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真的有用吗
张远山
我是一个思想者。不仅我生活的主要内容是思想,而且我以思想为生,思想是我的劳动产品,我靠出售这种特殊产品养活自己。这就引出一连串对我来说性命攸关的问题:思想是不是一种有价值的劳动产品?或者说思想是不是一种可以收费的社会性服务?我的思想对花钱购买的人真的有用吗?出售自己的思想确实不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诈骗行为吗?我为什么选择终生从事思想这一工作?最后,以思想为生真的是一种有意义的人生吗?
这些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我。虽然我自以为能回答这些问题,然而这是一些过于巨大又牵涉甚繁的命题。一旦我想把它诉诸笔端,又感到我甚至不能完全把自己说服。由于我从耽于冥想的幼年起就被这一问题的雏型及其各种变形所纠缠,而我成长的那个年代把不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知识分子称为“寄生虫”,因此我一度怀有极大的负罪感。这一负罪感的沉重差一点改变了我热爱思考的天性,差一点使我成为一个从事其他职业的人。我不认为职业有高低贵贱之分,但被迫从事自己不喜欢的职业无疑是痛苦的,正如强迫一个不喜欢思考的人以思想为业也是痛苦的。幸运的是,我的天性最终战胜了莫名的负罪感,但负罪感本身并未完全消失,反而随着我的精神生活方式的日益不可改变而更加强烈地咬啮着我的灵魂,使我常常觉得自己像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中的骗子,我出售的只是“没有东西”。
有两种出售思想的人,一种人出售自己的思想,一种人转售别人的思想。转售别人思想的人,是技术型知识分子(人文知识分子和科技知识分子);而出售自己思想的人,则是独创性思想家(人文思想家和自然科学家)。广义的知识分子包括了上述两者,而狭义的知识分子则仅限于后者——做此狭义区分的往往正是思想家。鉴于现代知识分子的日益非思想家化,即日益向技术型知识分子转化和退化,法国思想家福柯甚至认为,现在被称为“知识分子”已经是一种耻辱。但我认为,两种知识分子的区分固然有其意义,但这种意义应该仅限于对分工合作关系的客观研究,而不该用于歧视。这种歧视,本质上与脑力劳动者歧视体力劳动者“没有灵魂”或体力劳动者歧视脑力劳动者“不劳而获”,是同样的阶级偏见。因为转售他人思想的技术型知识分子和创造自己思想的独创性思想家,既是各尽其能的分工,又有互相需要的深层合作关系。虽然纯正论者认为技术型知识分子往往成为独创性思想家最直接的敌对力量,尤其是当技术型知识分子屈服于世俗权力之时更是如此,但是如果没有技术型知识分子转售他人思想这一中介,独创性思想家的创造性见解就不可能传播到民众的深层和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独创性思想家的价值,正是经由也只有经由技术型知识分子这一不可或缺的中介,才能充分实现。
对转售他人思想的技术型知识分子的偏见,与农业社会对商人的传统偏见非常相似:商人没有直接生产和创造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只是把他人生产和创造的某物从此地转运到彼地,从某甲手中传递到某乙手中,就获取了利益,所获利益还常常大于某物的直接生产者。与之相类但看来似乎更为荒谬的一个例子是高利贷:商人转运的毕竟是实物,而高利贷者从此地运到彼地、从某甲传到某乙的仅仅是“没有东西”,即东西的代码“金钱”,就获取了利益,所获利益还常常大于商人。淳朴的人们在蓄意把臣民束缚在土地上的中世纪式统治者的挑唆下,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魔鬼的事业。反高利贷就此成为反犹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商人与高利贷者的传统偏见几乎被不加改变地套在转运和传递他人思想的技术型知识分子头上。技术型知识分子甚至还不配被算作“诚实的商人”,而只被视为“高利贷者”,即吸血鬼和寄生虫。与之相比,独创性思想家倒可以算是“自产自销的诚实工匠”,因为独创性思想家出售的毕竟是“自己的没有东西”,而技术型知识分子出售的却是“别人的没有东西”。所以对知识分子的普遍嫉恨相当于一个源远流长的“反犹主义”。