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妖魔化的背后
新视点评论员:徐智勇
编辑:张楚婕 江婧怡
从徐娇指责韩寒“直男癌”到春晚小品中的“生殖恋”,再到“女性有没有责任生孩子”,在今天舆论场的大讨论中,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女性追求“独立意识”的发声:坚持绝对的生育自由,反对固化的纲常伦理,对强加的道德观念说“不”。
这种为女性生育权益的大声疾呼,究竟是《女权宣言》的序章还是匆忙上马的不成熟产物,现在还不能妄下定论。但毕竟“生不生孩子”不是一种个人的绝对自由,而是一个需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虑的问题。如果仅仅是为了标榜独立而独立,完全漠视家庭的生育需求,挥舞着女权的大旗想压倒对方,那反倒成了霸权。
区别于家庭内部的“生不生”,“用谁的肚子生”则牵扯出更多的社会议题。2月8日,《人民日报》在微博上发起的投票,把“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人民日报提出的投票已经被删除
图为微博用户自发的投票结果
对《人民日报》而言,这无疑是一次不算成功的舆论试水。投票一经发出,反对和指责蜂拥而至。“看来计划生育还要继续,以后不生的罚款。”“看来要从强制一胎转向强制二胎了。”诸如此类的玩笑话比比皆是。
虽然二胎政策已经放开,但计划生育带给民众的负面情绪依旧蔓延——一个自然人应当享有生育的自由,生殖繁衍更是最天然的权利,但自由受到限制,民众的不满自然堆积。这时政策突然转向放开,生育权利仿佛是一个可控的阀门,一切听凭国家政策而自由开关。
也许这才是让人反感的地方,一部分反对代孕的人并非真正反对代孕,他们反对的是自己的“生育自由”为了国家人口政策而“被牺牲”,担心回到那个个人被集体压倒、个人利益被献祭的时代,担心这种被大网缠住而不能脱身的无力感。
另一方面,考虑到普通民众对《人民日报》有着“过度权威感”,加之国家近期在人口政策上的动作,许多民众似乎已经相信,“代孕合法化”成了坐定的政策,而非单纯的投票主题。惶恐于“生米煮成熟饭”,民众在进行“要不要”的深入思考之前,就已经带着情绪和逆反心理做出了判断。
当然,笔者并非否定反对声音中存在理性考量,只是压倒一片的指责不能完全代表真实的民意,带着情绪的排斥也无益于公共议题的深入探讨。
跳出焦虑感和逆反心理后,单纯来看代孕,笔者认为代孕合法化不是无稽之谈,而应是发展的大方向。
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2015年全国百分之一人口普查情况,中国育龄妇女的生育率总和仅为1.04,不及人口世代更替水平的一半。再看现在的人口结构,0-14岁的人群占比明显偏小,这意味着几十年后,中国将面临较严重的年龄结构不平衡,这时候,通过放开高龄夫妇的代孕需求来优化社会人口结构确然能提供一种较优解。
近年来,随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辅助生殖的市场日益扩大。除去一部分无生育能力的夫妇,大量高龄夫妇面临着生育需求和风险的二元悖论,调查显示,大部分高于40岁的女性不能承担怀孕的任务,代孕的需求应运而生。
之前代孕被我国法律严格禁止,导致许多有合理诉求的产妇转向地下。数据统计,中国每年通过代孕黑市诞生的婴儿超过一万个,而一次代孕至少需要支付40万的费用,高者达百万。这个数十亿的市场全部埋在地底下。如此庞然大物,在灰色地带游走,却缺乏监管、立法保护和行业准则的介入,其后果必然是乱象丛生。
一禁了之的做法除了产生暴利和不公,一无是处。在这样的层面上,思考体制向何种方向改进是必要的。
从道德方面来看,所谓的伦理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曾经,同样存在伦理考量的捐精、捐卵,现在已经合法,并且通过对精卵来源的严格保密就可以解决“生”父母和“育”父母的伦理问题,这说明代孕的伦理困境同样可以随着机制的优化和思想的发展得到解决。
再看另一部分人的思路:“代孕合法化了必然会加剧人口贩卖、人口走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代孕就是罪恶的根源。”——如果只是因为现行体制下开放可能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就否定事件本身的合理性,这样的论断实在缺乏逻辑。
正如现在网上称代孕是把女性当成了“移动的子宫”“生育的机器”,这都是把代孕妖魔化了。
当代孕方面的监管、法律等基础设施完善时,在这种合理的机制内,代孕就只是一种工作。而之所以变成“移动的子宫”,并不是因为代孕物化女性,而是因为工作本身所带来的异化——即马克思所提的社会分工固定化所导致的个人异化,人变成了机器。而这是每一个工作都有可能出现的——工厂工人成了流水线上的一台机器、厨师成了烹饪机器,这种异化与代孕并无关系。
笔者认为,代孕需要分开来看,分为志愿代孕和商业代孕两种,二者皆应合法化,但现阶段只能开放志愿代孕。就像捐精卵和器官的志愿者,志愿代孕并不是对人身的物化、视身体为工具,而是合理支配自己的身体、通过捐赠实现公益化目的的行为,这为什么不能是合法的呢?
商业化代孕亦是同理,在平等契约的保护下租用身体是对身体的合理支配,受孕和生育作为女性的一种能力,被视作可被职业化的劳动无可非议。在某种程度上,这恰恰是肯定了女性的生育价值,否定了“女人生孩子理所应当”的旧社会理念,应当被视为女权主义的胜利。
现如今,就中国自身来说,代孕商业化只能停留于设想。缺乏进步的观念和立法层面的支撑,设想终究不能予以实施。缺少完备的行业准则、透明公开的监管体系以及缜密完善的法律保护,又没有一个透明的、由公共机构主持的第三方中介平台,商业化代孕的构想无法实现,而这也是现阶段只应该开放志愿代孕的原因。
那么,代孕会不会导致女性的生育功能被放大,从而遮掩了女性本身的完整人格呢?其实这种想法十分悲哀。生育是女性天然的功能,仅仅因为这种功能进入了市场环境,成为了一种可带来收入的劳动,女性就失去了自己的完整人格,这究竟是代孕的错还是因为女权主义尚未被社会主流思想完全接受、正确理解呢?
须知,当女性身上“生育”的烙印依旧牢固时,再小的对女性生育价值的提及都会被视为侵犯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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