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
签证
要说最适合创业者的美国签证,自然是E-2条约国投资者工作签证,但美中不足的是全球只有79个国家和地区的国民可以使用。中国大陆目前不在这个范围内,但台湾同胞可以申请。郭律师给大家解析一下“不是绿卡,胜似绿卡”的E-2工作签证。
E-2签证是什么
E-2签证是一种短期工作签证,适合与美国有通航与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雇员申请赴美进行创业。E-2签证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只要投资的项目依旧运行良好,就可以不限次数续签。
E-2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E-2签证陪同申请人来美,配偶和子女的签证有效期一般与申请人一致。E-2签证申请人配偶的国籍可以与申请人不同。E-2签证受益人的配偶可以申请获得没有限制的工作许可。
E-2签证允许双重意图。持E-2签证在美期间,申请人可以申请绿卡,将身份转化为永久居民。总结E-2签证的优点是:不是绿卡,胜似绿卡。
申请E-2签证的要求
对于E-2投资者而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要求:国籍要求、投资要求和申请人要求。
1、国籍要求:申请人与企业是与美国有通航与商贸协定国家和地区的国民
这些国家和地区有阿根廷、奥地利、孟加拉、喀麦隆、加拿大、台湾、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法国、德国、格林纳达、洪都拉斯、伊朗、意大利、日本、韩国、利比亚、卢森堡、荷兰、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拉圭、菲律宾、西班牙、瑞士、泰国、英国、南斯拉夫等。美国国务院网站上有一份完整清单:http://t.cn/RHQuxTG。
E-2企业也应当是与美国有通航与商贸协定国家和地区的国民。这里考察的不是该企业的注册地,而是其股东的国籍。美国国务院规定一个50%规则,即只要E-2企业50%的股份是与美国有通航与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国民。
2、投资要求:申请人使用足够资金投资或正在投资于一个真实的企业
投资要求有下面四个要点:
首先,投资是指承担风险地(at-risk)运用资金和/或其他资产用于牟利。投资的资金和/或资产需要不可挽回的置于(irrevocably committed)商业风险之下;如果该资金和/或资产回报是没有风险的,就不符合E-2对投资的定义;
其次,E-2投资者为企业投入了足够(substantial)资金和/或资产。投资者应投入足够资金以购买已经存续的企业或者设立新的企业,足够满足企业成功盈利,足够让投资者可以成功的发展和领导企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一个最低投资额,一般经验是美元15万刀以上。
再次,投资者需要证明上述资金具有合法来源。这要求投资者的资金来源需要充足文件证明。
最后,真实的企业是指提供商品或服务用于牟利地(for-profit)真实、可以实际运作、商业可行的企业。这就排除了非盈利性组织作为E-2企业的可能性。该企业不能仅足以支持投资者和家人生活,而是可以现在或将来可以创造就业。即使该企业短期内难以盈利,但投资者获得E-2签证五年内要具备盈利能力即可。
3、申请人要求:对E-2投资人和E-2雇员的要求有所不同
(1)对E-2投资人的要求:申请人将要且能够发展和领导该企业(in the position to develop and direct the enterprise)。
这需要证明投资者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权益,或者通过其它方式维持对公司的控制。
(2)对E-2雇员的要求
a、申请人、企业与E-2投资者国籍一致;
b、是符合劳工法定义的雇员;并且
c、要么承担执行性(executive)或监管性(supervisory)职责,要么是对公司的有效运营有重要作用(essential)。
(3)除此之外,E-2投资者和雇员都需要提供材料证明他们在拒签或者签证失效的情况下会返回国籍国。
如何申请E-2签证
E-2签证有两种申请方式:境外美国使领馆申请或者境内身份转换。
境外美国使领馆申请,要向国籍国或地区的美国使领馆递交材料并进行面签。使领馆申请简便快捷、比较透明。具体申请流程,需要查询国籍国或地区的美国使领馆网站;
美国境内身份转化,则需要向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处(USCIS)递交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和其中利弊,请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获得E-2签证之后的要求
E-2投资者只能在E-2企业进行投资。而E-2雇员可以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在E-2企业的关联企业工作:1、该关联企业与E-2企业存在关联关系;2、关联企业需要E-2雇员的执行、监管或重要技能;3、除此之外,雇佣关系的其他层面没有变化。
如果E-2企业发生了实质性变化,E-2投资者或企业需要向USCIS汇报。如果不确定是否发生了实质性变化,E-2投资者或企业可以向USCIS汇报寻求建议。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则不必立即向USCIS汇报,等到续签E-2时再汇报。如有实质性变化但没有像USCIS汇报,可能导致拒签或撤销签证。
罢工或劳资纠纷导致工作停顿会影响加拿大、墨西哥籍投资者或雇员维持E-2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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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k郭律师,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法律硕士,纽约州注册律师,中伊利诺伊州联邦法院出庭律师;执业领域包括商事交易、公司法和移民法等。他在南加州的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工作;是美国律师协会、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纽约州律师协会等专业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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