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女子轻信网友  "投资"数万元打水漂
据美国《侨报》报道,微信既是华人喜爱的交友平台,也是歹徒迷惑受害者的利器。
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八大道一名华裔女子不久前便误信网友蛊惑,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知,就贸然打款近3万元人民币回国“投资”,结果网友收款后再无音讯,受害华女辛苦攒下的一笔钱就这样打了水漂。
受害女子向警方介绍,此前她与骗匪通过微信结识,互加好友后聊得火热,一直没有察觉任何异状。4月5日该网友返回中国,等到4月底的时候,此人忽然微信联系受害者,称自己手头上有一个好赚钱的“内部投资项目”,撺掇华女投钱给他,第一期投资2.7万元人民币。
  “我本来不太同意,拖了几天,”受害人向警方介绍,“后来想,‘帮他一下,赌一下’吧!就用银行卡往国内他的账号上打了2.7万元人民币。”女子承认,虽然与这名网友热聊数月,她其实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与身份,只有微信号、3个电话号和不知真假的照片。警方问她为何要打钱给不认识的人,女子茫然回答——“因为微信一直有联系比较密切啊。”
  听取案情的市警68分局人员指出,由于收款地点在中国,即便华女在美报案,美国警方也无能为力,没法帮她把钱从中国讨回。受害华女则向警方解释称,她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已经求助了大陆律师,律师指导她在美国报案,取得报案记录即可发回国,协助国内工作。
海外法庭微信取证
上述案件也带来一个问题,随着微信使用的普及,在海外如何进行微信证据的取证?
微信证据因身份识别及技术性问题存在的障碍,影响其作为证据的效力认定。即便如此,微信证据如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认定直接相关,在解决其真实性与关联性的前提下,仍有望被用于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
下面发生在加拿大温哥华本地的这桩民事案或可给您对于微信取证有所启发。

2017年5月29日,居住在加拿大列治文市的L先生召开当地华文媒体茶叙会,介绍了一起源自微信群中发生争议,而上BC省最高民事法庭(位于新西敏市)诉讼的案件过程。
L向媒体出具了案件事发时微信对话的截图、全权委托律师兴诉的法律文件、因对方没出庭而缺席审判的法庭文书。L表示,不能接受对方提出的2000加元和解方案,因其上庭费用及律师费开支在4000元以上。其他可估经济损失约60万加元左右,示对方态度在未来十年讼诉有效期内决定是否要提起追诉。

从L提交的微信纪录截屏来看,在微型群中发生对话的另一方的照片为此民事案中被告一方的头像,微信聊天记录的对话条中显出被告方的名字。
微信证据的身份确认即微信证据是否为案件当事人,往往会成为案件事实查明的难点,主要原因是微信的使用目前并未采取实名制认证
小编认为,此案的微信证据因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自认,以委托律师的回函的形式体现,身份确认环节或应无需再审核调查。

此案表明,即使在加拿大,中文“微信也可当作证据”,在民事案件诉讼中,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成立。
过去看电影,警察开口说”你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你的呈堂供证“,挺严肃的。看来微信群中的每一条纪录的
截屏
也有可能成为法庭上的
书证
。祸从口出,风起萧墙,多学点法律知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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