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的庭审:同性恋者
反抗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新视点记者:张家硕 张楚婕 许诺 徐畅 李晓暖 姚璐琪
编辑:张楚婕
乘坐六个小时的高铁后,燕子(化名)从广州来到了驻马店,一个河南的小城。
他在城市西郊的一家简陋七天住下,和当天早些时候到达的原告律师黄锐汇合。数小时之前,黄律师赶着抵达小城,直奔派出所希望取得一份关键证据。在宾馆的房间里,他们和记者讨论着明天即将到来的庭审。
黄锐的电话不断响起,各家媒体纷纷打来询问案情和各方态度。黄锐压低了声音,不想多谈,更拒绝给这个案子赋予太多的特殊意义。压力和关注,是这个年轻的公益律师不愿意过多考虑的事。
夜渐深,原告当事人余虎(化名)始终没有露面,甚至没有回到这个城市。他的缺席,注定了这会是一场特殊的庭审。
庭审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拍摄:张家硕
一场紧急营救
去年11月,黄律师在燕子的介绍下,接下了这个案子。初见余虎时,黄锐说他看起来十分憔悴。彼时,余虎刚刚经历过在精神病院长达19天的扭转治疗。
三十岁出头的余虎是一位同性恋者,结婚已经十二年。此前,他结识了阿孝(化名),两个人建立了恋爱关系,之后余虎向家人和妻子出柜。面对家人的激烈反对,余虎还是坚持要求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
2015年10月8号,阿孝发现他的男朋友余虎不见了。
早先余虎和他约定好了今天要去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但整整一天,除了最初的一条短消息,余虎音讯全无。
阿孝开始感到隐隐不安,突然电话响起,手机那头,余虎反常地慌乱,“我已经被关在精神病医院了!”这句话刚说完,电话就立刻挂断,阿孝一瞬间有些蒙,脑子里只剩下“救人”这个念头。按照余虎失联的时间推断,他应该是被送到了邻近城市的精神病医院,不是信阳就是驻马店。阿孝没有时间多想,立刻开始了搜寻。在信阳各大精神病医院找了两天之后,第三天,阿孝在驻马店找到了余虎。
 “看到他的那一刻,第一是恐慌,第二是惊喜。”余虎没有想到男友这么快就找到了他。然而,被关在医院封闭区的余虎,除了妻子以外任何人都不能探视。和医生屡次交涉无果之后,阿孝用纸和笔写了小纸条,从刷卡的门下塞进去。余虎担心被人发现,就躲在男厕所没人的时候偷偷看纸条。第二天再把纸条扔出来。通过这样的传递方式,阿孝和余虎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每天上午8点半到10点半,余虎都会在病房后面的楼里“放风”。二楼的男厕所是唯一可以近距离看到阿孝的地方。两人一个在二楼,一个在一楼,阿孝问他,“如果我请律师,你愿不愿意出来?”余虎没有一丝迟疑,“我一时一刻都不愿意在这里待!”
几天后,阿孝联系到了国内专门为同性恋群体维权的公益机构——“同性恋亲友会”的负责人阿强(化名)。连夜从广州赶到驻马店,阿强曾经四次申请和余虎见面,均被医院拒绝。无奈之下,阿强选择报警。东风派出所的警察介入之后和医院沟通,医院表示,余虎当时属于强制入院,由家属签了字,现在要出去必须家属本人来签字才可以。同时,如果余虎真的希望尽早出去,签署一个“自愿协议”(知情同意书)就可以随时出院。一心只想出去的余虎最后还是签了自愿协议。
余虎接受“强制治疗”的医院
拍摄:张家硕
19天后,这场荒唐的“强制治疗”终于结束,出院后的余虎回了一次家,但半夜偷偷从家中出走,和阿孝去了另一个城市,靠着不稳定的收入维持基本的生活。
2016年5月,在同性恋亲友会的帮助下,余虎起诉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事实上在15年底,公益组织志愿者燕子(化名),也是曾经2014年北京海淀市同性恋治疗胜诉案的当事人,就已经为余虎介绍了公益律师黄锐。
“谁送进去谁送出来”
庭审前一晚,讨论到案子的胜算,黄锐觉得是“五五开”。一旁的燕子则更为乐观,2014年的那次庭审,作为原告方的他最终胜诉,他略带骄傲地说,“判决书中明确写了,‘同性恋并非精神疾病’。”
对于燕子的乐观,黄锐尴尬地笑了笑,小声说:“这可是公立医院”。
相比燕子14年起诉的那家没有医疗资质的心理咨询机构,余虎所起诉的医院,是一家公立医院,拥有完整的医疗资质和政府认证。虽然医院在数年前改名为“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从名字里去掉了“精神病”三字,但小城居民却依旧习惯称它为精神病院。医院在遥远的城市东郊,谈及它,当地人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忌讳,一位出租车司机调侃道:“关精神病的地方,自然要远一点”。
