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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07 表格
拒绝在 I - 407 表格签名,不违法
入境美国时,绿卡持有人如果在「自愿放弃绿卡表格」I-407 签字,恐怕只能接受遣返命运。(取自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网站)
绿卡持有人入境美国时被移民官员以某种原因没收绿卡,应否「乖乖就范」?资深移民律师指出,当事人只要拒绝签署「自愿放弃绿卡」」(I-407)表格,一般情况下,移民边防官员(CBP Officer)都会放行入境,免于「原机遣返」的命运,然后上庭见法官。在法庭上,当事人可为自己辩护,再由法官裁抉是否取消绿卡。
千万别在I-407签名

不管绿卡以何种方式取得,一旦入境时遇到移民官员质疑并要没收绿卡,千万不要在“自愿放弃绿卡”同意书、也就是I-407表格上签名,而是要求上庭见法官,这是美国司法机关赋予绿卡持有人的权利。
一旦签名
如果一旦签名,即被视同自愿放弃绿卡,将会被原机遣返母国。如果获得后绿卡,在海外停留长达7、8年,大部分类似情况绿卡会被没收,即便申诉恢复绿卡,成功机会几乎是零,仍然不要签署此表格。
拒签后
当事人仍可入境美国,等待移民法庭审理,但如果在海关签署自动放弃绿卡表格,就等于放弃向移民法官申诉权利,当事人可能原机遣返。 有些当事人可能会因此被拘留,但一般几天后就可获释入境,然后等待移民法庭开庭,不必担心,但是如果签字就彻底失去绿卡,甚至终身无法在踏入美国。
日前媒体报导,一名持有绿卡的华人,因海外停留时间过长,返美时遭海关移民官员收走绿卡。有民众担心没收情况恐随政策加剧
一名张姓男子上周由大陆飞抵温哥华,逗留一天后欲从温哥华搭车到西雅图,却在入关时被美国海关拦下,移民官员表示张男持有10年绿卡,在美国逗留时间却不到3个月,认为他无意在美居住,要收回绿卡,让他自动放弃或进入递解程序,二选一。
移民官员也提出建议,日后再到美国时,张男可以办商务签证,现在中美签证十年有效,可多次往返,同样可以满足他的基本需求。发生绿卡遭没收正逢美国总统川普签署命令期间,虽事后放宽门槛,政策还是引发持有绿卡民眾担心出国回不来的惨况,但也有其他民眾认为不要什么事都算在川普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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