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动物工作室的01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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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由汤兰兰案媒体报道引发的关于媒体专业操作、真相和新闻的使命的许多讨论,我们想写写最近热映的、由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执导、梅丽尔·斯特里普、汤姆·汉克斯主演、已获多项奥斯卡提名的电影《The Post》中记录的一桩纸媒黄金时代最重要的历史公案。
电影记录的这桩历史公案牵连了一份涉及四任美国总统的最高机密文件,当媒体被称为国家公敌的时候,《华盛顿邮报》报还是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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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电影里出现不多的丹尼尔.艾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其实是这桩公案最当仁不让的主角。
1969年,深陷越战多年的美国国内反战情绪无比高涨。哈佛大学毕业、曾经在五角大楼工作、参加过越战的海军陆战队员、正供职于民间智囊机构兰德公司的丹尼尔·艾尔斯伯格决心要公开保存在兰德公司的、由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秘密组建的越战历史专题组研究,也就是《The Post》这部电影的导火索- 7500页的“五角大楼文件”。
五角大楼文件揭示了历任美国政府对越政策的演变证明,从中能够清晰看出美国政府参与越战的决定是一个错误,而且二战后四任总统杜鲁门、艾森豪威尔、肯尼迪、约翰逊都在越战的问题上撒谎。
丹尼尔希望以此来加速结束这场死伤无数的血腥战争。
在那之前,他尝试各种方法企图警醒政府停战撤军:与基辛格起草越战方案、在媒体发表反战文章,向国会喊话,呼吁宪法律师发起民事诉讼……
但无一有效。
最后他抱着殉道者的想法,开始复印这批高度保密文件,并寻求媒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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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春天,当纽约时报的著名战地记者Neil Sheeha从Daniel Ellsberg拿到他偷偷复印的几千页的五角大楼文件,心里应该是五味杂陈。
一方面,新闻价值固然是纽约时报所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可另一方面的问题也很突出,这毕竟是事关越战的政府保密文件,公开这样的文件,会损害国家安全,以及,是否违法?
纽约时报并不是靠闭门开会来讨论怎么做抉择,他们分步去做了以下事情:
第一步,由他们当时的海外版编辑格林菲尔德(James Greenfield)来牵头,先去一页页去核实文件即消息源是否真实。
第二步,虽然这份文件分析的时效期截止于1968年,但当时(1971年)越战仍在进行,毫无疑问在任的尼克松总统,以及一些我们珍视的民众和读者会对我们公布这份文件的行为感到愤怒。我们需要衡量,是否仍然愿意冒险一试?
第三步,纽约时报所有的记者和编辑,包括当时的总编罗森塔尔(ROSENTHAL)都参与到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项目中。这是为了保证中立客观地还原事实真相,也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原则操守。
1971年6月11日,拿到文件三个月后,计划中十篇系列报道的内容和头条标题全都准备就绪。,纽约时报当时的发行人苏兹贝格(Arthur Ochs Sulzberger)认为经过前面的审查、考量和准备之后,公开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不会损害国家安全。于是他同意发表。
两天后的6月13日,一个星期天。纽约时报刊登了系列报道的第一篇报道:研究揭示了美国在二战后的30年间四任总统是如何怎么走上战争升级、向北越宣战的道路。
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新闻司法案例,就此开始。
6月14日早上,趁政府还没有反应过来,纽约时报再接再厉,发表了第二篇报道,标题是轰炸越南的决定在 1964 年大选前就已做出。
当天晚上,终于回过神来的国防部和司法部以司法部长的个人名义,给纽约时报发了一封电报,要求纽约时报停止发布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机密文件。
