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今天,备受瞩目的高云翔性侵案终于在悉尼中央法院法庭再度开庭。
据说,今日关注庭审人数之多,现场之混乱,甚至到了法院不得不出动庭警,驱赶想要入场旁听的群众,限制旁听人数的程度!
有人表示,这可能是悉尼中央地方法院自从建成以来涌入最多人的一天,甚至法院外面都被挤得水泄不通!
不过,更让人为之震惊的,是今天庭审中曝光的一系列细节:
受害者称,高云翔或王晶曾与她有发生过一次性关系!
难道,高云翔这次,真的要“罪名落实”了?
1.法院之外,人潮涌动
今天上午澳洲时间九点,高云翔案再度在悉尼中央法庭开庭。
高云翔的妻子董璇,也在保镖的簇拥下,以黑伞遮面,进入庭审现场进行旁听。
图片来源:新浪娱乐,凤凰娱乐
从现场来看,出庭的董璇被迫接受了不公正的对待,甚至一名黄衣服的男记者还伸出手想要掀开伞面,拍摄董璇!
而另一边,本次案件的真正主角,高云翔却再度以视讯的方式出庭。
然后,董璇与高云翔方面的家人一同,在九点半左右进入悉尼中央地方法院三号刑事法庭就坐。
图片来源:AHL法律
2.庭审中,检方提交关键证据
据报道介绍,直到11点10分,高云翔才再度以视讯作证的方式出庭。
而高云翔本次出庭,表明自己没有对受害者进行性侵,辩护律师则因此向法院提出要求将高无罪释放。
但很快,辩护律师的主张,很快就遭到了检控方的反对!
检控方向法院提交了监控视频,这成为了第一个决定性的证据!在场的朋友们也在第一时间发布了这一足以颠覆案情的消息!
甚至有旁听观众称,法官还指出:高云翔与该女子一同进入房间,在房间中逗留36分钟,而闭路电视记录显示,该女子似乎并不情愿。
香格里拉酒店内部,图片来源:网络
而在法庭上,检方还提交了一份有利于受害人的关键性证据:那就是在酒店的房间里发现的血液和精液!
另外,提交的证据还包括受害人腿上淤青的照片、在酒店房间找到的举报人的血迹和枕头上找到精液的照片。受害人称被要求站在玻璃前接受侵犯,检方在玻璃上找到其掌印。
尽管法院表示,这份样本的检测可能需要18个月的时间才能确认是属于被告,但这样一份关键证据的提高,无异于是向大众宣告了,高云翔可能与被害人真的发生了性关系的可能性!
3.法院表态,高保释被拒
事已至此,法官对高云翔本就不好的印象也再度一落千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最终高云翔的保释申请被拒绝。
而在此之前,一位陈女士作证称,自己与高云翔有一位共同好友Gun Xiong,自己相信高的人品,愿意出$80万担保高,加上王的保释金,总价达到$120万!
而高的律师,同样也以高在中国的知名度为理由(据说原话为“高在中国的知名度和休·杰克曼一样高”),向法院保证即便中澳之间没有引渡条例,高也不会在保释后逃逸,并以电子监视器为条件申请保释。
然而,在如此详尽的证据之下,法院还是拒绝了高云翔及律师的请求。
庭审外等候的人们,图片来源:网络
4.庭审结束,真相扑朔迷离
在高下堂之后,另一名当事人王晶随即也通过视讯出庭。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王晶强迫受害人躺在床上与其发生性关系,造成了被害人腿部淤青。而王的辩护律师则否认称,发生性行为是真,但双方是否自愿有待商榷。
但法官仍然以王晶在闭路电视记录中做出的骚扰被害人的表现为由,以及王很有可能对被害人进行性侵的事实,拒绝了王晶的保释请求。
另外,在高过堂结束后,高云翔工作室发表声明称:高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是一些华人媒体听错了高的辩护律师的发言。
图片来源:高云翔工作室
但无论真相如何,至少在今天的庭审中,有三件事可以被明确:
1、 高、王、以及受害人三人确实进入了房间;
2、 王很有可能对受害人实行了性侵,而高是否加入我们尚且未知,但检方给出的罪名确实是“群体性犯罪”,并称高有限制受害者行动的嫌疑;
3、 在现场发现的血液和精液是至关重要的证据。可惜的是,这项证据检测或许需要很长的时间。
5.事到如今,高真的值得被原谅么?