医院的面积不算很大,透过病房的玻璃,一些身着病号服的病人近乎呆滞地向外张望。病房楼的一侧,细密而结实的铁丝网圈出了一块两个篮球场大的地方,一百多号病人在这个“活动区”内放风。时而,走廊里的玻璃门会突然打开,一队病人如同列队的小学生一般,在医生的高声引导下走过。
穿着病服的精神病人跟着引导排队“放风”
拍摄:张家硕
收治余虎的病房在四楼,牌子上写着“老年精神科”,一名值班医生承认余虎曾经在这里住院,同时他承认性取向矫正的病人都收治在这里。可是党政办公室的陈主任否认了“同性恋是病”的说法,“同性恋和我们没什么关系,我们只负责精神病人。”陈主任表示,医院绝对不会做违法的事。
而在余虎的起诉里,精神病医院“强迫”收治和对“同性恋”的“非法治疗”是最关键的三个问题。当记者问起收治条件,门诊主任说,“一般要本人自愿”。但他同时承认,如果本人实在不愿签字,医院也可以灵活处理,“要直系亲属带证件来签字。”
在余虎的描述中,他的遭遇显然属于“灵活处理”:家属同意,强制入院。而黄律师表示,精神病人的强制住院有一个暴力危害性的标准。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不具备暴力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可能性,可以选择不住院。但精神病医院延续了以病人家属为中心的传统,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谁送进去谁送出来。”为了避免家人事后找事担责任,现在医院还在尽最大努力维护这种秩序。黄律师告诉记者:“哪怕他出院了以后,院方也是通知他家属我们不能治了,你来接走,就像是余虎的妻子来给他来办出院手续。”这就意味着在一些情况下,病人无法选择自己是否住院,也无法自证符合出院标准。法律和医院执行之间,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偏差。
在党政办公室里,陈主任反复强调医院的收治是合法、公开的,“这个我们肯定得按照《精神卫生法》走啊,要自己签字。” 可是,对出院的余虎来说,那封事后补签的“知情同意书”仅仅是出于他不甘心却胆怯的“自愿”罢了。
异常艰难的19天
“那时我以为全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喜欢男的,我知道我肯定是病,结婚前我是这样想的。”余虎坦言,在结婚前,他并不知道自己就是“同性恋”,甚至从来没想过男人和男人可以在一起,虽然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格外重视男同学。
12年前,经家人和朋友介绍,他与现在的妻子结婚,并先后有了两个孩子。和阿孝确立关系之后,父母和妻子一直激烈反对。为了离婚,余虎和家人几经冲突。
10月7号,家人突然告诉余虎,第二天带他去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次日清晨,满心欢喜的余虎给男友阿孝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今天要去办理离婚。住处楼下,一辆车已经早早在等待,余虎刚坐进去,哥哥和姐夫就一左一右,把他牢牢夹住,车子径直向精神病院驶去。
“当拉到精神病院的时候我心里很恐慌,感觉我是不是真的在他们心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人,真的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没有任何检查,余虎“犯罪伏法”一样地被护士架上了楼,他瞥到病房里的精神病人,绝望从心底漫开来,“我彻底完了”。在更衣室里,几个男护士强行给他换上了病服,用拷带把他拷在床上,四肢和床头床尾锁在一起,他被丢在那里将近两个小时。
因为同性恋身份,余虎度过了异常艰难的19天。
在病房里,所有病人都要佩带一个写有病症的腕带,余虎的腕带上写着:性偏好障碍。为了不引人注目,余虎总是用病号服遮住腕带,而护士却要求他必须将腕带内容示人。“脱掉裤子让我看看你是男的还是女的。”余虎对护士长张世鹏跟他说的这句话记忆犹新。领班的护士长曾经带着护士们一起,说要给余虎脱裤子“验身”,他们强行把余虎的衣服脱掉,并把他捆起来。也会有别人的主治医生半是好奇半是戏谑地来问他:“我就不知道你怎么会那么喜欢一个男的,是你吸引他还是他吸引你?”
