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万税之国”,购物要交税,吃饭要交税。买房子这么大的一笔交易中,交税自己也难免。 地税是在加拿大拥有房地产的业主每年都必须要向市政府缴纳的税款。通常,地税也叫房产税(Property Tax)
地税是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警察、交通、教育、消防等大部分的公共建设的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收取地税来的。
下面这件案例,告诉您,若不交地税,会发生---
某业主与其母亲共同拥有一套公寓,因其母亲久病未愈,这名男子于是搬入单位内与母同住。当其母于2007年过世之后,男子搬出,而且再也没有回去过。
期间,这位市民长期欠市府物业税,累计到6万多元。时过6年之后,也就是2013年,市府强行将这套公寓出售,以抵所欠的物业税,卖得$525,000。有邻居证实,这名当事人在这6年中从未回来过。
如果扣除所欠的物业税,业主实际上应该从市府处得到剩余的$462,000。但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在物业被卖之后,这名业主没有找市府要钱,而市府职员作了各种努力也联系不上他。
监察专员办公室的人员随后就此展开调查,发现这名业主不仅精神健康有问题,而且对自己的权利及义务基本一无所知。
监察专员Opler说,这或许可以解释这名业主为何在6年内没有交物业税,以及房子被卖之后,也没有向市府要钱的原因。
后来有社工了解到情况,主动出面帮助这名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因为他不仅只依赖养老金过活,而且因经济困难无钱交房租面临被强行驱逐的尴尬境地。社工因此向市府要求,将买房及扣除物业税之后所剩的$462,000还给这位处境艰难的老者,但市府拒绝
这种情况之下,这名好心社工于是代业主向监察专员办公室投诉,进而导致该办公室出面调查,以及监察专员本人亲自过问,要求市府还钱。
监察专员Susan Opler(下图)9月29日发布一份报告,要求市府归还这位市民$462,000,因为,而市府则强行将物业出售,但市府扣下抵税之后的$462,000,一直没有交还给这位业主。
涉及事件业主的身份没有公开,但这宗涉及业主和市府的个案已经有多年。
据悉,市议会将在下周的会议中,根据这个具体情况进行讨论,有可能酌情拨款给予业主以补偿。虽然具体数额目前并不清楚,但据悉市府的财政主管已经同意监察专员提出的建议。
监察专员Opler表示,这是一宗非常罕见的个案,不过市民如果有类似情形,也可以与她的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她也就此宗个案向省府提议,省议会应该修订法例,允许业主要回因欠物业税被强行卖房之后所剩余的款项,最长期限延至10年
大家认为,10年后,钱款就归政府的想法,合理吗?而且,如果没有被强行卖了房子,这几年公寓的涨幅,是非常可观的。这里面的差价,这位弱势群体人士的苦,又向谁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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