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首次回应---转发者也要受相应的处罚。
最近一段时间,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可能被罚100万的新闻,在朋友圈里也被刷屏了。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据新法第55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虚假广告,真会被罚款吗?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首次进行了公开回应:
张国华表示:这个问题我们也在研究,关于社交圈的问题,我们现在跟腾讯达成了一个共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我们要严格把关。朋友圈、私人圈,这个在监管上还是有法律障碍的。
所以在朋友圈里面如果你发现了有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很清晰的话,可以举报给工商,工商会去查处。
转发虚假违法广告,是不是也跟着罚款?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比如说以营利为目的,始作俑者当然要罚,跟发布者是一样的。但是你是一个好心帮朋友的忙,你不是一个主要责任者,不会像罚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责任那么严格,也要有相应的处罚。
延伸阅读:“史上最严”新广告法已实施
据人民网报道,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新《广告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新《广告法》公布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进行解读。在此过程中,不乏一些过度解读的情况,对个别新规定产生了一些争议和担忧”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施,明星、萌娃代言被禁止,但仍有企业官网违法广告存在,净化广告市场还需加强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严管网售食品,经营者须具备餐饮资质,平台方须进行审核监管,朋友圈私人定制食品将戴紧箍咒。
 新广告法设置了一个巨大的词库,许多极限词语将不能出现在广告词中,比如“第一、最大、最好、首家、独家、全国领先”等用语统统不能用。还有与“虚假”有关的也不能出现,比如永久、万能、祖传、特效、纯天然等等,可以说,“新法”正式实施也给广告圈刮来一股龙卷风。
这次的《广告法》还提高了相关的罚责,由之前的退一赔三提高到一经发现,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这是史上最大的处罚力度。比如在微信上或者那种互联网平台上发的一些广告,几乎是成本,在那种情况下,对它进行20万~100万的罚款来说相当有力度了。
新《广告法》首次新增了有关互联网广告的特殊条款,内容包括:不得推送电子垃圾广告、弹出广告的一键关闭,以及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定。
“新法的颁布与实施,我们认为都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百度副总裁朱光对人民财经表示,“在2007-2014短短8年的时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从106亿元飞速增长到1500亿元,年增长率基本保持在45-55%之间的水平。2011年网络广告营收首次超越报纸的收入、在2013年又首次超越电视广告收入,网络媒体正式成为第一大广告收入媒体。所以,无论哪个领域、哪个行业,都需要有良好的规则和秩序。以更健全的法规政策为保障,广告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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