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君主无用就该死
——太公杀贤
张远山
姜太公吕望帮助周武王推翻商朝、建立周朝以后,被分封在齐国。
姜太公到达齐国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隐居在海滨,有贤人之名的狂矞、华士两兄弟杀了。
被分封在邻邦鲁国的周公姬旦听说以后大惊,急帕特使来问:“这两兄弟,是有名的贤德之士。你今天刚刚建国,为何就杀贤德之士?”
姜太公说:“这两兄弟公开扬言:‘我们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吃自己种的粮食,喝自己打的井水,完全无求于人。我们不需要君主恩赐的名誉,也不需要君主奖赏的爵禄。我们不愿做官,只想自食其力。’他们连天子的臣子也不肯做,更不可能做我这个诸侯的臣子。他们连与诸侯平等交友也不肯,更不可能居我之下帮我做事。他们自耕自食,自掘自饮,无求于人,我就不能用赏罚来驱使他们。况且不要我恩赐的名誉,那么他们越是知名,对我越是有害。不要我奖赏的爵禄,那么他们越是贤德,对我越是不利。如果臣民都像他们一样不愿做官,谁来帮我治理国家?如果臣民都像他们一样不听命令,谁会忠诚于我?先王之所以能够驱使臣民,不是依靠爵禄之引诱,就是凭借刑罚之威逼。他们的存在,导致爵禄刑罚四种治国手段都不足以驱使臣民,我去做谁的君王?他们的存在,将会成为其他臣民的坏榜样,所以我把他们杀了。”
(译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上》)[1]
这一寓言反复提到的“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实为《庄子·外篇·让王》“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的转写[2]。这一思想别无分店,独属庄子学派。因此这一寓言是韩非与庄子暗中较劲的又一铁证。
从情节内容来看,这几乎不能算寓言,而主要是说教。但这只能证明韩非的寓言才能低下,不能否认仍是寓言。至少有两条理由,可以证明这是寓言,而非史实。
首先,周武王姬发伐纣途中受到伯夷、叔齐两兄弟的叩马谏阻,责以君臣大义,认为武王以诸侯讨伐天子是犯上作乱和以暴易暴。周武王怒而欲杀,被姜太公以不可杀贤的理由制止。伯夷、叔齐后来隐居首阳山,“不食周粟”饿死[3]。韩非在寓言中,让姜太公杀掉两位并未冒犯自己的贤者兄弟,与太公制止周武王诛杀夷、齐兄弟的史实,无法兼容。何况姜太公原是垂钓渭水之滨的隐士,杀隐士更加于理不通。韩非编出这一寓言,正是为了以私见己意“重写”历史。他认为周武王应该杀掉伯夷、叔齐,姜太公不该劝阻。因为伯夷、叔齐两兄弟敢于直斥武王之非,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轻君大罪。所以寓言中被杀的二人是亲兄弟,决非巧合,恰是影射。寓言中特别强调不食君禄、自耕而食等与夷、齐相关的细节,影射之意昭然若揭。可惜韩非没有意识到自相矛盾:如果伯夷、叔齐犯上挑衅君权该死,那么他本该同意,伯夷、叔齐批评武王伐纣是以下犯上也很正确,率先犯上挑衅君权的正是姬发。何况伯夷、叔齐谏阻姬发之时,姬发尚非天子,被伐的商纣才是天子。两者相较,伯夷、叔齐仅是相对较轻的犯上,姬发才是无以过之的弑君。这正是维护君臣纲常的儒家学说的最大漏洞,为此孟子不得不用“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之类狡辩为周武王开脱[4],而韩非蛮横得连托辞也没有。因为韩非这样的专制辩护士,只有绝对的势利眼,只为现存秩序辩护,从不在乎理论的前后不融贯,标准的前后不一致。韩非既不在乎姜太公的前后不一致,也不在乎自己的前后不一致,只想为暴君提供暴政的理论根据和诡辩逻辑。
其次,周公姬旦由于协助周武王建国,辅佐年幼的周成王,长期在周都镐京任职,没有亲赴封国,只让儿子伯禽到鲁受封[5]。寓言中的周公姬旦,却在紧邻齐国的分封地鲁国听说太公杀贤,即帕特使前往质疑。这是为了方便周公出场,也是韩非伪造历史的一时疏忽。韩非想让周公出场,发表一通在他眼里的“腐儒”之论,然后让姜太公代表韩非,痛痛快快教训周公一顿。众所周知,周公是孔子心目中的理想政治家,而韩非对孔子的道德说教深恶痛绝。但在尊师如父的中国,韩非身为大儒荀况的弟子,不便明目张胆教训本门祖师爷,所以让姜太公直接教训周公,实为韩非间接教训孔子[6]。姜太公是韩非心目中的政治英雄,谙熟文韬武略,精通阴谋诡计。韩非多么渴望自己有姜太公般的幸运,能够得到当世暴君秦王嬴政的重用啊!但是韩非一方面艳羡姜太公,另一方面又深怪姜太公过于心慈手软,没能杀掉伯夷、叔齐,所以要替古人重新执法,要代先王改正错误。在韩非看来,先王确实不值得效法。韩非毫不自知,像他这样天性凉薄的刻薄寡恩之徒千古罕见。姜太公固然是阴谋家,却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韩非从来不懂恩威并施、刚柔相济之道,仅知继承法家先驱商鞅,一味轻用重典,一味痛下杀手[7]。韩非尽管推崇老子,却忘了老子所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要杀得血流成河,偏不信天下人真的不怕。这只能说明,韩非不仅是冷血动物,而且是卑怯之徒。
这符合人性的辩证法。宽厚的仁者,不仅有不忍人之心,而且内心极为刚强,不可能被暴政吓倒,推己及人,就深知暴政并无真正的效果。但是卑怯的暴徒,不仅天性凉薄,而且内心极为虚弱,推己及人,就误以为人人像他一样恐惧暴政。当他对别人施暴之时,就会设想自己若是受害者,必将何等痛苦,以此推测受害者的恐惧。所以越是卑怯之徒,越会坚信暴政是最佳的统治手段。
韩非明确宣布,君主极权制度的“首诛”对象,就是庄子式“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者。所以韩非登场以后,庄子式人物失去了生存土壤。
[1]《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于营丘,使执而杀之以为首诛。周公旦从鲁而闻之,发急传而问之曰:‘夫二子,贤者也。今日飨国而杀贤者,何也?’太公望曰:‘是昆弟二人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求于人者,是望不得以赏罚劝禁也。且无上之名,虽知,不为望用;不仰君禄,虽贤,不为望功。不仕,则不治;不任,则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不服兵革而显,不亲耕耨而名,又所以教以国也。今有马于此,如骥之状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驱之不前,却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则臧获虽贱,不托其足。臧获之所愿托其足于骥者,以骥之可以追利辟害也。今不为人用,臧获虽贱,不托其足焉。已自谓以为世之贤士而不为主用,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
[2]《庄子·外篇·让王》“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又是《庄子·内篇·人间世》“天子之与己,皆天之所子”的转写。
[3]详见《史记·伯夷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121页。
[4]《孟子·梁惠王下》:“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5]参见《史记·鲁周公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1515页。
[6]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晚期鲁国人。先祖系宋人,宋襄公后裔。儒家创始人。编纂儒家六经。另有《论语》,孔子死后由其弟子后学编纂。
[7]商鞅(约前390-前338):复姓公孙,名鞅。战国中期卫国人,亦称公孙鞅、卫鞅。曾任秦相,因功封于商邑,史称商鞅。早期法家。有《商君书》二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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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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