近代以来,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日益变得鬼鬼祟祟,他们的灵魂失去了安顿之所,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生存有多少合法性。他们把自己决非幸致的地位(实际上经过了艰苦的学艺和长期的知识采购)视为偷来的钱财,视为幸运之神的无端眷顾,被迫承认自己是出售“空空如也”的骗子,心怀鬼胎地惴惴不安。尽管所有的体力劳动者几乎都羡慕知识分子的世俗地位(但很少羡慕其非世俗的精神境界),并且尽最大努力使自己跻身于这一阶层,即便自己的一切努力均归无望之后,仍然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跻身这一阶层,但是他们每一个人又都愿意充当童话中那个说真话的孩子:那些骗子卖给统治者的衣料,实际上是“没有东西”。然而生活并非童话,生活中的人们并不像童话中的皇帝那样容易受骗,童话中的孩子虽然说的是真话,但认为知识分子出售和转售的只是“没有东西”,却是莫大的谎言。
文明发展的总方向,就是分工和合作。现代文明的大发展,更是仰赖于知识分子不可或缺的创造性劳动。把“不识不知、顺帝之则”的愚民对孔子的无理非难“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当成知识分子不如非知识分子的罪状是荒谬的。非知识分子对职业以外的时代常识所知更少,却没人加以指责,在需要愚民的统治者看来甚至应该受到表彰。知识分子对专业以外的时代常识所知较多,却用“全知全能”的乌托邦标准加以蓄意刁难,因为统治者知道,现代公理使知识分子不愿再做古代顺民。“每事问”的孔子作为先秦最大的博学者和自古以来中国智慧的最高象征,都在“知”的问题上被奚落得毫无尊严,足以说明那个荒谬年代的非理性。孔子作为一个诚实的知识分子,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承认“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然而非知识分子面对自己未掌握的现代常识却绝没有如此诚实和谦逊,只有面对世俗强权的奴隶式卑微。中国非知识分子对知识分子的蛮横反问“你的知识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能当衣穿吗?”成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这一野蛮主义宣言至今仍有市场,仅对有利于直接生产实用产品的极少数实用科技知识网开一面。这种极端粗鄙的实用主义态度,在人类知识大发展的二十世纪下半叶,竟会成为中国民众的普遍态度,真是文明古国的最大耻辱。在这种以粗鄙为荣、以实用为尚的普遍愚昧下,文明古国发生文明大倒退是必然的。
可悲的历史倒退尽管已经基本终结,但是历史车轮的反动尚未全面停止。反文明而动的野蛮惯性,依然在现实和心理两个层面发生作用。在现实层面,虽然技术型知识对人民生活和综合国力的积极作用被部分认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文明共识被主流意识形态接受,然而把这一基本常识奉为独创性伟大思想,足以反证进步的艰难性和愚昧的顽固性。新时期的国家领导人每年春节仅仅向科技知识分子拜年而不向全体知识分子拜年,则依然沿袭着毛泽东“理工科大学还是要办”的片面使用而非全面依靠的思路。在心理层面,荒谬的知识原罪感仍未从心理上真正消除,知识分子对非知识分子的优越感和价值感依然无法全面建立。尽管出于“人人生而平等”的现代公理,我反对某些自得其世俗地位而缺乏精神自律的知识分子把优越感夸大到欺凌和歧视非知识分子的程度,但是有知对无知的优越感显然比无知对有知的优越感更具历史合理性,即便偶尔被夸大,也因其有利于崇尚知识而不失为有价值的偏见,而无知对有知的优越感则是毫无价值的纯粹谬见。
知识原罪感的彻底消除,必须以社会结构和政治生态的真正改变为前提,这是纯正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知识分子的价值感,只有当知识分子的知识性服务真正被社会正常运作所需要、所依靠,而非廉价使用或定向操纵,才能真正实现。当代中国知识阶层的无力感和无价值感,不论多大程度上源于传统士人的缺乏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都只能证明中国当代社会尚未进入现代性的正常运作。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尤其是人文知识分子并没有感到真正被需要,因为人文知识分子提供社会性服务的言路并未完全畅通。