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倍受关注的中国留学生王浩志在加拿大被杀的案件进行了第五次开庭。本次开庭地址位于多伦多361 University Avenue的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高等法院。
最新消息显示,被告范博乔已经成功获准保释。范博乔的代表律师是著名大状格林斯庞。他为被告范博乔的律师申请了媒体报道禁令。
先有美国华裔白富美杀了她的前夫,豪掷5亿保释金,逍遥出监狱;现在加拿大打死人的留学生也被成功保释了。
这个保释制度到底咋么啦?有网友对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产生疑问:任何一起凶杀案发生后,法律是否过度保护了杀人者的人权,而被害者及其家属的权利却得不到任何保障;没有钱的人打不起官司,有理也只能任倒霉,难道这就是民主社会的特征?有没有道理?
说白了就是加拿大政府不愿意花那么多钱,来关犯人。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在监狱里关押一个人,每天需要花费纳税人183加元。也就是说,在没有死刑的加拿大,一个被告,杀了人,最严厉的刑罚不过是终身监禁外加25年内不得保释。就是罪大恶极的连环杀人犯,往往也只关25年就能获得自由。
小编粗粗计算了一下:在过程中,约花费183元*25年*365天=166.98万。根据一户位居中等收入水准的加拿大人家庭的现时生活状况,到了退休年龄,加拿大人平均净资产额约为$42万。小编的结论是某~杀了人,可某~会花纳税人太多的钱。比如,安省每年就花费数亿元关押没有定罪的人。
在如此没有死刑、太宽松的加拿大法律的规管下,杀人犯在交了保证金后,结果就被保释。
根据安大略省法院2015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有50,817件刑事案件的被告申请保释,只有3,673没有获准。也就是说将近93%的保释申请都会得到批准,因此饱受社会争议。
加拿大关于保释的规定
据悉,在加拿大安省嫌犯是否可以获得保释,主要取决于被告是否曾经有犯罪记录,指控的罪行是否严重,被告在被捕时是否已经面临其他指控(违反以前的保释条件等),是否有理由相信被告在应该出庭的日期不会不来等。
作为保释担保人,其责任是确定被告按时出庭,确保被告遵守保释条件等其他规定的责任。
如果被告不住在安大略省,或其居住地距离监狱在200公里以上的,一般需要向法庭缴纳一定量的存款才能保释。
有的情况下不用交纳保释金,但是需要担保人承诺一定的担保金,不需要存入法庭指定账户。如果被告违反了保释条件,或被告人不按时出庭,担保人可能会失去部分或全部的担保金。
一般的保释条件会根据嫌犯被指控的罪行有关。比如,如果被告被指控犯有袭击罪,条件可能会包括:不能联系受害者;不能去受害者的家庭,工作场所或学校;不能拥有任何武器(例如枪,刀等)。有时会要求担保人与被告住在一起
人权组织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指出,加拿大加拿大各省级监狱每天2.5万被羁押的人中,有超过一半(54.5%)是正在等待审判或等待保释的,换句话说他们并没有被定罪,却被关押在监狱里。
安省每年花费数亿元关押没有定罪的人,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浪费。
该组织指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保释条件苛刻,比如要求一些有毒瘾的瘾君子和酗酒者放弃吸毒和酗酒,使他们无法达到条件而继续被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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