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私人律师科恩的办公室和住宅被联邦调查局(FBI)搜查后,特朗普聘请了新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在检查官查看搜查到的文件之前,先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核,但被法官驳回诉求。
据英国《卫报》报道,当地时间16日,美国地方法官金巴·伍德称,她可能会指定独力律师来审核这些文件,并过滤出由“律师-客户守密特权”保护的文件。此外,就特朗普提出的申请临时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要求禁止检查官审阅从科恩的住宅、办公室和酒店中搜到的文件,伍德也对此诉求予以驳回。
特朗普最新聘请的律师乔安娜·亨顿在当天的法庭上称,特朗普反对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决定哪些文件是受到守密特权保护。伍德表示,她相信司法部的“过滤团队”会将受到守密特权保护的文件进行分离,但是她同时也会考虑允许第三方律师介入审核。
据悉,律师和客户之间的交流是受到守密特权保护的,但如果律师涉嫌犯罪,那么可能包含证据的文件就不再受到保护。同时搜查律师的办公室是非常特殊的事情,一般情况下需要任命一个“过滤团队”来分离受到保护的文件。
13日,美国曼哈顿地方法院就科恩提出临时限制美国检方查看搜查到的文件,召开了三次听证会,并在随后发布了一份法律文件,称正在对科恩进行刑事调查,调查已经延续数个月。
9日,FBI突击搜查了特朗普私人律师迈克尔·科恩的办公室、住所以及其在曼哈顿酒店的房间。据悉,此次调查行动是由美国特别检察官穆勒授意,调查内容涉及多个方面,相关电子邮件、税务文件和业务记录等资料均被收缴。特朗普于10日就其私人律师被调查发推文称:“律师-客户保密特权死亡了!这是对我们国家的攻击。”

原标题:特朗普欲先审FBI搜走的文件 美联邦法院:不可以!
链接:http://news.163.com/18/0417/13/DFJMKLIC0001875O.html

私人律师被抄家,愤怒的美国总统吼出了一个法律术语

今天最重大的新闻,从国家层面上讲,当然,应该是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点击标题下的“北美华人之声”,关注我们,查看历史,本日推送的另一则便是与之相关)。但对于两耳不闻国外事,一心只看川八卦的美国人而言,今天最重大的新闻,应该是:为美国总统特朗普服务长达十年之久的私人律师迈克尔·科恩(Michael Cohen)的办公室、住宅和酒店房间等均被FBI突击检查,其电子邮件、客户记录以及个人财务文件等资料被收缴。

特朗普再次愤怒地喊出:A TOTAL WITCH HUNT!!! (完全的政治迫害)
最有学习价值的,是,特朗普随后再次愤怒喊出的内容: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 is dead!
律师-当事人特权已死!
哇塞,这是什么意思?真真看不懂了!不过,正因为看不懂,才有趣,才可以增长见识,对不对。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学习这个法律术语。
这个词汇指的是律师和客户之间的秘密特权,即律师和客户之间的沟通是保密的,任何人不得披露。这些沟通包括了案情分析、诉讼策略、谈判方法、事实陈述等。一旦被披露了,也不能拿到法庭上作为审判定案的依据。
这个特权,主要是鼓励客户向律师尽可能地放心交流,以便得到最好的法律意见以及权益保护。
当然,这个特权的成立是有条件的。比如,顾名思义,主张特权保护者必须是律师的客户或者企图成为律师客户者。而与客户进行沟通的人,必须是律师或其下属,且沟通是以律师角色进行的。而且,客户和律师沟通事项时,没有其他不相干的人在场,是为了获得法律意见、法律服务或法律程序上的协助,且并非为了进行犯罪或侵权行为。最后,当然,这个特权是为了保护客户的,所以,必须被客户主张,并没有被抛弃。
有聪明的朋友就想,那我将别的文件交给律师,是不是该文件也可以就成了被保护的,不能被用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了?那当然不行,文件必须和律师客户之间的沟通有关系才行。
那客户将犯罪事实告诉律师,这些犯罪事实是不是也能被保护了?自安,也是不能的。这个特权保护的只是沟通内容,而不是别的。如果犯罪事实已经存在,且被另一方的当事人通过美国诉讼中的证据发现程序挖掘出来了,自然,这些事实不受该特权保护。

迈克尔·科恩
看到这里,可能我们对特朗普喊出“律师和客户特权已死”这个说法就不大理解了。因为,在这个案例中,特朗普是客户,科恩是律师,FBI搜缴的资料,只要不是特朗普和科恩的交流内容,并且哪怕搜缴到了相关交流内容但不拿来作为起诉证据,就谈不上“律师和客户特权已死”。
特朗普曾和一位艳星有过婚外绯闻。该艳星在大选前兜售绯闻,无奈各大媒体认为希拉里必胜,特朗普的绯闻一文不值,最后,在科恩出现时,该艳星只好低价(13万美元)卖给了他。但这个行为,和特朗普与科恩就服务的交流没有关系,科恩和该艳星也构不成律师和客户的关系。
看来,特朗普的愤怒,并没有喊到让人同情的点上。不过,这一喊,却让我们学到了一个新的法律术语。
本文小编并不是从事法律的工作人员,本文仅为尽已所能的科普,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位如想进一步了解,欢迎联系各位的律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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