只要这种现状没有根本性改变,中国知识分子就难以消除荒谬的知识原罪感;只要心有余悸的中国知识分子不能无所顾忌地为社会正常运作和文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那么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就并非自愿地有点“不劳而获”,有点像“寄生虫”。正是在此意义上,虽然我坚信知识的终极价值,坚信思想的长远力量,但是我的知识原罪感长期无法彻底消除。当我吃饭穿衣的时候,我确实感到沉重的羞愧。我时常锥心地感到,我对中国社会的贡献,确实有可能不如一个工人和农民。然而我渴望被依靠,更渴望被使用。但我渴望的被使用,不是被中世纪式的世俗极权所“使用”,或者说“使唤”,更不是被“御用”,而是以技术型知识和超越性真理为唯一标准的真正使用。只有这样的时刻来临,中国知识分子的知识原罪感才会彻底消除,中国社会才能真正步入现代世界,中国新文明才会有望建立,“思想真的有用吗”这一问题才会成为不必问的历史笑谈。
虽然大部分知识分子自己很少有独创性思想,而主要是把伟大思想家的创造性成果转售给学生(如果他是教师)、读者(如果他是作家)、观众(如果他是表演艺术家)。但我认为这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他们对文明积累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况且技术型知识分子和独创性思想家的区分仅仅是理论上的,相对的,有时甚至是想象的,所有处于后续文明的历史阶段的独创性思想家,相当于购入半成品和零部件进行深加工的制造商。生于轴心时代之后,没有人能够绝对地创造新知,也没有人仅仅是单纯地传播旧知。传播他人的正确思想并不可羞,只要传播者是在自由思想,对其传播的他人思想进行了深度加工、辨析批判,然后由衷服膺,那就无可指责。正如布鲁诺不遗余力地传播哥白尼的“日心说”,赫胥黎不遗余力地传播达尔文的“进化论”,这些伟大的思想传播者,是人类文明史上真正的文化英雄,伟大程度丝毫不亚于思想的原创者。因此,以纯粹独创的标准来要求现代知识分子,是荒谬的乌托邦。就此而言,所有真正的知识分子都有理由坚信自己在现代社会的合理价值,起码可以比非知识分子更无愧地坚信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生存权利。
但是反观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西方民主国家,他们同样面临另一个在当代中国更为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对技术型知识分子的过分倚重和对独创性思想家的过度藐视。现代政治制度的充分理性化,使西方民主国家过分依赖于技术型科技型知识分子(这些人中的一部分成为维持政治民主的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技术官僚),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超越性价值同样受到了忽视。指出这一点,是为了防止两种错误的倾向:一是某些思想洋奴以发达的西方民主国家同样如此为由,主张应该倚重技术型尤其是科技型知识分子,但不必在中国社会中重视独创性思想家,不必崇尚思想原创,不必推崇超越性伦理价值和永恒正义,因为那是“形而上学”,连西方发达国家也早已抛弃或取消。二是某些顽固的国粹派和既得利益者,以过分倚重技术型知识分子会导致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伦理败坏和性放纵为由,主张坚持中世纪式的愚昧统治,除了国防科技所必需之外,连技术型科技型知识分子也要控制使用而绝不能完全依靠,更不能放松对技术型人文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强控制。很显然,上述第一种人即洋奴派,仅仅希望全盘接受发达的西方民主国家的所有现实,连西方国家的所有社会弊病都愿意全部接受。而上述第二种人即顽固派,沿袭着中世纪式看待知识的奴性价值和贬低知识分子的愚昧理念,这种错误理念是严重阻碍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融入现代世界文明潮流的最大障碍。在制定政策的技术操作层面,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究竟是否要充分使用技术型科技知识分子;而两者的共通之处,就是都拒绝思想的原创,都拒绝超越性的伦理价值和永恒正义。顽固派使中国无法真正地现代化,洋奴派则使中国有可能成为西方文明的拙劣摹本,而不可能创造真正的中国新文明。顽固派是中国社会的近期发展必须克服的障碍,洋奴派是中国社会的远期发展必须克服的障碍。仅仅看到较近的障碍而看不到较远的障碍是目光短浅的,目光短浅就不可能创造中国新文明。
