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于5月11日对此案宣判,英达最高面临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的罚款。


英达在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出具的认罪书上签字

近日,有消息称中国著名导演英达在美国因涉嫌洗钱被捕。有媒体通过华裔律师刘龙珠的调查,翻阅了检控书认罪书,确认英达于2月16日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他已放弃庭审机会,并就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于5月11日对此案宣判,英达最高面临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的罚款

根据检方的指控书,英达现年56岁,居住在康州,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他先后把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为了绕过监控,他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元,前后分50次存入。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英达
康州联邦检察官达利(Deirdre Daly)认为,英达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因为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

据了解,英达,1960年7月7日生于北京,中国内地男演员、导演。毕业于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及密苏里大学戏剧表演系。1993年执导的家庭情景喜剧《我爱我家》播出,是英达第一部导演的作品,火遍大江南北,代表作还有东北一家人、马大姐系列。
知情人:英达28号回国 不会坐牢
为此,有媒体联系到了英达的合伙人,对方透露,“由于美国时间目前是凌晨,还没有第一时间与英达老师取得联系,但昨晚我们还在商讨项目和作品的事情,他目前状态挺好的,(2月)28号会回国。”对于英达可能面临10年的刑期,该知情人士回应,“我觉得这个有些标题党了,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在五、六年前,其实没什么,据我的了解和判断,应该不会坐牢。”
  对于案件的部分法律内容,资深律师易胜华解释道:“英达目前已经放弃庭审机会,这是西方特有的辩诉交易行为,被告人认罪并接受处罚,以换得从轻处罚,从司法机关的角度看,可以节约大量的司法资源。国内可能不熟悉外国的法律系统,虽然是最高十年的处罚,但认罪后,当事人可获得最轻的判决。”

解惑:英达在美为什么被抓?

根据美国的银行秘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上报8300号表给财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金融犯罪执法部门(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
  这条规定,英达夫妇算是遵守了。但银行秘密法案中还有一条,“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国税局)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很明显,英达夫妇忽略了这条规定。是不是故意的,现在不好说。
  但这位一直以幽默感著称的导演兼演员这次肯定是笑不起来了。生活不是情景喜剧,可以一笑了之。
洗钱,一个严重的罪名
  银行职员有义务上报可疑活动
  “洗钱”,在美国是一个相当严重的经济犯罪。这个词来自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芝加哥。
  当时,以阿里卡彭、约多里奥和勒基鲁西诺为首的庞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他们有一个财务总管购买了一台投币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为顾客洗衣服,并收取现金,然后将这一部分现金收入连同其犯罪收入一起申报纳税,于是非法收入也就成了合法收入。
  从此,人们将“洗钱”一词专指那些通过某些方法将犯罪所得赃款合法化变干净的行为。
  根据美国的法律,各家银行都有权利也有义务提报客户的可疑银行活动,否则如果真的案发,负责业务经办的职员也会面临刑责,同时银行也不准告诉客户,说“你们被我们给揭发了”。
电影《莫比乌斯》讲述的就是联邦安全局调查洗钱的电影(电影海报)
  所以,如果人在美国,没必要做一些容易引发柜台职员怀疑的行为。
  比如:
  经常做出大额的交易,且与过去或目前的生意或就业不符,比如说,你开一个卖针头线脑的小超市,但隔三差五去银行存入、取出或转账个几万几千美元,想想都是不可能的;
  客户用现金多次存入少于一万美元的现金,类似英达做的就是这样的行为,超过1万美元就会被银行职员盯上,但多次不足一万美元,也会被银行职员盯上;
  客户在打开保险箱前后存取少于一万美元的现金
  许多资金用成百成千成万整数转移;
  许多小额资金从国外转入后,被全部或大部转出或交易,并与客户的生意或历史不符;
  大额资金从外国客户汇入,没有合理的原因等等。
IRS是美国税务局,大额资金流转都离不开这里的监控。
(网络图)

