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月嫂行业大热,工资行情水涨船高,各种争议如潮水般向「天价月嫂」涌来,但月嫂背后的心酸故事却鲜为人知
运气好的月嫂,可能已攒够了钱,供家庭温饱,有人甚至成功转行开业;歹命的却沦落到遭雇主扫地出门的惨状。

月嫂黄阿姨说,日前刚到美国尔湾市一名产妇家里帮忙,短短六日之后便收到一句话:“阿姨不好意思,服务到此结束。”将她即刻解雇,并要求马上收拾行李离开。黄阿姨当下还无法接受,问及缘由,夫妇两人只用「服务不周」,将其草草打发。由于当日已接近半夜12时,来不及预定旅馆房间,叫车也有困难,她只能哀求能不能隔日再离开,没想到却遭到两人无情回绝,将行李直接拿到屋外。

黄阿姨实在走投无路,硬著头皮打电话向朋友求救,才在友人住处的沙发上度过一晚。讲到此,她不禁潸然泪下地说:“月嫂也是人,不是狗,怎么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我认为我的情商算是比较高的,鲜少与人发生争执,从事这一行十几年来,虽然不时有委屈,但也不曾受到过这样的污辱,一把年纪了,居然还被人用三字经骂,情何以堪?”
回忆几日来的工作情形,她更觉得有苦说不出,带婴儿半夜每两个半小时就得起床喂奶、换尿布,孩子哭了,就必须第一个起来抱孩子,不能吵到其他人,睡眠品质本来就差,这对夫妇不但不允许关门,一晚上更是轮番进来查房五、六次,好像在监视犯人一样,“对月嫂完全没有信任可言,让我用什么方法去照顾孩子?”

黄阿姨坦言,中间有几次因为打扫和做饭的事情,与夫妇两人发生不愉快,但她秉持的工作原则:一定先将孩子放第一位,照顾产妇坐月子第二,剩下时间便会打理其他家务。而刚到家里第一天,还没有时间熟悉环境,产妇就要求打扫地下车库,黄阿姨因忙孩子顾不过来,拖到第二日下午才去清理。
她说,地下车库也没有水龙头能接自来水,只能一盆一盆的用脸盆装,不但浪费不少时间,还可能耽误照顾婴儿。家中来了亲戚,都在抱怨「这阿姨怎么这么懒?你看别人家的,多勤快。」黄阿姨眼看夫妻两站在旁边,一声不吭,任由大家一人一句嫌弃她,感到十分心寒。
这一次无情遭到扫地出门,黄阿姨认为最可怜的还是孩子和产妇自己,孩子是纯洁无瑕的,没有任何错误,大人相处有芥蒂是大人的事,跟孩子无关。「这么多年努力过来,见过这么多产妇,我爱孩子,也爱这一行,我愿意做,我只能尽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女人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月子,尝试多沟通,没必要跟自己健康过不去。」

黄阿姨指出,平时她除了干月嫂一职,同时还培训其他新人入行月嫂,听闻过同行内太多心酸故事,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她总告诉他们,「月嫂是特殊行业,面对产妇,就像在照顾病人,不能与他们计较。从事这一行,需要心理承受力,但不是活该要忍耐耻辱,月嫂也是人。」
在温哥华做月嫂
Rosy Wang来自中国东北,在国内做的是妇产科主管护师,2008年移民。国内的护士分4级,实习护士、护士、护师、主管护师。“我是奶奶级。”她说。因为有护理经验,来温哥华后她就想在这个行业工作,于是花了7个月时间读书,考到了护理证书。Rosy在国内的妇产科工作多年,经常需要同时照顾很多新生儿。
她帮客户照顾新生儿,一抱孩子架势就不一样,客户马上知道她是熟手。照顾月子里的新生儿,要24小时工作,很辛苦,她睡觉很轻,孩子醒她就醒。做月嫂是身心疲劳的事情。所以她就劳逸结合,做月嫂一个月后,下个月就不接月嫂工作了,干点轻松的工作,比如钟点工,或照顾老人或病人,工作内容就很宽泛。

做月嫂等家居服务,有时候会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工作前说好是做月嫂,但有时候雇主就说,你拖地板吧,还有人想让她晚上带孩子,白天煮饭。她说,如果我白天休息不好,晚上带孩子精力就不够,这是很明显的道理,但有些人为了省钱还希望她做家务。
曾在一户华人家做钟点工,她在楼上的洗手间干活儿,雇主静悄悄地潜上楼来,吓她一大跳。她说:“你下次上楼能不能出点声音?忽然出现会吓到人。”下一次屋主又悄无声息地上楼了,她知道雇主是为了检查她,对她不信任。自尊心强的Rosy就辞工不干了。

雇主有话说
加美两国,近些年吸引着众多大陆孕妇前来产子,红火了当地的月嫂市场,却也催生了月嫂坐地起价、状告雇主的乱象。

有雇主表示,请月嫂事先谈好的价格
如果不落实在合同上
,在孕妇生产前一刻,有月嫂会趁机提价。

沈太太的儿媳妇去年怀孕,她通过朋友联系了一名华人月嫂,双方谈好,月嫂照料沈太太的儿媳妇及新生儿
26天
中的工钱及小费。


然而到了儿媳妇预产期到来前2天,沈太太去接这名月嫂时,对方却提出来新价格:工钱和小费均要上涨。小费为工钱的
20%
,也即总和多了500元。沈太太提出自己不同意时,这名月嫂说:〝这个价钱你不出,有的是人愿意出。〞

迫于儿媳妇生产在即,一时间很难找到月嫂,沈太太只得
哑巴吃黄莲
,提高工钱雇傭这名月嫂。

月嫂告雇主索赔数万元

另一家华人聘请月嫂的故事,听来相当心酸。李女士夫妇初为人父母,很开心也很紧张,他们早早的聘请了月嫂,待预产期到了,就接其来家。


然而孩子出生后,这名月嫂对孩子态度差,卫生习惯也不佳,更与李女士常常吵架,且拿劳工法威胁李女士夫妇。


终于月嫂服务到期,李女士夫妇因其服务不好,只支付了200元小费,引来对方强烈不满,
以每天超时工作导致腰肌劳损为由
,将李女士夫妇告上法庭,并索赔数万元。


因当初签署协议时,李女士夫妇
并未注明月嫂每周的工作小时
,所以在法庭上听证时并不占优势。

李女士夫妇的例子说明,在雇请月嫂签订合同时,应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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