思想的最大用处,在于创造。创造性地思想,使人不再是依附性的中世纪式精神奴隶,使人成为现代意义的自由人。不同的精神奴隶也许会选择不同的精神主人,但是真正的自由人是自己的主人。精神奴隶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主人,更不可能成为国家的主人。精神奴隶只愿意成为集体或国家的“人上人”,实际上不过是“奴上奴”罢了。
就此而言,当代中国很多缺乏思想勇气、批判意识,渴望被权力“使用”、“使唤”,甚至渴望被权力“御用”的所谓“知识分子”,不过是毫无操守的信息分子。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并不出售自己的思想(无论他们有没有自己的思想),他们只是贩卖他人的思想。其中的少数人虽有自己的思想,但是往往要等到在某位思想家的著作中找到与自己的思想相近的表述时,才会获得表达上的自信,但是这种自信依然不能促使他们直接表达自己的思想,而是通过转述思想家的思想,婉转而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这可以称之为“借圣人之口立自己之言”。但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依然像传统士人一样,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思想权利,他们的全部表述都是“用自己之口代圣人立言”。现代中国的大部分知识分子比两千年前文明发轫期的独创性思想家确实远为低能,他们在转运过程中完全糟蹋了思想家们的精髓。这部分是由于精神懒惰,更主要是由于人格卑怯。这些单纯而完全彻底地贩卖他人思想的伪知识分子,不仅放弃了自己的思想权利,也丧失了知识分子的身份,出卖了知识分子的尊严。这种依附于政治权力和知识权威的伪知识分子,才是真正的寄生虫。
思想的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既是人的天赋权利,也是人的根本特征。放弃思想权利的人,就是在精神上把自己置于非人的生活之中。尽管没人愿意遭到“非人的待遇”,但是相当多的人要求别人对待自己,却比自己对待自己更好,他们自己不把自己当人,却要求别人把自己当人看待。或许这些思想懒汉会为自己如此辩护: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大师比我思想得更好、更全面,我的思考很可能是白费力气的重复劳动。我不得不同意,前一句差不多是事实,但我不能同意后一句话。我在阅读中外经典时,确实经常发现许多我曾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自以为独创的见解,前人早就已经表述过了,而且常常表述得比我更好。但我对此只有惊喜,从未沮丧。一个希望让思想带来思想以外的价值的人,可能对此非常沮丧,因为这意味着他自己独立思考得出的结论已经失去了抢先注册的优先权。但是这样就把思想当成了纯粹为了谋利的商品,然而思想永远不是纯粹的商品。作为思想者,我的思考确实很少是“前无古人”的,而是不断与前人撞车,但我永不放弃自由思想,哪怕看起来类似于“重复劳动”。生命的珍贵,就在于每个人仅有一次。因此他人的思想永远是他人的,你的思想才是你的。如果你自己不思考,那么你也不可能传播别人的正确思想。如果你独立思考,那么即便你的思想与别人的思想相似,你也丝毫不必惭愧,反而可以自豪是与思想家“所见略同”的“英雄”。如果你的思想与别人的思想不同,那么会有两种情况:一种可能是,你的思想比所有前人的思想都了不起,这固然可喜可贺(不过对大多数人来说这种可能性不大);另一种可能是,你的思想与前贤相比很拙劣甚至十分错误,但你还是有自己的思想,哪怕你自己的思想仅仅是错误的思想。说到底,你的思想究竟是否错误,并不容易判断,哥白尼、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的思想都曾被认为是错误的,后来才被证明是正确的。而且可以肯定,他们的思想迟早会过时,甚至在新思想的照耀下被证明为谬误。这种新思想很可能就是我的思想或你的思想,尽管这种可能性并不很大,然而别忘了你生命的诞生就是在亿万精子的淘汰赛中被极小的可能性兑现为现实的。所以任何一个对自己的诞生感到庆幸的人都不该妄自菲薄,这正是生命的尊严所在。最后,超越前人的新思想一定产生于独立思考的头脑,决不可能产生于人云亦云的头脑。

