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加: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了
Gay marriage legalized in United States after historic Supreme Court ruling
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通过了50个州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国因此成为全球第21个在全境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社交网站上发帖说,这是向平等买进的一大步。13个州,包括路易斯安那州、密歇根州、俄亥俄州、田纳西州和得克萨斯州对同性婚姻的禁令随之撤销。
加拿大于2005年由当时执政的自由党总理保罗•马丁Paul Martin在议会出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加拿大是世界上第四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也是在欧洲之外第一个北美国家.


温哥华的【同志酒吧街】
BC省是加拿大继安大略省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省份。温哥华作为自由包容多元的城市,温哥华的同性恋社群颇具规模。市内大多数同性恋夜店和酒吧都集中于市中心戴维街(Davie Street)一带,而该处亦构成温哥华的同志村——戴维村(Davie Village)。在Davie街上有16家同性酒吧和夜店!赫赫有名的Davie St一直是同性恋聚集的街道又称为GAY街,有很多有名的Gay吧和夜店。。据说Gay Club里帅哥多,玩得疯,而且玩得也放心。
Fountainhead pub
在345家温哥华观光中排名第181,一个热门大型的gay吧,欢迎各种性倾向的 调酒师听说很赞哦。“每次我来到温哥华,总爱去那喝上一两杯,调酒师很友好”

地址: 1025 Davie Street, Van
网站: www.thefountainheadpub.com
Type: Pub, Bar
The Junction
这是一个中型的酒吧,最为热门,周末经常爆满的夜店。不仅有酒水也提供食物,几乎每天都有各种主题活动

地址: 1138 Davie Street, Van (Davie Village)
网站: www.junctionpub.com
Type: Pub, Bar, Dance Nightclub
Numbers Cabaret night club
它家的特点是:大型、有游戏房、欢迎各种性倾向
地址: 1042 Davie Street, Van(Davie Village)
网站: www.numbers.ca
Type: Dance Nightclub, Bar, Lounge, Cabaret
Celebrities Nightclub
名人夜总会是温哥华地区最受欢迎的同志酒吧和俱乐部。这个酒吧里应有尽有:全方位服务,摇摆舞者,最新的舞蹈音乐。

地址:1022 Davie Street Van (604-681-6180)
网站:http://celebritiesnightclub.com


美国社会在向左转
在此前的一项民调中显示,60%的美国人认同同性婚姻,然而这项民调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就在10年前,相同问卷的民调结果,当时全美民众赞同同性婚姻的人口比例只有37%。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或许正在急速“左转”。
所有民调都显示,民主党人支持同性恋婚姻的人远多于共和党人。五年来,支持同性恋婚姻的共和党人由27%上升到35%,而民主党人从2010年的56%上升到今天的74%
同性婚姻可以算的上,奥巴马在本月取得的第二场胜利,此前他的“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即“奥巴马医改”)也顺利在美高院过关了。观察者认为,美国民意正经历急速左转,多数人开始转而支持以民主党为代表的自由派观点。目前美国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奥巴马医改、女权运动、黑人及其他少数族裔的维权运动,主张给非法移民后代定居、投票等机会。这些赞同自由派主张的美国人比例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高。
这是美国最大的执政党对婚姻,因为最高法院的决定,1967年,允许异族通婚。并于2003年6月26日,就在12年前,同样的法院还推翻鸡奸法在14个州,使得同性性行为的法律在每一个国家。

美国同志平权从一开始便追求同性婚姻合法化
  美国是以“政教分离”作为立国原则的,然而吊诡的是,在同性婚姻问题上,美国法庭多年来援引的是《圣经》而非美国《宪法》。在介绍下述案例之前,需要特别指出,美国公民的婚姻事务交由各州政府自行管理。
  目前,美国法学界公认,第一宗涉及同性婚姻的案例是“Baker v. Nelson案”:1971年,明尼苏达州的一对男同性恋者贝克尔(Richard John Baker)和麦克康纳尔(James Michael McConnell)因要求被告纳尔逊(Nelson)颁发结婚证遭到拒绝,起诉至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原告认为,明尼苏达州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性结婚,所以关于婚姻成立的立法目的中应当包括同性婚姻;如果该州的婚姻法只被解释为适用异性婚姻,将会违背联邦宪法。法院的回答是:“自从有了书面记载之时,婚姻作为一种制度历来就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并且包含着在家庭中生育和抚养子女的内容。”法院依靠《圣经》否认了原告的这一请求。此外,法院驳回了原告有关法律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的主张,“我们从未发现美国最高法院的任何判决曾经支持过此类主张。”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美国开始了一场风卷云涌的民权运动——种族平等、性别平等、性自由等纷纷融入期间,而随着1969年“石墙”事件(Stonewall riots)的爆发,美国同性恋者反歧视、争取平权的种种努力,也汇聚到了美国民权运动的洪流中,“Baker v. Nelson案”只是一个发端,但它表明了美国同性恋者追求平权的一条主要路径,即以同性婚姻合法化作为运动方向,从1970年代至1990年代初,先后还发生了“Jones v. Hallahan案”、“Adams v. Howerton案”、“Dean v. District of Columbia案”等,但美国各级法院均对同性婚姻给予了否定裁决,其做出的理由十分简单,一般都以《圣经》以及“历史上尚无此类判例”就做出判决。法院通常认为婚姻仅限于异性之间,同性之间不可能产生婚姻关系。
  自1987年起,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就着手致力于消除禁止同性恋者结婚的法律障碍。1989年,旧金山律师协会签署了支持同性婚姻的声明。此时美国各地的法院,不再单纯地以传统婚姻的定义来否决同性婚姻,而是做出了一些让步。例如,在1989年纽约州的“Braschi v.Stahl Associates案”中,法院认为纽约州的法律允许相互做出承诺的同性伴侣享有继承权,该州的法律赋予与死者生前共同居住并有亲密关系的“家庭成员”以继承权;同性伴侣的结合可以被理解为“家庭”,如果同性伴侣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继承权。
同性恋定义
同性恋者又称LGBT。LGBT是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缩略字。1990年代,由于“同性恋社群”一词无法完整体现相关群体,“LGBT”一词便应运而生、并逐渐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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