有趣的是,在前面提到的五角大楼文件这项研究的发起人、也是开始越战期间的美国前国防部长Robert McNamara(1961-1968年任美国国防部长)在这个时候向纽约时报提出建议,鼓励他们继续发表。
纽约时报选择抗命,我们的报道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将继续报道并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
6月15日星期二,纽约时报第三篇报道继续刊出。6月15日晚些时候,纽约联邦法庭法官Gurfein裁定纽约时报暂停发表剩余报道。
那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司法去干预还没有发表的报道。也就是“事实上的禁令(censorship)”。纽约时报立刻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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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故事就在这里收尾,那这段历史就不成其为纸媒黄金时代最著名的一个案例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在此刻登场了。也就是电影《The Post》里面的主角华盛顿邮报。
纽约时报刊登五角大楼文件系列报道的第一天,邮报的头版是尼克松女儿的婚礼。而在星期天看到纽约时报的报道后最受触动,反应最快的,也不是政府,而恰恰就是同为竞争对手的邮报。
邮报当时的主编也是新闻史上得过18次普利策奖的传奇人物布莱德利(Ben Bradlee),他和同事们一边眼红和羡慕纽约时报抢了大头条,而他们连这批文件的影子都还没有见到。
但当纽约时报很快被法院命令暂停报道,抛开平时的行业竞争,布莱德利和他的同事们,更多的是为司法干预新闻自由感到愤怒。
在新闻自由绝对不可妥协这一点上,所有的报纸同仇敌忾。
电影《The Post》里汤姆汉克斯饰演总编辑布莱德利,梅姨饰演女老板凯瑟琳。
星期三纽约时报被法院禁声后,邮报立即决定,在周五开始对五角大楼文件进行系列报道,声援纽约时报,共同对抗干预新闻自由的政府。
此时邮报如果继续跟进报道,就是对抗法律、藐视法庭。
从这个角度上说,邮报的编辑和记者确实是做好了进监狱的准备,来做报道。
邮报的全国版编辑巴格迪坎(Ben Bagdikian)是丹尼尔在兰德的前同事,当他几经波折终于在波士顿一个简陋的小旅馆见到转入地下活动的丹尼尔时,他们有过这样的对话。
巴格迪坎:他们会把你抓起来吗?
丹尼尔:如果你能阻止这场战争,难道你不愿意去监狱吗?
巴格迪坎:理论上是的。
丹尼尔:即使面临禁令,你还是会发布这些文件?
“是的。“”
“那就不是理论上的了。”
6月17日凌晨,巴格迪坎给自己和文件箱各买了一张头等舱机票,从波士顿将五角大楼文件直接运回了邮报总编布莱德利位于华盛顿的家。
此时,离他们原定的刊登日期只有24小时。而邮报的法律顾问,仍然坚决反对他们“做违法的事情”。
不过记者们的意见却非常一致。
“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总统能够告诉华盛顿邮报什么都发表,什么不能发表的世界,那我们和不复存在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我们有了文件而不刊登,那这份报纸的声誉何存?”
“如果我们不发表,那么新闻就输了,整个国家都输了,只有尼克松赢了。他还会一直赢下去,就因为我们退缩了。”
总编布莱德利更是留下新闻史上的千古名句:“坚持报纸有发表权利的惟一办法就是发表。”
于是他的家,成了临时战场。编辑部的所有记者、编辑开始分工核对文件、梳理线索、交叉验证信息、撰写报道。
凌晨,当报道内容准备完毕时,离截稿印刷时间只有二小时了。
最终决定,还得由《邮报》发行人和集团公司老板凯瑟琳夫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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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梅特尔斯特里普饰演的凯瑟琳·格雷厄姆(Katharine Graham)是邮报集团公司前任老板尤金.迈耶(Eugene Meye)的女儿。在丈夫菲利普. 格雷厄姆Philip Graham去世后,她接管了邮报集团公司,
她本人其实是一个美国上流社会的小姐,和约翰逊总统、还有五角大楼文件的发起人、前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McNamara)都是朋友。但她也是新闻应该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最坚定支持者。
就在几天前,邮报集团公司刚刚上市。这意味着,如果违反了联邦法庭对纽约时报的禁令,那么上市公司就犯了罪,这会直接把公司老板送上法庭。
决定由她来做;所有的风险,其实也要由她来承担。
书写历史的机会就这么落在凯瑟琳身上,只给她那么短短几分钟,她身边再没有人能够帮她去做这个决定。
最后她说,好吧,让我们发表吧!(Go ahead. Let’s publish it).