瓦尔特·本雅明
德国批评家本雅明曾经打算编一本全部由圣哲语录组成的终极经典,因为他认为有价值的思想都已经有了。这是我不能同意的。这种意见与危险的乌托邦思想非常一致:即认为某个或某些最伟大的思想家已经创造出了可能有的所有最好思想,包括对世界做出了最佳设计,所有的人都应该在这种乌托邦里享受高度的物质生活而过一种精神植物人的生活。因此我认为,每个人独立地思考、创造自己的精神产品是绝对重要的,不论他的精神产品是否超过了前人思想的价值。你自己烤的面包也许没有专业面包师烤的面包味道好,但它可以填饱你的肚子。你的思想也许没有思想家的深刻,而它可以使你精神充实。自己不烤面包的人,可以花钱去买面包师的面包,同样可以填饱肚子——但你买面包的钱应该是自己诚实劳动挣来的,这就是社会分工的意义。如果你不劳动,不挣钱,你就不能买面包师的面包。同理,如果你自己不独立思考,你就不能用自己的精神货币买来思想家的精神面包。仅有物质货币的人是不可能精神充实的。所谓自己的精神货币,就是独立思考。这就是自由思想的终极价值!这一终极价值,无须以“比前人伟大”为前提。自由思想不需要任何前提,自由思想是人之为人的唯一本质。
何况任何人都无法证明谁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退一万步说,即便全世界没有一个人反对,全体一致同意某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认为他发现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真理”,那也无法证明后来者就不能超越他。所以任何时候都没有足够理由剥夺任何人独立思考的权利,除非是世俗强权认为“我们需要这样”,那就不是我在此处讨论的问题了。强权与公理当然穿不上同一条裤子。强权的两条腿是“力”和“利”,而公理的两条腿是“理”和“丽”,即生命之花开放的意义。无论世俗强权所说的“我们”包含多少人,哪怕包括除“我”之外的所有人,这个“我们”也只是一小部分人。因为“我们”的后代必将站在“我”的一边,“理”必能得到所有的“我”的同意,“丽”永远只能建立在每一个“我”之上。“我们”可以在肉体上消灭任何一个“我”,却无法在精神上赢得“理”与“丽”。只要地球还在转动,人类还在繁衍,“我们”的后代的总数(他们中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我”)就一定会大大超过无论多么庞大的“现在的我们”。因此暂时的多数绝没有足够的理由强迫暂时的少数服从。更何况,所谓的“大我”并非数量上的总和,所谓的“大我”恰恰正是所有个体之“我”的自由开放。
对我来说,通过思想证明了自我的生命意义,这就已经足够了。我丝毫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任何人的僭妄念头,我甚至不相信自己的生活方式值得推广和仿效,恰恰相反,我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值得推广和仿效。尼采说:“不要跟随我,跟随你自己。”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自由思想之一。大部分过去时代的思想家都把推广自己的生命理念和生活方式作为自己的毕生工作。他们用于推广自己的思想所投入的精力,甚至超过了用于思考的精力。他们认为,思想之所以有益,是因为值得推广。这与我的想法截然不同,我认为思想之所以有益,并非由于推广以后对别人有益,而首先是因为思想对思想者自己有不可替代、不可转让的独特价值,其次才是对别人有益之类的附加值。不能为了“其次”而放弃“首先”,但可以没有“其次”而仅有“首先”。每一种以推广为第一动力的思想,都是不值得推广的。一种以推广为唯一动力的思想,则是必须坚决反对的危险思想。一种对自己有意义的思想,是否必须推广,这是每个思想家都应该思考并加以决断的。这一决断很可能把全体思想家分为根本对立的两种,因此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我的选择是不以推广自己的思想作为自己思想的第一动力。但是不以推广为第一动力的思想不但不反对交流,反而在强调每个人的思想权利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自由思想的平等交流,所以我乐于把自己的思想展示出来,与其他思想者交流,供有兴趣的人了解。这种了解可以是纯粹的猎奇:居然有人这么思想并且按这种思想生活。也可以是加以参考,然后修正或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毕竟,我的思想也是参考了许多思想家的思想才逐渐形成的。即便有人参考了我的思想,我的思想也不具有任何强加于人的成分。
