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得到从父母而来的正确教导。什么才是正确的教导?标准何在?
第十九章  教导的含义
孩子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要父母一辈子控制孩子,而是要教给他分辨是非的能力,最终使他学会控制自己。父母对孩子外在的控制,不应超过所必要的时间。一旦孩子变得一如既往的顺从,大人就应该按着他的理解力来教导他。
只要拉着一个还非常年幼孩子的手,靠近炉子,让他感觉热烫,我们就可教会他,为何不能去碰热烫的东西了。我们可以经验地(通过实际体验),教给孩子一些诸如此类的功课。然而,大多数功课,还需要通过理性(逻辑思维)来加以教导。
因此,对一个幼儿来说,只能完成少许教导(甚至对那些常常听话的孩子,也是这样)。为要学会,一个孩子必须能完全理解你教的东西。要理解你的教导,孩子需要掌握一定的词汇,也需要专注,他还得愿意来学。因此,在一个孩子进入「青少年」期、并尊荣父母权威之前,大多数的教导都不得以进行。
作为孩子教育的一个部分,教导并非仅仅是发布指示。教导要为孩子应当遵守的规定提供解释。正如为达到谆谆教诲的目标,而设立任何的教导一样,我们必须要求孩子演示——所学、并要他去掌握的东西;换句话说,他必须通过考验。谆谆教诲指「借着有力的告诫、或反复灌输,施加在心灵上的影响行为;着重并坚持不懈地教导。」由于在孩子教育中,必要教导主要关联的是适宜的行为,因而,对孩子的考察就是,看其所做所为,是否与给他的教诲相符。
父母要教给子女的适当行为,从举止到道德都有。如果一个孩子顺服父母,他会接受他们的价值观,但只有一个根本才是完全可靠和真正公义的——就是神的话!例如,关于言谈和举止,圣经为我们设置了诚实的绝对准则。必须让孩子学会,不撒谎和不偷盗。一旦孩子成熟到足以理解撒谎和偷盗的含义,他就应该学到诚实的准则,从那时开始,为任何的不轨负责。当诚实在没有任何外在压力下,成为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时,他就已受教而具有诚实的品质了。
一个孩子,能够借着神真道所启示的一整套完善体系(以下章中有详述)、而成功地受到教育。这一体系,包含父母要遵循的四个基本步骤。第一是「设标准」,这一步骤包括发布指示,并警告孩子,如果他不遵从指示,会有什么后果。 第二是 「斥责」,这一步骤,在孩子违反所设标准时采取。第三是「宽恕」,这一步骤,是在孩子承认错误之后。第四是「惩罚」。惩罚是因某某人违背了某个标准而施行的公义,是藉着神所委派的权威来施行的。惩罚和责打并不完全相同,以后我们再详加解释。
正确并坚持遵循这一体系的父母,能够成功地教育他们的子女。每个孩子都将学到、并接受所教给他们的准则。这一体系在结构上十分简单,能用来教育任何顺从权威的孩子。
由于只有顺从的孩子才能受教,因此,必须在教导一个不顺从的孩子之前,把他置于控制之下。悖逆的孩子所须学习的功课只是一个:即谁是支配者。再者,所要遵从的原则是:只要一个孩子悖逆,父母就需要对他实施控制;一个孩子顺从和尊敬父母多少,父母就应该教导他多少。
当孩子年幼时,父母自然该对其加以最充分的控制。但是,随着孩子的成长,我们应该逐渐削弱对孩子外在的控制。只有当孩子逐步受教、并显示出他有控制自己的愿望时,这种对孩子外在控制的削弱,才是可能的。在父母失去他们控制孩子的能力之前,教导孩子控制自己,是十分重要的。
代沟存在的大小,取决于父母将他们的标准,反复灌输给子女的多少。一个完全被放任的孩子,会基于自己的意愿和本性、并他所受到的外在影响,发展出一套标准。这些影响,来自他接受为有权威的那些人,如:教师、著名人士、他的伙伴或有影响力的领导者。他自己的标准,使他与父母疏远了,随着父母逐渐失去对他的控制,这种隔阂越来越深。
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孩子,会接受并学会父母的标准,也会发展起自己的内在控制,来取代父母对他外在控制的需要。在孩子长成大人之前,他应该能够完全照管好自己。父母再不应该还得在早晨,去唤醒一个十三岁以上的孩子,替他收拾东西,或做任何应由他自己能做的事。只有当一个孩子负责地管好自己,并在没有任何外在压力的情况下,按着父母的教导去做,父母才达到了孩子教育的目的。
父母应该意识到,他们拥有某些值得给予子女的东西——他们经验的优势。通过有效的教育,父母可将他们三、四十年来所取得的智能,传授给子女。只要孩子在早期受到得当的教育,就会随时接受父母的忠告,甚至长大成人后,也会如此。谁能比父母更有资格,把标准灌输在他们孩子心中呢?其它任何人,都没有被赋予教育孩子的责任或权威。没有任何其它人,要对一个孩子的行为举止、以及品格的塑造向神负责。
向孩子反复灌输正确的标准,并非是给他洗脑。洗脑是避开孩子的意志,同时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这邪恶的方法,往往会给运用它的人惹麻烦。孩子不但不愿接受父母这类指导,而且,他一旦离开父母的控制,就会全然将他们的话弃之不顾。