余虎回忆,在病房里他接受过药物治疗、电击治疗。过了一段时间,医院会警告说,“要是不听话的话,就给你进行‘厌恶治疗’,让你不敢想起那个人。如果你越想起的话,就越头疼得厉害,你就会慢慢忘记。”
对于治疗,余虎选择了服从,而他的“服从”来源于在病房里感受到的恐惧。在病房里,医护把不听话的病人捆起来,按在床上,用筷子把嘴撬开,把药直接灌进嘴里,然后灌水,把鼻子一捏,病人就自己吞下去了。那种虐待和暴力,即使老年人也不能幸免。余虎回忆,有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坚持说自己没有病,吃药时间拒绝服药,一喂药就咳出来。一个男护士径直走过来,对着他的脸一边打两下,连续打,打得嘴角出血。
“如果说我像他们那样的话,我也可能一样的被打,你吐出来的,哪怕你在地上捡起来,你还要再吃下去。”这份恐惧,事后余虎回忆起来,依然真切。
“90年世卫组织把同性恋划出精神疾病,但现在很多中国教材都没有改。”燕子解释,“现在有些课本还会说同性恋是性变态,而且也介绍怎么治疗。”他说到自己工作的时候,每天都能接到5、6个这样的电话,大部分同性恋患者由父母送到心理咨询室或医院的精神科,“医生和父母说,只要愿意就能治好。”
黄锐告诉记者,“其实,站在很多医生的角度上,无论是专业性本科被灌输的思维,同性恋就是疾病,需要治疗。”
余虎觉得,“在精神病院的生活改变了我的一生。”
出院后的他愈发“感觉自己软弱”,在家里短暂停留之后,他和阿孝离开家乡,寄住在另一个城市。两个人挤在一个10平方米的单间里,打算做一些生意,开一个做服装的小厂。虽然生活艰难,但是余虎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心里就有了安慰。
提起家乡,唯一令他有所牵挂的是自己的两个孩子。虽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但余虎听说妻子已经有一段新的感情,他希望自己能和孩子见面。而唯一和余虎保持联系的,是他的哥哥,在QQ上哥哥告诉他,“(如果你)不回来,一切免谈”。
然而曾经熟悉的小城驻马店,余虎已经不敢踏足。
被延期的庭审
阿强负责的同性恋亲友会一直在跟进他的生活,通过他们余虎了解到2014年北京市海淀区同性恋治疗胜诉案,“同性恋不是病,不应该被非法治疗”,余虎决定起诉医院,要求医院给他“赔礼道歉”并给予一万元的经济赔偿。
曾经做残障的黄锐律师是公益圈的资深人士,这是他第一次代理此类案件,刚接手,他就发现随处都是“没有证据”的窟窿,“去立案,和医院最基本的关联性总要有吧。”然而事实是,没有病历、没有医疗票据,余虎也不愿意现身作证。
去年,黄锐自己先后跑了三次医院,医院始终拒绝提供病历。他决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卫计委以行政机关的身份介入调查,终于确认了余虎和医院的相关性,立案是可以了,“但立案的时候没给我立案通知书。”黄锐只能亲自去拿了传票。
而开庭前一天,黄锐前往派出所希望拿到的那份关键证据,正是“营救”余虎当晚警方的出警记录。余虎男朋友阿孝报警之后,正是东风派出所的出警最终迫使医院同意当事人出院,这份出警记录也成为证明余虎人身自由受限的关键证据。
在驻马店东风派出所,一个年轻警察接待了他,并很快同意出示。而此时走来一位年龄较大的警察,简单询问之后,他的神情紧张起来。最终,派出所以“要通过法院取证”为由拒绝了黄锐的请求。
“今天有点倒霉”,黄锐有些遗憾地讲,“律师取证的权限在这里就是零”。他知道,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医院“非法治疗”,加上被告又是驻马店市的公立医院,赢面很小。驻马店市中院工作人员透露,“感觉这个当事人最后结果不太好。”甚至很多人觉得会“庭外调解”。
“但凡这个案子有一张照片或是一段录音,这个线索我们也能慢慢理出来。”现在最令黄锐担心的是,精神病院绕开同性恋,以“焦虑”和“自愿住院”,说是正常的医疗行为。同时,当初余虎为了尽快出院被迫签下的知情同意书,也可能成为不利于余虎的关键证据。
开庭前一晚,黄锐和燕子一直待在七天连锁酒店里讨论案情,直到11点半过了才各自休息。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门口,公益组织志愿者在做声援
拍摄:张家硕
次日8点,初秋的气温微凉,法院门口挤满了等待的人群。在车辆和人进进出出之间,高声争执的叫骂和案情的讨论交杂在一起。审判在11审判庭,法院的三楼。黄锐上楼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该庭审判长梁中和打来的,提出要和他谈谈。
“这个案子审判比较难”,梁中和这样向黄律师表示,如果黄锐有关键证据还没有拿到的话,建议延期。想到前一天被东风派出所拒绝的出警记录,黄锐申请延期庭审,直到他调取出出警证据为止。梁中和表示同意。
此时,在法院里的记者、公益组织的代表已经挤满了法院的走廊。燕子最先得到了延期的消息,通知等待的人群下楼。看到楼下的黄锐,大家立刻围过来询问,黄锐说,“99%会开庭,不会庭外调解。”
聚拢的人群渐次散去,记者们互相留下联系方式,燕子仍是按照原定的计划,开始拍摄同性恋的公益短片。
黄锐收拾好东西,返回郑州。下一次开庭时间,现在还是未知。“当同性恋被歧视的时候,全社会都在受害。他妻子是个受害者,他本人也是个受害者,那谁赢了呢?没人赢,全是输家。”他淡淡地想。
(文中余虎、阿孝、阿强、燕子均为化名)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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