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太阳妈妈美国记
美国是一个信用消费国家,刷脸没用,刷信用。在美国生活久了,足以颠覆以前在国内的消费习惯。你或许会惊叹,超过几百美元的产品,销售员都会问你是否分期付款?难道不要一次性付清?No No No,在美国分期付款买东西太常见,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哈。在美国买家具、消费电子产品、摩托车等也流行另一种分期付款模式rent to own。
Rent to own,指消费者按照约定的每周或每月付款金额给商家付款,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付清后拥有该商品。付款金额也有每两周支付的。在未付清全款之前,商家持有所有权。当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而不想要了,可以退回给商家,前期的货款就当成租赁费不再退还。通常这种支付方式,商家把利息分摊到按期支付的金额上,往往比一次付款高出很多。
以索尼70英寸超薄智能液晶电视为例:
上图取自Rent-2-Own网页。按照网页描述商品售价为未税$2079.99,而每周支付$34.99,104周后就拥有所有权,但这样折算足足比一次付清高出一千多美金。因为商家要盈利,又要承担商品返回的风险,以及消费者没钱支付又不返回商品的风险。一旦消费者停止付款估计只能把债务卖给收债公司。
目前在我们生活的村附近主要有Aaron's,Rent-2-Own 和 Rent-A-Center零售商支持rent to own消费。
所以美国人今天买台新电视,明天换个新沙发,后天又买洗衣机,得益于发达的消费financing行业。因为很多美国人不习惯存钱,拿不出那么现金一次性付清,过着paycheck to paycheck的生活。

太阳妈妈美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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