如果我的思想不具有决定生活方式那么重大的作用,有时候仅仅是对某事的未必成熟的看法,那更是展览性质和设问性质的。毕竟所有的观点放在一起,才能够开一个“思想博览会”。如果仅有一种思想,那就不必开博览会了,而只须像秦始皇那样“以吏为师”,由审判官宣读判决书就行了。我的思想是展览会式的、博物馆式的,甚至远没有如此高雅,仅仅是百货公司式的。在人类精神的货架上,各种思想产品(如果有幸忝列,我的思想也仅仅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种)林林总总,任人选取。百货公司虽然不太高雅,却很有用:琳琅满目是对一个百货公司的货架的最高评价。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可以开专卖店,但是没有一个专卖店只卖一种货品,更不可能唯一的货品仅有一种款式一种型号。最重要的是,没有一个专卖店有权剥夺其他专卖店的存在。
如果说思想对他人有用,那也只对有自己思想的人才起作用。所谓“有思想的人”,并不要求一个人必须是思想家,而至少还包括两种人:准备接受他人思想的人,准备反对他人思想的人。准备接受他人思想的人,即便自己没有多少思想,但他至少有一个思想:认为他人的思想对自己有用。反对他人思想的人,至少不反对一个思想:他人的思想对自己没用。可见这两种人都有至少一种思想,因此他人的思想无论如何都对他起了作用。
对许多人来说,读他人之书是启动自己思想的契机。不读书的时候,他很少思想,或不知如何思想。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面对三千大千世界,不知从何想起,于是他就读书。读书上紧了他的思想发条,他在阅读时开始了思想,于是放下书本面对世界之时,因为刚刚上紧了思想发条,才能继续思想。经常阅读的人,也因而逐渐成为一个有思想习惯的人,长期的思想习惯会培养思想能力,而思想的能力正是创造力。一个有思想能力的人,阅读之时决不会单纯接受他人的思想,而会辨析、批判和判断。当然,并非所有的书都能上紧读者的思想发条,很多烂书的宗旨,就是松掉读者的思想发条。上紧思想发条或松掉思想发条,于是成为辨别好书、坏书的重要依据。一个没有养成长期阅读习惯的读者,偶尔读一本书,也许暂时上紧了思想发条,但是如果长期不再阅读,或者永远只读一本书,那么上得再紧的思想发条也会彻底松掉。更何况如果不勤于思想,那么刚刚被一本好书上紧的思想发条,也可能被另一本坏书立刻松掉。当然也有些人阅读的唯一目的,就是松掉自己的思想发条,比如那些只阅读社论的读者正是如此。他们是墨西哥诗人阿方索·雷耶斯所说的那种人:“一些人主动接受权威,以求减轻自身的负担;接受权威最终成了主要的解决方式。”因为接受权威思想和社论思想,是最安全的,也是最省力的,正如法国作家雷米德·古尔蒙所说,接受和服从权威是一条“天鹅绒铺成的小路”。即便这条小路通向人生的虚脱和无价值,但是他们愿意把安全和省力视为最高幸福,对这样的人,我无话可说。
许多没有阅读习惯和良好阅读趣味的间歇性读者,不仅自己不思想,而且坚信再有价值的他人思想都对自己完全无用。然而他们显然过于自信又缺乏自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接受了银行家的粗鄙思想:“最好的书——你的银行存折。”
也许我未必有能力证明自己的思想对别人有用,但我肯定能够证明别人的思想对我有用。比如康德说:“当最幸运的头脑正处在由于自己的技术性和经验而有可能希望获得最伟大的发见的边缘之际,老境却临头了;他变得迟钝了,于是就不得不留待第二代去迈出文化进步的下一步。而这第二代又得从头开始,并且必须再一次地跋涉那已经为人所经历过了的全部旅程。”这段话帮助我认识了生命的局限及其本质,并在我景仰伟大思想家而略感卑微之后,重新鼓舞起我独立思考的莫大勇气。我意识到,如果我了解了伟大思想家的最后思想结晶,那么伟大思想家在“有可能希望获得最伟大的发见的边缘之际”衰老死亡了,而我还年轻,正可以迅速地“跋涉那已经为人所经历过了的全部旅程”,然后在前人止步的地方,继续新的思想探索。精神劳动就具有这种代际接力赛的性质,而且是物质劳动不可能具有的超越性质。从某种程度上说,精神劳动绝对优于物质劳动,因为正是精神劳动推动着文明进步,逐步降低了物质劳动的严酷性和非人道性。当然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不会加入这种思想接力赛,他们只是这种接力赛的旁观者、喝彩者乃至漠不关心者,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受益者,哪怕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或是出于粗鄙的自恋而不予承认。罗丹说:“人们说思想没有用,但思想是他们的生命。他们生活于几个伟大人物的思想里。”

