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舍尔《龙》
自给自足的旷世惨剧
——割肉自啖
张远山
两位互不服气的齐国勇士,一住城东,一住城西。
一天他们不期而遇,东城勇士挑战说:“能否赏脸喝两盅?”
西城勇士知道要与自己比拚酒量,欣然应战说:“请啊!”
几杯过后,东城勇士发现对方酒量不错,必须另想办法压倒对手,于是又说:“我们还是吃肉吧!”
不料西城勇士说:“你身上有肉,我身上也有肉,何必另外买肉!”
立刻抽剑割下自己的腿肉,给东城勇士下酒。
东城勇士不甘示弱,也抽剑割下自己的腿肉,给西城勇士下酒。
两位勇士谁也不肯露怯,直到一起倒下。
(译自《吕氏春秋·仲冬纪·当务》)[1]
经过夸张的故事,听上去是非分明,智愚自现。其实这种“万物皆备于我”的病态幻想[2],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根本思想,从未反省的妄自尊大。近代欧美要与中国平等通商,互通有无,中国皇帝不同意,理由是中华上邦什么都有,啥也不缺。即便不得不承认有些洋货中国确实没有,比如望远镜、钟表、几何、逻辑,也被视为可有可无的奇技淫巧,不是我们没有,而是我们不想有,不需要。而且外国的一切好东西,都被视为从中华上邦学去的,至少受到中华智慧启发。比如莱布尼茨的二进制制,就被三人成虎地盛传为从太极图里悟出来的。其实莱氏收到传教士寄给他的太极图之前,就已创立了二进制。总之,“万物皆备于我”的中国人认为,我们好东西太多,来不及检点,洋人捡了便宜,还来卖乖,不过是鲁班门前卖斧子,关帝庙前舞大刀。
割肉自啖寓言,表现了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自给自足幻想,无意之中揭示了“万物皆备于我”的愚妄思想将会导致怎样的自戕噩梦。虽然寓言中的古代勇士认为万物先天皆备于我,而现实中的后世国人已知万物并非先天皆备于我,但是只要“万物皆备于我”的愚妄思路不变,就会用后天恶补来强行做到“万物皆备于我”。当代暴发新贵什么没吃过就吃什么,什么禁止吃就吃什么,正是典型的中国式疯狂。他们的自恋豪语是:“我什么没吃过!”不知他们是否真的遗憾没吃过人?1998年9月10日的《文汇报》,曾经刊出一则笑话:“爸爸对吵着要吃狗肉的儿子说:‘吃狗变狗,吃蛇变蛇,吃甲鱼变甲鱼。你好好想想,到底要吃什么?’儿子脱口而出:‘我要吃人!’”可见如果要做人,尤其是做中国人,就必须吃人。简直无法想象,任何文明国家的报纸,会毫无顾忌地刊登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幽默段子”,仅仅为了博取麻木不仁的读者一笑。坚信“万物皆备于我”的中国式自恋狂,对万物毫无敬意,对天地毫无敬意,对人类毫无敬意,对自己也毫无敬意。
漫长的中国历史,正是一道吃不散的“人肉筵席”。尽管中国人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是人肉筵席却千年不散。不必提周文王姬昌吃自己儿子的肉,齐桓公小白吃佞臣易牙儿子的肉,晋文公重耳吃忠臣介子推的肉,汉高祖刘邦愿意吃自己父母的肉,明末北京愚民吃抗清英雄袁崇焕的肉,民初绍兴大兵吃革命党人徐锡麟的肉,等等举不胜举的史实。也无须再提《二十四孝图》的割股疗亲,《水浒》的人肉包子,鲁迅小说的人血馒头,等等真假莫辨的故事。古龙小说《绝代双骄》[3],也有一个吃人肉的李大嘴。或许会有读者说,李大嘴其实没吃自己的妻子,那是一个冤案。然而这更可恶,因为他从不辩诬,而把吃人的“污名”,当成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威慑武器。
不妨再来看看中华历史上最为悲惨的一页:唐代安史之乱,叛军围住睢阳。援兵将到未到之际,城池将破未破之时,城内已经弹尽粮绝,人民早已扒光树皮,吃光观音土,最后不得已易子而食,一如不战之时的易子而教。因为自己的儿女难以调教,自己的儿女更难以下咽。眼看饥饿的士兵无力抵抗,城破之时也将是屠城之日,在这危急时刻,太守张巡当机立断,亲手杀了心爱的宠妾,放进大锅煮熟,与全体将士分而食之。副将许远立刻仿效,也杀死家人与全体将士分而食之。随后士兵大开吃戒,先后吃光城中老幼妇女,吃光城中老年男子,吃光城中年幼男孩。城破之时,已把城中百姓吃到仅剩四百余人。[4]