华人移民特别容易犯的错
  没收入还想买房容易被税务部门盯上
  不少华人从国内移民美国后,依然保持着老旧的理财观,有的时候,这也会引发人家的怀疑。
  比如:
  一些华人为领低收入福利,在银行只有少量存款,却将大量现金放在银行保险箱,可人家这都是有记录的,不可能只认存款,不认现金的;
  不少华人长期低收入报税,却有大量现金买房和投资,试想,一个月没有收入的家庭妇女,怎么可能买得起一套几百万美元的房子呢;
  此外,就是大量汇款与收入不符,或接受大量汇款却没有申报收入来源等等。
  还有现在出现不少的情况是,作为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每人每年最多可汇出5万美元,如果有人为买房子,就不得不请多人帮助汇钱,也容易被当作洗钱。
  收入不高甚至是无收入的华人就想在美国买房子,肯定会被列入监控名单。(网络图)
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
  证明钱来得合法并把税缴足了
  如果真的可能由于偷税漏税或不了解而被指控洗钱,进而被罚款,没收财产,甚至坐牢,有几件事就很重要了。
  一要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二要证明交易的正当性。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最重要是证明资金已经纳税,即使资金是别人赠与或向别人借贷,也要证明这笔钱已经纳税了。
  如果海外赠予超过10万元,还要填报3520号表。投资移民或海外有财产者还可用8938号表申报本人的海外资产,当汇钱回美时有报税依据。
  如果大额的现金收入由于各种原因被查漏税,要赶快请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修改税表,并补税和罚款,不要等到国税局犯罪调查组(CI)介入调查洗钱大事。
  美国的律师表示,存少于一万美元的存款是绝对合法,但是因为隐藏收入的意图,躲过国税局的监督而故意多次巨款零存,则属违法。
  在海外最好尽量使用支票存款。现金的话,每次存款最好低于2000元,每月小额存款不超过4次。如果你有多于一万美元的合法现金要存,不妨直接跟银行说清楚,诚实报备之后存入。
  如果是合法收入,也可以跟熟人进行置换,把现金给朋友,他开支票给你,支票的存取是不会引来麻烦的。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到邮局去购买现金支票,这种现金支票分国内(美国)现金支票和国际现金支票两种,不存在有效期,丢失还可以补办。
  国内(美国)现金支票最大面额为1000美金,每张收取1.6到2美元的费用;而国际支票最大面额为700美金,每张收取4.75美金的费用,你可以把国际支票寄给全世界任何人,当地银行现金兑现。
喜剧大师这次也笑不出来了(配图来自网络
  美国的律师表示,既然钱的来源合法,就应依照规定申报,申报金额不会因此被扣税或调查,不要耍小聪明或道听途说,以为万元以下存款可以“逃避麻烦”,殊不知此举会引起银行和税局的高度关注,例如英达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过,如果真遇到这样的问题,
  第一,不要轻易签署任何文件。对于新移民,因为语言问题,当场让你签署任何文件,你可以说自己不懂(文件内容),不能签字。
  第二,马上找律师。靠个人拿回国税局冻结的资产几乎不可能,必须找律师,还得找到有经验的专业律师,精通冻结资产(Forfeiture)的律师。
  第三,对和解提议要三思。有时候政府会提出跟嫌疑人的和解协议,比如用收缴高额的冻结金来换取撤销指控。因为很多当事人都害怕,所以选择同意和解。
  如果你没有做错什么,别害怕站出来。
英达犯的错,你可不能再犯了。
美国用来申报收入的1040表(2016版,下载自IRS官网)
网友讨论
少年老成 发表评论于 
才几十万,倒赔上了几十万和名誉。没看出钱多。。
Do_u_read? 发表评论于 
还是不懂美国法律。他可以一次性存入46万元现金(甚至更多),填张表,申明理由,讲明来源,交给银行即可。虽然要被IRS调查,只要理由充分,不会有问题,更不会被罚款。耍小聪明就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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