奥古斯特·罗丹
毕达哥拉斯曾经因为发现了“毕达哥拉斯定理”(即中国的“勾股定理”,但是后者逊于前者,因为后者没有完美的形式化证明)而举行百牛大祭,虽然伏尔泰认为这未免开销太大,但无论是毕达哥拉斯还是伏尔泰,显然都认为思想确实具有重大价值。依我看来,百牛大祭尽管开销很大,但是不仅没有抬高这一定理的价值,反而把思想的价值贬低到了可用物质财富衡量的地步。然而一个独创性思想的价值,是千金难买的无价之宝。
思想的价值,可以大致分为两部分:创造文明和批判文明。批判固然是为了阻止文明退化,也是为了防止文明因超越历史阶段的过度发展而恶化,两者都会使人类向动物界返回。创造是对必定不尽完善的现有文明中的不完善部分的改善,批判是对必定不尽完善的现有文明中的不完善部分的消毒。由于人类不可能在某天下午五点通过完美的创造把文明中的全部不完善部分改良到尽善尽美,因此在不懈创造的同时,不遗余力的批判尤为阻止文明倒退所不可或缺。在永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的人类文明中,任何创造必然是不尽完善的,因此任何创造从它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就不可能具有批判的豁免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需要是发明之母,然而欲望永无止境,需要也永无止境,因此无论文明达致何种高度,新的创造都是必要的。但是当文明达到某种高度以后,自大的人们会怀疑自我批判的必要性,而狂妄的统治者会把文明已经达到的相对高度加以绝对化,以此剥夺人民的批判权利。就此而言,在现代社会,思想的主要功能就是批判。坚持自己的思想权利,必然意味着永不轻信和永远质疑,因此真正的思想必以批判为前提。当思想在其起点上批判了已有的现成思想之后,思想的进一步运作就必定诉诸创造,即在批判已有的现成思想的基础上进行创造。而思想的全部进程,与生命的全部进程同步,因此我在昨天创造的思想,将成为明日之我的批判目标,这就是梁启超所说的“不惜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作战”。生命不息,思想不止;思想不息,创造不止;创造不息,批判不止。

伊曼努尔·康德
康德曾经意味深长地说:“我暂时把道德解释为不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幸福,而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配得上幸福这样一种科学的入门。”只有思想者,才配得上这种真正的幸福。未必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思想家,但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思想者。我就是这样一个思想者,因此我已经享有一个自由人的真正幸福。让我感到特别幸福的是,任何力量,甚至上帝,都无法剥夺我的幸福。即便砍掉我用于思想的头颅,被剥夺的也仅仅是我的生命,而非我的幸福。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成为这样的幸福者,我更希望我的思想作为“别人的思想”,能够对我的读者有用有益。这样我的幸福就被你分享了,而你的幸福又增加了我的幸福。那么边沁向往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离我们不太远了。
1997年4月22日
本文首刊于《社会科学论坛》200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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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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