正确的教育,应该总是针对着孩子那有意识的心灵,并总是向他的意志公开挑战。一些父母,试图借助于针对孩子潜意识的行为,调整方法,来教育孩子,以此来避开孩子的意志。这些父母教养孩子的能力受到限制,因为他们很难应用所学的东西。一旦今后在生活中,他们的标准受到挑战,他们就没有能力,聪慧地捍卫自己的立场。因此,他们就会轻易动摇而放弃、甚至是正确的标准。
正确的教导,要求所教的东西有准确的根据。换句话说,所教导的,必须附加有证实它是正确的原因。若不是这样,孩子就无从回答困扰他思想的问题。无论对或错,父母的标准,看起来都出自他们的观点或传统。就如戏剧《房顶上芬德尔》中的那样,不知道父母标准原因的孩子,会统统拋弃这些标准。在发生这种事后,父母就会为自己为何失败而茫然。显然,当父母不得不解释他们标准的原因时,那些原因必须存在,并且父母必须知道它们。
神的真道,是真正标准的唯一可靠源泉,它有着证实自己标准是正确的理由。现今时代,相对来讲,对圣经知识所知不多,虽然仅在美国,就估计有四千五百万声称是「重生」的基督徒。甚至就是许多这些基督徒,也不知道,神真道所教导道德标准的原因是什么。自然,大多数非基督徒,甚至拒绝这些标准本身。不仅大多数人不能够解释奸淫为何是错误的,而且许多人甚至不认为它有什么错。
目前,大众对圣经了解甚少,其部分原因就是,父母没有成功地教育他们的子女。在教育孩子正确道德标准方面,过去几代人,一般来讲都不成功。产生这一衰败的主要原因,是父母没有向子女交待,所教标准的原因。
孩子教育方面的这种衰败,逐渐发生在几代人身上。第一代人,知道神公义的标准、并靠着它们生活。他们以严格的控制来养育子女,并教育子女这些标准。然而,由于漠然或懒惰,他们不去教导子女这些标准的原因。
这些孩子并不知道他们行为的原因,却在成长为下一代父母。由于没有可靠的根据可依,这些父母,要么对孩子独断专横,要么对孩子过度纵容。专横的父母,不加任何解释而试图把他们的标准,强加在子女身上——「因我说是如此,它就正确。」而另外有的父母,不确定正确的教导为何,因此,他们任由孩子自行其是。在沮丧中,他们会说:「我没有办法!」这类父母以这样的借口来躲避自己,即「我要孩子自己作选择。」
再下一代人,由专横父母的子女组成,他们要么继承父辈传统,要么全然拋弃他们原先被强迫接受的标准。这后一种人会发展出某种「随己意去行」的观点,如: 博爱和大团结——「我好你好,大家好」;泛神论;享乐主义——「觉得好就去做」;或许,也有一些人后来会发现,真道德体系之原因和根据。这一代人,也包括那些自寻出路的孩子。他们也寻求、并运用以上所描述的理论之一。
再下一代人,基本上包括那些重新发现了真理的人、以及那些以某人所发明的体系为原则的人。如果生活在一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遵从真理,这个国家就会由于遵从真理,而得到祝福。最后,又开始整个循环。如果大众所崇尚的,是人文主义,那这个国家就会变得越来越颓废,并从内部毁灭。结果,是一个颓废的国家为另一个国家所征服,除非它得以复兴。
一个国家能够维持一个稳定道德水准的唯一出路是:每一时代的父母们,都将他们时代的道德标准,建立在神的真道上——它是唯一在实际生活中,藉着正面积极的结果,证明了自己本身是正确的道德体系。
现今的西方文化处于何一位置呢?显然,我们处于或正进入第四代。然而,也有迹象表明,许多人正在寻求一套可赖以建立稳定生活的标准体系。我们祈祷,更多有着年幼孩子的父母,去学习神的标准,并把这些标准教导给孩子,预备将来复兴我们的文化。
我们已看到,为了能教导孩子,我们应怎样去控制他们。这两个过程——控制和教导——结合而构成孩子的教育。但是,如果不以公义的标准教导孩子,神关于孩子教育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假如,父母没有有价值的东西去教导孩子,那在孩子教育中,就不存在良善的目的。父母就只以自己没有根据的观点、偏见和胡想去教导下一代。神的真道,必须作为人们思想和生活的准则!
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 作者简介 —
作者和妻子
J•理查德•福格特(J. Richard Fugate),1968年在德州加兰(Garland)莱因哈特圣经教会(Reinhardt Bible Church)受洗成为基督徒。福格特关于孩子教育的颇有影响的书籍是1980年出版的《圣经的孩子教育观》(What the Bible Says About Child 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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