不过经历了今天的庭审之后,小编不免对这一起案件产生了一种悲观和愤怒的情绪。
这股情绪并不来自于高云翔本人,毕竟高作为演员,给小编留下印象的也只有“义渠王”这个角色,而小编真正为之愤怒而难过的,是所有人对于受害者的态度。
这种评论,在3月29日,高云翔和王晶第一次被捕时就出现了。小编当时在后台,看到了不少读者回复留言称
“一定是诬告”
“这女的有问题”
“高云翔这么帅,老婆那么漂亮,一定是女方见交易不成,反过头来诬告性侵”
尤其是在某国内娱乐八卦媒体披露了被害者的照片,而且是与高的合照之后,这股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响亮:很多人的质疑点不外乎在,高这么帅,需要性侵别人吗?
宋祖德甚至在微博上“力挺”高云翔,称澳洲有许多合法的嫖娼店,而高没必要去性侵36岁的老女人,而且澳大利亚的女人皮肤粗糙,36岁的女人相当于国内46岁或56岁的样子。
然后最后轻描淡写称,高云翔是被人诬告了,是“犯太岁”。
这波炒作,小编真的想给一个“负分滚粗”。
为什么小编会这么说呢?首先,不论被害人是否诬告了高,如今从法院反馈的证据来看,被害人确实遭到了暴力对待。
大家都知道,在澳洲,女权意识是很强的。所以,无论被害人是否自愿(而且就目前看来非自愿的可能性很高),她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被保护对象,不应该被口诛笔伐。
另外,澳洲与英美国家一样,属于绝对的英美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重证据、轻口供,讲究疑罪从无也讲究有罪重判,而被害人提交的这份证据,明显是朝向高、王二人不利的情况发展的!
另外,尽管高的辩护律师一再强调高的名气,但法官却不为所动。这是因为,在法官看来,换做是任何人,在如此需要进一步商讨的强大证据面前,都是没有特权的。
澳洲与英美同属普通法律体系,图片来源:网络
很多人在想当然的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指责被害人36岁、姿色平庸、生过孩子时,你们的道德底线又去了哪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国人的道德底线真的越来越低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国人从对出轨的不认可,到短短一句“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就可以原谅一个艺人的污点,甚至容许他们继续出来挣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甚至男偶像睡粉丝还可以被说成是“活菩萨”,再到如今铺天盖地对高的“洗白”,以及对自己素未谋面的被害人可以堂而皇之的指手画脚,
人们的底线到底已经低到了什么地步?
在这点上,国人做的,可能真的还不如大部分的澳洲人。
也难怪有人引用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努力做别人做不了的事情的人生信条,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句话也可以套在出轨这件事情上,真是可悲极了。
更让人痛心的是,这一起案件中,种种对女性的不尊重,不仅表露在对被害人仅仅几张照片和年龄、身份的评判上,甚至还落到了高云翔的妻子董璇身上。
今天下午,董璇从法庭中走出来时,还一直被追问“对今天上午的庭审有何感想”,不啻于在董璇伤口上撒盐。
明明高才是被告的那一个,舆论的重心,却全落在了两个弱女子身上,简直可笑又可悲。
最后,
关于高云翔的未来,之前我们的文章也已经描述过,如果这一次高云翔保释被拒,那么他只能在澳洲境内等待下一次判决,甚至有可能会像去年那位在美容诊所因为错误用药导致该店老板娘死亡的女留学生付某一样,被移民局以“威胁治安”的原因取消签证;
一旦如此,高云翔可能会从如今舒适的银水监狱中被转移到移民局的行政羁留中心进行看押。
根据律师表示,高和王二人已经被以性侵和团伙性侵罪名起诉,这个罪名的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
在真相彻底大白前,小编还是希望大家少一点猜测、多一份善良,不要妄加猜测谁是谁非,也要相信澳洲公正的司法能够秉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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