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加: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新朋友---
点上方蓝字关注
11月1日起中国新修订的刑法正式实施,其中一项新法规跟微信及微博等社交平台有关,网民若发佈虚假消息属触犯刑事,最高可判监7年。
  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除了减少9个死刑罪名,亦增加不少新规定,其中最令人关注是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此,《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条。换言之,内地网民今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或论坛甚至微信朋友圈发放或转发假讯息,便可能触犯刑事,一旦坐实被起诉,最高可判7年。

  微信、微博作为新兴社交工具,要求保证句句属实、件件坚料。7月中港股灾,有网民在微博声称看见股民在北京金融街跳楼,便被指造谣遭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天;8月中天津大爆炸,当地两网民分别在微博表示“1,300人死亡”、“方圆1公里无任何生命迹象,普通群众480多人死亡”,被指散播虚假讯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遭行政拘留5天及10天

  新刑法实施后,上述网民后果将不再是行政拘留,而是可以判刑被入狱,留有案底。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除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还将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等9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专家提醒网友们,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同样,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公民的后期义务在于,在得知是谣传后,要主动删除假消息。”
延伸阅读(可点击下面蓝字)

关于我们
汉加风平台聚焦于加国政治、财经资讯、社区动态、草根创业。致力揭示事件背后的深度、温度;传递正义、担当;体现社会责任。旗下品牌栏目:《加拿大骗子曝光台》揭露各类大小骗子、骗术;《汉加风系列》为时事评论;《闲闲聊时事》为一周新闻综述;《加国职场》关注留学生就业;《汉加财经》为北美和中国每日财经简讯及《温哥华创业故事》系列、《加国养老》专题。
读者服务热线:604-283-8141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