而这个勇敢的决定,也永远改变了美国历史的进程
6月18日,在纽约时报被禁声三天后,邮报刊登了第一篇报道:
五角大楼文件披露美国在1954 年企图推迟越南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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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和司法部万万没想到在司法干预新闻报道权之后,还有媒体敢往枪口上撞。但有了纽约时报的经验,这一次他们的反应快了很多。
当天(6月18日)下午3点,司法部副部长给邮报总编布莱德利打电话,要求和他们发给纽约时报的一字不差:停止报道国家机密文件,并且文件归还政府。
布莱德利拒绝了司法部的要求:我们认为这是在捍卫新闻自由和民众的知情权,这和重大公众利益相关。这份报道并不危害国家安全。
下午5点,司法部以违法《反间谍法》向华盛顿联邦法院指控《邮报》。
律师们为邮报的系列报道的第二期争取了时间。在辩论还在进行的晚上近11点,邮报的第二期报道已经印刷出来,送上了街头。
但午夜的时候,法官们2:1做出裁决,邮报遭受和纽约时报一样的命运,暂停发表。
投反对票的法官赖特把这一天的裁定称为“美国悲伤的一天”。
他失望地说,“仅仅因为有些政府官员把一些资料定为不适合美国人民知情,他们就要求我们向宪法第一修正案背转身去……这种做法把我们的传统出卖得实在太贱了。”
和纽约时报一样,邮报也立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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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第一篇报道发表九天后,1971 年6 月22 日,星期二,下午2 点,美国两大报纸《纽约时报》和《邮报》与司法部对薄公堂。
联邦上诉法院纽约,华盛顿两地分别同时开庭,决定这场媒体捍卫新闻自由和政府保卫国家机密的对抗中,谁胜谁负。
《纽约时报》递交了长达83页的陈述,“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仅仅保护社论作者或者专栏作家的意见。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是信息的自由流动,从而公众可以了解政府及其作为。”
《邮报》方面则坚持,新闻界得到新闻,能不能发表,是不是会危及国家安全,由新闻界自己来 判断,而不是政府方面说了就算。否则,政府方面大笔一挥,文件都盖上保密章,新闻界就无可奈何的话, 新闻自由就没有了,民众的知情权就被剥夺,而这是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
法官最终做出的裁决不利于《纽约时报》与《邮报》,“即由司法部提出五角大楼文件中不可发表部分清单,然后报纸可以发表任何其他部分。”
《纽约时报》和《邮报》都拒绝服从法院判决:”新闻就是新闻,报纸就有权发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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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纽约时报和邮报为了发表权和美国政府争斗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波士顿环球报》、《芝加哥太阳时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以及其他十几家报纸,不顾对抗法律、藐视法庭的风险,都加入了发表五角大楼秘密文件的行列。
这是报纸和报纸互相声援,为了捍卫公众利益和新闻自由,展开了一场和公权力的总体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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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将接受纽约时报和邮报的上诉案,两案并一案。
6 月 30 日下午 2 点34分,最高法院6:3宣布裁决两份报纸可以继续发表报道。九个大法官分别写下了自己对案件的意见。
最激烈的主张取消禁令的Hugo Black大法官的判词堪称光耀史册:“新闻是为被统治者服务,而不是统治者。政府对新闻界的检查权力被取消,而新闻界永远有监督政府的自由。新闻自由得到保护,使它可以挖掘出政府的秘密,给人民以知情权。只有一个自由开放的新闻界,才能有效地揭露政府的欺骗行为。"
华盛顿邮报总编布莱德利和老板凯瑟琳庆祝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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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指出的是,尽管在这场新闻自由捍卫战中,媒体取得了胜利,但美国新闻自由理念,并不是绝对的没有任何约束的自由。这种约束一是来自新闻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素养,二是事后追责制度。
所以在美国,是没有新闻审查的。
而新闻界需要做的,就是无限接近和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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