熟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张巡[5],为何不把自己的肉割给将士吃,却把自己的“心肝宝贝肉”割给将士吃?以救民水火的名义,杀死吃掉爱妾,杀死吃掉百姓,是不折不扣的国耻!然而不少国人视国耻为国光,他们振振有词地认为,牺牲一个无足轻重的弱女子,或者牺牲城破以后很有可能死于屠城的若干百姓,如果可能救下阖城百姓,就是无量功德,只不过张巡运气不好,最后没能守住睢阳。总之,只要目标神圣,可以不择手段。
如此评价,是比如此史实更大的国耻!我认为,全体将士和全城百姓,可以赴义而死,不能悖道而活。撇开张巡及其将士吃人以后仍然城破而死不提,即使他们吃人以后守住围城,暂时不死,以后仍会寿终而死。任何悖道,都无法阻止人迟早会死这一定命。但是悖道使人沦为卑贱,顺道使人升至高贵。无论对一个人而言,还是对一个民族而言,可怕的并非肉体死亡,而是精神沉沦。无论怎样的神圣名义,人永远不能吃人。如果能以神圣的名义吃人,那就能以神圣的名义犯下任何罪恶。
那些视国耻为国光者,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盛赞的所谓识大体者。识大体的官员,在中国官场前途无量。一个官员的岁考中,如果有“识大体”的评语(一如学生手册中的教师评语),出将入相易如探囊取物。所以宰相肚里能撑船,士兵腹中可食妾。
何为识大体?就是丢卒保车。“丢卒保车”是中国成语,源出中国象棋。老外只下国际象棋,不懂卒不如车的中国道理。在国际象棋中,一只到达底线的卒,可以擢升为纵横斜行、威力无比的王后。所以在中国人看来,只有中华上邦方能识大体,天下蛮夷全都不识大体。
识大体的中国人认为,张巡杀掉吃掉爱妾是伟大的“大义灭亲”。不识大体的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以及特洛伊国王及其全体国民,却从没想过交出引来希腊讨伐联军的海伦,换取希腊联军撤兵,更没想过把海伦杀了吃了,甚至从未想过把海伦命名为“祸水”。不识大体的堂吉诃德,可以为了他的“王后”而冲向风车。识大体的中国人,却可以为了打败风车,而杀了王后,卖了王后,吃了王后。比如中国的唐明皇和英国爱德华八世,都被视为旷世情种。然而识大体的唐明皇,为了保住皇位而“赐”死了心爱的杨贵妃。不识大体的英王爱德华八世,却为了迎娶离过两次婚的辛普森夫人而放弃了王位。呜呼!这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奇怪的是,秦始皇修建长城之后的两千年里,城外的人确实很想冲进来,但是城内的人却从来不想冲出去。若不是把自己封闭在自诩自给自足的围城之中,割肉自啖的惨剧和大义灭亲的丑剧,原本都可以避免。中国人只有放弃“万物皆备于我”的病态幻想,打开城门,拆除城墙,填平护城河,方能终止割肉自啖的窝里斗,不再大义灭亲的人吃人。
[1]《吕氏春秋·仲冬纪·当务》:“齐人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途,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于是具染而已,因抽刀相啖,至死而止。”
[2]《孟子·尽心上》:“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3]古龙(1938-1985),台湾当代武侠小说家。与香港武侠小说家金庸、梁羽生,并称新派武侠小说三杰。
[4]参见《新唐书》、《旧唐书》之《张巡传》。
[5]《论语·卫灵公》:“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〇《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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