎的,这种新闻类事件基本上也都会去官网核对信息,但这种朋友圈没法确认的,当时需要有这个观点就用了,热点事件时候难免用到这些朋友圈或者微博的截图,而且看很多公号用了这个图,所以真是有点懵。”
对于朋友圈截图的使用,熊磊之告诉我们,朋友圈的性质目前还是有模糊地带。
“目前大家主要争论的是在朋友圈发的东西算不算公开,是不是作品的发表,一般情况下是不属于隐私的范畴,除非指定给几个人看并明确告诉他们不要泄露出去才有可能属于隐私。至于上面提到的这个截图,是对一个社会问题发表观点,不能算作隐私
当然,由于我们也未对上文提及的“制作人朋友圈截图”进行核实,如果截图内容存在被恶意篡改P图,那恐怕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后,还真没什么好说的。也许一切还是“唯流量论的锅?只不过爆款诚可贵,公众对内容的信心不是更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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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扫吗,不扫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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